不过气来。
“哈哈,哈哈……”江乔南也跟着笑起来。
两个人扶着树捂着肚子互相笑了半天,才终于停下来。宋喜欢抹抹眼角笑出来的眼泪,把手伸向坐在地上的江乔南,说:“走啦,我带你去吃好吃的,保证是你没吃过的美味!”
一听说有吃的,江乔南顿时来了劲,他握住宋喜欢伸过来的手,从地上站起来。
正文 第六章 倾诉往事
来到一片空旷地,宋喜欢如变魔术般从背篓里拿出两个大个儿红薯,在江乔南眼前得意晃了晃。特么对于+我只有一句话,更新速度领先其他站倍,广告少
从小养尊处优的江公子果然不认识,“这是什么?”
“午饭!”宋喜欢答他,“你去附近找些干的树枝或是干草来,快点啊。”
江乔南虽不知宋喜欢要这些东西做什么,但还是照做了。
江乔南走后,宋喜欢观察了一下四周,找到一处合适的地方,从背篓里拿出铁铲,在那土地上很娴熟的挖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坑。
等坑挖好,江乔南已抱着一捆树枝回来了。宋喜欢翻了翻他找来的燃料,质量还算过关。
她把那些树枝一一折成小段,放一些在坑底,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火柴,把树枝点燃,等火烧旺了,又把两个红薯放到坑里,然后不断的往里面填放树枝。
江乔南盯着那坑里的火焰,问道:“你到底在干什么?”
“烤、红、薯。”宋喜欢一边填着树枝一边答他。
“好吃吗?”江乔南十分好奇。
“你尝尝不就知道了。”
不久之后,宋喜欢根据以往的经验断定红薯已经烤熟了。熄了火,她拿起铁铲把两个红薯从灰烬中挖出,放在一旁的空地上冷却。待冷得差不多了,她拿起一个大的,轻轻吹了吹上面的灰烬,从中间掰开,嫩黄的瓤露出来,顿时香味四溢。
她把其中一半递给江乔南,“呐,吃吧。”
江乔南接过那半黑黑的红薯,皱了皱眉,迟疑道:“这,怎么吃啊?”
“就这么吃,你试试,很香的。”吹了吹热气,宋喜欢照着那香喷喷的红薯狠狠咬了一口,闭着眼睛慢慢品味,十分享受。
此时江乔南的肚子又不争气的叫了两声,他咽了咽口水,学着宋喜欢的样子轻轻咬了一口,顿时整个口腔里都充满了红薯的香甜味儿。山野之中竟有如此美味,他顾不上烫,狼吞虎咽的把剩下的部分一口气吃完。
宋喜欢见他吃得香,又把另一个红薯剥了皮给他,一会功夫又被他吃完了。一个半红薯下肚,饱饱的,江乔南回味着嘴里的余香,朝宋喜欢竖了竖大拇指。
宋喜欢掐一下他手指,说:“我平时上山来采药都会带着两个红薯当午饭,这可是个宝贝,放在米饭里蒸着吃、或者切成丁煮粥都是美味呢,不过我最爱吃的还是这烤红薯,又香又甜。”
站起来拍了拍裤子,宋喜欢说:“走,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此时,两人背山而坐,宋喜欢斜倚着一块石头,自然的摇晃着双腿。
“这是我最喜欢的地方,坐在这里可以吹着山风看风景。”
她两手放在嘴边,对着远方大喊,“喂!”那声音仿佛石子掷于水中荡起的层层涟漪,在山间响起回音:“喂……喂……喂……”
江乔南坐在宋喜欢旁边,闭上眼睛,肆意呼吸着这山间的新鲜空气。这样新鲜干净的空气,对于一个整日生活在充满汽车尾气的城市中的人来说,是最珍贵的资源。他将身体角落的每个细胞都放松下来,试图把全身都交付给这大山。
宋喜欢想起那天初见江乔南的场景,道出了心中的疑问:“那天,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为什么一个人在山上站着?”
