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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喜欢进城记第1部分阅读

    《宋喜欢进城记》

    正文 第一章 意外受伤

    事情已经顺利办妥,江乔南站在村口,望了望身后的群山,对身边的助手