“我,在怀念一个人。那天是她的忌日。”
宋喜欢有些惊讶。
尘封心底多年的记忆终于再次开启,江乔南深深吸了一口气,娓娓道来。
“那年我刚上大一,因为酷爱登山,我便向学校申请成立一个登山社。就在办申请手续的那天,我遇到一个女孩,她也来申办登山社。我俩一拍即合,将两个登山社合二为一,我担任社长。因为有共同的兴趣,我俩几乎无话不谈,后来,我们就相爱了。她是我的初恋,她善良,漂亮,优秀,我们曾经是学校里最让人羡慕的一对,我很爱她。”
江乔南停了下来,整理了一下情绪,继续说道:“毕业之后,我想跟她求婚,我想让她成为这世界上最幸福的女孩。那天,我们相约去登山,我已提前买了戒指,打算在山顶就向她求婚,给她一个惊喜。”
“可是,可是,还没有到山顶,意外就发生了。她……”
没有再说下去,他不断摩挲着小指上的那枚戒指,默默地。
宋喜欢叹一口气,伸出一只手,轻轻覆上他的手。江乔南抬头,正对上一双水汪汪的眼睛,带着微微的红。
也许是积压三年的思念得到倾诉,在说完的那一刻,江乔南觉得轻松了不少,他轻轻一笑,在心里说了“谢谢”两个字。
是谢这包容的大山,是谢这纯善的山妹子。
突然间晴空一道霹雳,接着是几声滚雷,山雨欲来,没一会功夫,密密麻麻的雨点就急急滴落下来。
宋喜欢忙背起竹篓,拉着江乔南,边跑边说:“快,跟我来。”
宋喜欢在前面一手遮着头顶,另一只手拉着江乔南手腕,带他去了一个山洞避雨。雨下得又急又大,洞口形成一道水帘,两人仿佛置身于美猴王的水帘洞之中。
抹了抹脸上的雨水,宋喜欢大口喘着气,说:“幸好有这山洞,要不然我们俩就惨了,咯咯咯!”
女孩子的肩头被雨水湿透,因为是白色的衣服,贴在身上就露出了明显的锁骨,雨水顺着耳边的一缕头发一滴滴落在胸前。
外面是哗哗的雨声,在这小小山洞的一隅,仿佛时间就此停止了,心跳也就此停止了。有那么一瞬间的恍惚,江乔南走近她,伸出食指,轻轻点住她微红的脸颊上的一滴水珠,一点点往下划,一直划到她嘴角的酒窝处。
突如其来的闪电让山洞中蓦地一亮,江乔南回过神来,发现自己莫名的行为,如触电般迅速把手收回来。他无视宋喜欢满眼奇怪的目光,咳咳两声,踱到洞口边假装看雨。
雨来得快,去得也快,雨势渐渐小了,但也已是接近黄昏,药也没法采了,二人就这样背着半篓草药回家去了。
此次上山,江乔南似乎十分受用。于是,每次宋喜欢出门,他都主动要求跟随,美其名曰一个女孩子单独出去毕竟不安全,还是有个男人跟着保护比较好。不过宋喜欢似乎并不买他的账,因为江乔南除了碍手碍脚与问东问西之外,没有任何作用。
在这期间,江乔南总共跟着宋喜欢采过三次草药,摘过两次蘑菇,逮过一次野鸡,当然,吃过好几次烤红薯。
正文 第七章 离开山村
空中下着蒙蒙细雨,村头站着三个人,江乔南,宋喜欢,宋喜庆。寻找最快更新网站,请百度搜索+
三人皆是沉默,直到一辆黑色轿车从远处驶来。
车停下后,马阵从副驾驶的位置走出来,撑开伞,走过去擎到江乔南头上。
“总经理,我们走吧。”
江乔南转身面向宋喜欢,“喜欢,我,要走了。”
宋喜欢只点了点头,连头也没有抬,手指在身后纠结到一起。
宋喜庆拉着江乔南衣角,问:“江兄弟,你什么时候再来?”
江乔南弯腰抱了抱喜庆,伸手刮了刮他鼻头,“你什么时候想让我来,就吹一下那个银哨子。”
听到这话,小男孩低头摸着脖子上的那个银哨子,若有所思。
“总经理,江小姐还在医院等着你。”
江乔南再次看了看宋喜欢,她仍旧低着头,两眼盯着脚尖。
“马阵,走吧。”再次看了看身后的群山,江乔南终是上了车,绝尘而去。
直到听到车子启动的声音,宋喜欢才抬起头,死死盯着车子离去的方向,看着,看着,直到汽车越来越远,再也看不见了。
彼时的江乔南坐在车里从后视镜看着那两个小小的身影越来越小,越来越小,直到再也看不见。
离别的心情,就像外面的天气一样,湿漉漉的。
回家的路上,宋喜庆见姐姐心情沮丧,于是问道:“喜欢,你是不是不想让江兄弟走?”
宋喜欢垂下眼睫,没有回答他。
“其实我也不想让他走,要不我就吹响这个银哨子,让他回来吧。”说着,就把哨子往嘴里送。
宋喜欢见他要吹,一把夺下,“不许随便吹响这个哨子!”
一天前。
江乔南和宋家一家人聚在一起吃晚饭,宋喜欢做了一锅白天刚打的野鸡肉,还有红薯粥。
电话响了。
“喂!”
“什么,爸进医院了?现在怎么样?”
“明天早上让马阵来接我。”
宋喜欢夹菜的动作停了下来,他是要走了吗?
似乎接了那个电话之后,四个人,就没有再吃过一口饭。
江乔南放下筷子,说:“宋大叔,喜欢,喜庆,这几天谢谢你们的照顾,我那天摔下山钱包丢了,没有什么好答谢你们的,就把我这块手表送给你们吧。”说着,他就去解左手手腕上的手表。
宋大有用他那长满老茧的手按住他手腕,说:“江先生,不必了,你若这样,就是小看我们了。”
听他这么说,江乔南知道他们是不会收的,只得作罢。他拿出一张卡片,刷刷刷写下江氏集体的地址和自己的私人号码,递给宋喜欢。“喜欢,这个你留着,以后若有什么事,尽管来找我。”
宋喜欢接过卡片,看了看上面俊秀潇洒的字体,小心的收到贴身口袋里。
宋大有起身走到院子里,一会抱了一坛子高粱酒进来,放到桌上。
“来,宋先生,今天给你开酒践行!”
宋大有本就是个沉默寡言的汉子,很少说话,宋喜欢平日里话多,此时也是沉默不语。三个人就这样一碗接着一碗,喝掉了大半坛子酒。
因为喝了不少酒,再加上有心事,宋喜欢夜里翻来覆去难以入睡,于是干脆爬起来走到院子里。
夜凉如水,月光如瀑,宋喜欢坐在台阶上盯着深蓝夜空中的月亮发呆。
他只是个客人而已,为什么在知道他明天就要走的那一刻,会不舍,会难过呢。她两手抱膝,把头深深埋在双腿里。
听到身后一阵响动,宋喜欢回头,黑暗里一个身影向她走来。
同样没有睡着的江乔南跨过门槛,坐到宋喜欢身边。两人谁也没有说话,同时看着月亮,就那么坐着,看着,沉默着。
醒来的时候已是黎明,江乔南半倚着门框,而宋喜欢伏在他的肩头,身上盖着他的外套。
终于还是要走的,带着美好的回忆,离开这大山,离开这小院,回到属于他的世界。他,只是这世外桃源的一个过客。
江乔南走后,宋喜欢回到家,回到这些天他住的房间。床头江乔南的衣服整整齐齐的放在那里,最上面放着他的手表,她拿起衣服,却见衣服里掉出一枚亮晶晶的东西。
宋喜欢拿起那亮晶晶的东西,那不是那天他戴着的那枚戒指么,那戒指,对他有这及其重要的意义。
“江兄弟忘了拿他的东西了!”宋喜庆看到床上的钻戒和手表说。
宋大有闻声推门进来,见到那两样东西,知道价值不菲。
“喜欢,江先生的东西咱们不能要。他不是留了地址吗,你去给他送回去吧。正好也去看看你姐姐,她也好些日子没回家了。
宋喜欢把两样东西用力握了握,抬起头对宋大有说:“嗯,我去。
正说着,白京生来了。
“叔,你让喜欢去哪啊?哎,那位江先生呢?”白京生见屋子里只有三人在,奇怪道。
得知江乔南已经离开,并且留下了手表和钻戒,刚刚宋大有就是让喜欢去物归原主后,白京生拿起那两样东西仔细端详了一会,说:“叔,既然江兄弟把这东西留下,想必是答谢您的,表达自己的一点心意,您收了就是,何必又打发喜欢去送,再说了,他们有钱人家,也不缺这个……”
“够了!”宋大有打断白京生的话,“不必说了,东西是一定要送回去的,明天就去。”
白京生知道师父向来固执,一旦做出决定旁人很难改变,只得在心里默默摇头,可惜这么一笔横财就这么错过了。
正文 第八章 跑车男子
一辆白色敞篷跑车缓缓停靠在路旁,车上几个浓妆艳抹、穿着名牌的漂亮姑娘嬉笑着开门下车。不是所有站都是第一言情首发,搜索+你就知道了。她们纷纷用甜得发腻的声音发着嗲向坐在驾驶位置上的男人表达自己对他的难分难舍之情。
那男人一笑,摘下墨镜,露出一双狡黠的眼睛。他将几个姑娘一一揽过,各在脸颊上亲了一口,姑娘们这才一步三回头的扭着性感的屁股离去,带起一阵香风。路人纷纷侧目,暗叹世风日下。而那男人,又在众人目光中,向着姑娘们的背影抛了个暧昧的飞吻。
顾熠随手拿起旁边座位上一个礼物盒子,觉得兴味索然,把它往车外一扔,又戴上墨镜,往靠背上随意一仰,闭起眼睛养神。
激|情之后,顾熠只觉得无聊,更加无边无际的空虚。
话说宋喜欢下了汽车后,拿着地址一路边走边问,刚刚路过的阿姨告诉她,要找的地方就在这附近了,却转来转去没了头绪。
此时宋喜欢刚好看到顾熠扔在车外的盒子,于是走过去捡起来看了看。这么精美的盒子,应该不是要扔掉的垃圾吧?宋喜欢拿着盒子,轻轻敲了敲车门。
“先生,你的东西掉了。”
车中的顾熠被这声音吵醒,他微侧了侧头,透过墨镜半眯着眼睛斜晲着站在车外的女孩。女孩很年轻,扎着马尾,穿着半旧的衣服,颜色素淡,一双灵动的眼睛正望着自己,目光纯净。
顾熠换了个姿势,不再只斜着眼睛看她,他微侧过身子,继续打量。顾熠觉得,这女孩,跟这些年来在他身边的女孩们都不一样,怎么说呢,她……很接地气。用别人的话说,就是土气。
的确,脸上没有任何化妆品的痕迹,最普通的发型,落伍的衣服,在马路上化着精妆的时尚女孩中间,是那么格格不入。但顾熠似乎就喜欢她的土气,就像在云端飘久了的人终于着了陆,踏实的感觉。
“先生,你的东西。”
宋喜欢见他不动,又重复了一遍,还晃了晃手中的盒子。
顾熠摘下墨镜,接过盒子,目光仍未离开她,带着研究的意味。
宋喜欢被看得有些窘迫,转身欲走,又想起了什么。她拿出纸条,递到车里,问道:“先生,你知道这个地方吗?好像是在这附近的,但我找了好久还没找到。”
顾熠看了看纸条,一行地址下面是一个熟悉的名字,江乔南。
“你找江乔南?”
显然顾熠有些意外,他实在无法想象江乔南能跟眼前这土里土气的乡下丫头扯上什么关系。是前来投奔的穷亲戚?或者是一不小心惹上的风流债?呵呵,顾熠一想,觉得都不可能。
“嗯。”
得到女孩肯定的答案。原本不关他的事,好奇心却使顾熠想知道的更多,又问道:“你找江乔南干什么?”
“他的东西落下了,我来还给他。”宋喜欢如实回答。
“什么东西?”
顾熠似乎没有意识到自己问的太多了。
宋喜欢这次没有回答,反问一句:“你认识他?”
顾熠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正了正身子,哦了一声。
“当然,我跟他是,宿敌。”
“宿敌?”
看宋喜欢一脸不解,顾熠越发觉得她可爱。
“嘻嘻,玩笑的。我们是老同学,我对他,熟悉得很。”
“那你一定知道这个地址喽!”
宋喜欢一听他是江乔南的老同学,一下子充满了希望,表情也变得雀跃起来。
江氏公司就在附近,离这里只有一条街的距离,可是不知为何,顾熠却不想直接告诉她。他右手食指一下一下叩着大腿,沉默片刻,换上一副认真的面孔,对宋喜欢说:“江氏集团离这太远了,差不多要穿越整个城市,真巧,正好我也要去江氏,就开车送你吧!”
“可是,刚才有人跟我说就在这附近呀!”
宋喜欢有些迟疑。
“我去江氏跟去自己家一样熟门熟路,你若不信我,那就继续在这转圈圈吧。等一会天黑了,遇上坏叔叔,我可不管。”
顾熠忍着笑,倚在靠背上,不再说话。
这招果然奏效,宋喜欢心想自己已经在这转了好几圈了也没找到,一会可真要天黑了,若真遇上坏人怎么办。况且这人说的诚恳,也不像是骗子,光天化日的,也不会把她怎么样吧。那就跟他一起去吧。
“那麻烦你了。”
宋喜欢绕到车子另一边,拉了拉车门,不动,她又拉了一下,车门还是纹丝未动,再使劲拽一次,不动。宋喜欢有些尴尬,立在车边不再动。
顾熠哈哈笑起来,从里面帮她把门打开。
“把安全带系好。”顾熠对着正左顾右盼的宋喜欢说。
宋喜欢一脸茫然。
顾熠再次无奈。
他俯过身去扯过宋喜欢身边的安全带,这个动作让两人靠得有些近,宋喜欢朝后微微靠了靠。顾熠注意到她这个细微的动作,反而又向宋喜欢靠近些。宋喜欢甚至能感觉到他呼出的温热气体划在脸上。她身体僵硬,怕是稍一动弹就会碰到那人的脸。
顾熠眼神暧昧,他一手扶着靠背,一手撑在车窗上,整个儿把宋喜欢环在怀里,在离她脸一厘米的地方,幽幽的说:“小姑娘,这么轻易就上了一个男人的车,你就不怕我……”
顾熠适时止住,剩下的话,就让这小丫头自己去想象吧。
宋喜欢顿时瞪起眼睛,对着这张带着坏笑的俊脸,不知所措起来。早就知道不该相信他的,她眼里噙着泪花,就要把顾熠推开。
顾熠显然对自己的恶作剧非常满意,他迅速扣好宋喜欢的安全带,坐回位子,笑起来:“还真是好骗,只是逗一下你。放心,我对你这样的,不感兴趣。”
说到这里,顾熠用目光把宋喜欢从上到下扫了一遍。
“不过,我倒是挺佩服你的勇气,这样的智商,一路上还没被人给卖了。”
说完,又是一阵笑。
竟然被戏弄了!这人实在太坏,不能再跟他走了。
宋喜欢心里想着,就要解安全带下车。
顾熠见她动作,立马启动了车子,向前冲去。突然间的加速使宋喜欢猝不及防,一头撞在靠背上。顾熠又是一个急转弯,宋喜欢一歪,又差点撞上顾熠肩膀。
待到车子稳速前进后,宋喜欢歪过头狠狠的瞪了瞪正开车的顾熠,也不等他回应,又歪过头去,看向窗外。心中腹诽,若有机会,定要在此人被窝里放几条花蛇,吓死他。
一说到蛇,宋喜欢便想起与江乔南初遇时的情景。那是她第一次看到那样高大瘦削的身影和那样俊朗好看的侧脸,比京生还要好看。只是那样高大的人,竟也被蛇吓得如此狼狈。宋喜欢又想起江乔南第一次吃蛇肉的样子,脸上不由的浮起一抹笑容。
只是,不知道,自己在他心中又是什么样子的。
正文 第九章 江氏大楼
疾驰的汽车带起的风把宋喜欢的碎发吹起,淡淡的香味让顾熠有些心荡神驰。特么对于+我只有一句话,更新速度领先其他站倍,广告少那香气不是任何一款高档香水的味道,仿佛是从山中带来的青草野花味儿,让人在这个燥热的城市里嗅到一丝清爽。顾熠不由得放慢车速,偷偷看她,身边的女孩犹如开在山谷里带雨的山茶花,如此清新。轻柔的布料裹着她不盈一握的身躯,马尾的末梢在风的拂动下一下下扫着后颈裸露的肌肤,也一下下扫在顾熠的心上,痒痒的,柔柔的。
一直望向窗外的女孩突然间转过头来,顾熠急于掩饰自己刚刚的偷看行为,慌忙收回目光,注视着前方,装出专心开车的样子。
宋喜欢并未注意到他的慌张,问:“你刚刚说,对我这样的不感兴趣。那我是什么样的?”
顾熠没有想到她会问这个问题,又坏坏的把她从头到尾扫视一遍,笑而不答。
“你笑是什么意思嘛!”宋喜欢有些急,觉得他的笑容里不怀好意。
“你叫什么名字?”
顾熠并不想在这个话题上继续下去,问道。
这次宋喜欢没有乖乖作答,她有些恼怒,没好气的说:“不告诉你。”
原来这丫头还有些脾气。
“你不告诉我,我却要告诉你,我叫顾熠,你可得记好了,以后它可能会在你的脑海里不停的出现。”
顾熠带着宋喜欢绕着城市转了一大圈后方才向江氏集团所在的大楼驶去。
跑车最终在一栋大楼前停了下来。
“还真的是挺远的呢!”
即使是中途遭到对方的戏弄,但他还是把她送到了目的地,当然需要有礼貌的表达自己的谢意。
宋喜欢一边解安全带一边向顾熠道谢,完全不知道那开车的人分明是载着她绕着城市转了一个大圈回到原地才又转了个弯来到这里,充其量只是让她多欣赏了一回这个城市的风景罢了。
宋喜欢顺利的解开安全带并且打开车门下车,站在车外向顾熠挥手告别,转身进了大楼。顾熠拼命忍住笑,也向她挥挥手。
当然宋喜欢进江氏大楼并没有那么顺利,当门口的保安听说他是来找江氏的少当家时,满脸狐疑的将她打量了一番,却并没有要让她进去的意思。
“这个江氏跟江乔南一样,毛病可真不少!”
顾熠在车里见宋喜欢受阻,转而下了车,走大大厅,顺手揽过宋喜欢的肩膀,对保安说:“这是我女朋友,我们是来找江乔南的!”
两个保安见是顾熠,立马换了一副嘴脸,变得客气起来。
“原来是顾少爷的朋友,请进请进!”
“谁是你的女朋友!”宋喜欢越发觉得这男子随便的很,她甩开搭在肩膀上的顾熠的手,自顾往里走。
顾熠却也不恼,跟上去说:“哎,小丫头,看来你跟江乔南的关系也不怎么亲近嘛,连江氏的大楼都进不来,啧啧。”
宋喜欢回过头冲他怒吼:“我跟江乔南亲近不亲近,跟你有什么关系!”
身后的保安看着两人的背影窃窃私语:“这顾二少爷什么时候换成这清淡口味啦?可是顾熠的女朋友来找咱们总经理干什么呀?”
“,一会把这些资料送到江总那里。”她边说边把手里的一叠纸递给身边的助理,刚好听到保安的议论,便问道:“是谁要找总经理?”保安指了指刚走不远的两个人,“是顾熠和他的女朋友。”
那女人踩着高跟鞋哒哒哒几步跟过去,站在两人面前。
“顾少爷,你不好好跟美女享受人生,到我们江氏来干什么?”
眼前挡住去路的这个女子,留着利落的短发,长相姣好,妆容精致,一身职业套装,七厘米的高跟鞋衬得她的双腿越发修长,一看就是个雷厉风行的女强人,宋喜欢只觉得她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想了又想,终于想起以前姐姐指着一本商业杂志的封面人物说,她的梦想就是成为这样的商界女强人。那个封面人物,就是她!
“原来是乔诗姐姐。姐姐,不是我说你,女孩子家家的何必那么强硬,搞得跟个男人似的。看你那黑眼圈!你这么强悍,哪个男人敢要你。到时候嫁不出去,可别说我没提醒你。唉,真是白白辜负了你那如诗如画的好名字!”
江乔诗知道顾熠为人,不跟他一般见识,问道:“你找乔南做什么?如果是生意上的事,还是找秘书预约吧。”
顾熠反唇相讥:“我找江乔南做什么?他那么没趣,我当然不会去找他,找他还不如找乔诗姐姐呢!找江乔南的,是她。”
顾熠指了指身边的宋喜欢。
“你?”
宋喜欢点点头,微笑了一下,心里觉得有些紧张。不知道为什么,眼前的这个姐姐,看人的目光太过凌厉,讲话又不那么柔和,让人莫名的有些害怕。
江乔诗以一种不太友好的眼光把宋喜欢从头到脚看了个遍,看得她心里发毛。
一个乡下穷丫头来找乔南干什么?乔南怎么会跟这种人扯上关系?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
“对不起,江总他不在,你们走吧!”
江乔诗转身欲走,宋喜欢心里着急,一下抓住了她的胳膊,问:“那他什么时候在呢?我找他有重要的事情!”
江乔诗十分反感的皱了皱眉,宋喜欢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赶紧放开了手。
江乔诗非常不悦,说:“你这个小姑娘怎么这么不懂礼貌,我都说了他不在,还一个劲的追问什么!江总很忙的,没有功夫理会你们这些乡下人!”
宋喜欢还想再说些什么,最终还是咬了咬薄薄的嘴唇,什么都没说。
顾熠却发了话。
“怎么,江乔南不在么,我倒要看看他在不在!”
顾熠在楼中一边四处走一边大喊:“江乔南!江乔南你在不在啊!江乔南!”
这个顾熠简直就是个无赖!江乔诗拿他没办法,语气缓和下来,说:“好了!不要再喊了。
你找江总什么事,先跟我说吧,我是他姐姐,他太忙了。”
原来她是江乔南的姐姐,怪不得眉宇之间有些相像呢。
“乔诗姐姐,我有重要的东西要还给他,前些日子他走得急,落在我那了。”
“东西?什么东西?”
江乔诗疑惑,看来乔南跟这个女孩真有些不清不白的关系。自从静雅死了以后,乔南就再没碰过什么女人,怎么三年来头一次就找了这么一个土了吧唧的乡下丫头,八成是玩玩吧,赶紧把她打发了算了。
顾熠心中暗想,这丫头不会是江乔南的女人吧?呵,有意思。
一低头,江乔诗看到宋喜欢手指上戴着的钻戒,一闪一闪的,跟她整个人的风格品位明显不搭。
那、那不是乔南的戒指吗?
正文 第十章
江乔诗抓起宋喜欢戴着戒指的手,厉声问:“你怎么会有乔南的戒指?你拿了他的东西!”
宋喜欢被她的严厉吓得有些发懵,支支吾吾不知怎么解释。友情提示这本书第一更新网站,百度请搜索+
“不、不是的,我,我……”
就在宋喜欢急的额头冒汗的时候,她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这个声音宛如空降的天神,将她从江乔诗的质问中解救。
江乔南从电梯中走出来,一下子就看到了站在大厅中央的三个人。
“发生了什么事?”
三个人听到江乔南的声音,齐齐向他看了过去。
江乔南发现,来人竟是宋喜欢,他惊喜的迎了上去:“喜欢,怎么是你?我太意外了!”
江乔诗仍旧抓着宋喜欢的手没放:“乔南,你的订婚戒指怎么在这个女孩子手上?是不是她偷了你的?”
宋喜欢拼命摇头:“不是的不是的!我今天来就是要把戒指还给他的。江乔南,你的戒指落在我家了,我收拾东西的时候在你的衣服里发现的!”
宋喜欢把钻戒从手指上褪下,又低头向口袋摸去,拿出一块男式手表,将两样东西放在手心递给江乔南。
“还你,还有手表。”
江乔南接过两样东西,问:“喜欢,你来找我,就是为了还我这个?”宋喜欢重重的点了点头。
江乔南把戒指放在手里摩挲着,那是三年前他向静雅求婚时的戒指,那时他亲手把这枚戒指戴在静雅的无名指上;那时他和静雅受到所有亲戚朋友的祝福,他们说他俩门当户对、郎才女貌、志同道合;那时他对着大山大声呼喊,他要让静雅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那时他事业有成,爱情美满,他觉得他江乔南拥有了这世上的一切。订婚之后,他和静雅一起去登山,原本安全措施做得是万无一失的,没想到却出了事。静雅被送进急救室十几个小时之后,医生明明宣布静雅的命保住了,24小时之后就会醒过来,却又在几天之后宣布已经无力回天。江乔南没有见到静雅的最后一面,静雅一家也在静雅走后去了美国,从此杳无音讯。这枚戒指就是静雅被送进急救室前江乔南摘下的,这三年来,他一直把它带在身上。每当看到这枚戒指,江乔南就会想起静雅跌落的那一刻,心就会痛到窒息。
可是现在,当他再次看到这枚戒指,江乔南觉得自己的心似乎没有那么痛了。它,似乎已经没有那么重要了,以至于江乔南把它丢了,都没有发觉。
“好了,既然东西还回来了,就快点散了吧,别都在这堵着了。”江乔诗实在不愿意跟这些不相干的人再耗下去。“乔南,走吧,我们一会还要看爸爸呢!”江乔诗说这句话的时候想到顾熠也在场,看了他一眼,有所顾忌。爸爸是江氏董事长,他的身体状况直接关系着集团的安危存亡。顾熠家的星熠集团和江氏向来是商业上的对手,虽然顾熠只是个不管事的风流公子,星熠集团由顾老头和顾家长子顾星光掌管,但顾熠毕竟是顾家的人,爸爸生病住院的事情不能让他知道。
顾熠两手一摊,“看来这里没我什么事了,那我走咯!”
顾熠走后,江乔诗对江乔南说:“走吧,我们去医院,我去叫老马开车。”
江乔南没有动,他说:“姐,你先去,我先办点事,随后就到。”又对着宋喜欢说:“喜欢,跟我来。”说完拉起宋喜欢的手,走了。江乔诗看着二人携手离开,知道自己拦不住,只得自己先走。
江乔南用自己的卡在一家高级酒店开了一个房间,对宋喜欢说:“喜欢,你先在这休息,等我去完医院,晚上回来找你,乖啊。”江乔南摸了摸她柔软的头发,宋喜欢很听话的点头。
江乔南走后,宋喜欢把房门关上,环顾房间,那是她从未见过的奢华,她脱掉鞋子,光着脚踩在软软的羊毛地毯上,抚摸着印着暗花的墙壁,又在床上坐了坐,很舒服。她仰躺在宽大的双人床上,闭着眼睛,想起今天那个顾熠说,看来你跟江乔南的关系也不怎么亲近嘛。她跟江乔南是什么关系呢,好像没什么关系,没什么关系。
宋喜欢觉得有些失落,她睁开眼睛,突然皱着眉头用力嗅了嗅,又坐起来嗅了嗅自己的衣服,好臭!奔波了一天,出了一身的臭汗,臭死了。唉,什么都不想了,先舒舒服服洗个澡。
正文 第十一章
江乔南到医院的时候,江乔诗正坐在病床前削苹果,完整连贯的苹果皮从她纤细的手指间滑落,削完后把苹果递给床上的江鸣珂。言情穿越书更新首发,你只来+此时的她,完全没有了商场上的凌厉霸气,俨然一副小女儿的样子。江鸣珂后背倚着一个枕头坐在床上,一边吃着苹果一边看一份报纸,看起来精神不错的样子。
江乔南走进病房,叫了一声爸。江鸣珂抬起头示意他坐到床边来,指着报纸上商业版块的头条说:“沙坡口的那块地终究还是让星熠集团给收了去,我之前就很看好那块地,只是碍于之前公司的那几个大项目一直没有行动,现在倒好,白白让那顾云霆捡了个大便宜。”
江乔诗一把夺过父亲手中的报纸,嗔怪道:“爸,你都住院了,就别操心公司的事情了,看报纸别看什么商业版了,劳心费力的,多看看娱乐版啊,放松放松嘛。”
江鸣珂哈哈大笑,“好好好,我不操心公司的事。那我操心什么事呢?”江鸣珂假装思考的样子,“我更操心你们俩的终身大事啊!什么时候诗诗嫁一个如意郎君,小南给我娶一个漂亮儿媳妇回来,那时候我就什么都不管了,天天带着孙子去公园、游乐场享受天伦之乐去,哈哈哈!”
乔南和乔诗两姐弟面面相觑,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
“你们两姐弟啊,一个眼光高的很,谁都看不上,事业心又重。另一个呢,又走不出过去。”江鸣珂说到这里,意味深长的握了握江乔南的手。“小南啊,悲剧已经发生,我们无法改变,但是你的日子还得过啊,不能总是沉浸在过去的悲伤里走不出来。”
江乔南反握住江鸣珂的手,说:“爸,我知道。”
“你们身边优秀的男女还是很多的嘛。顾家那个二儿子,顾熠,跟?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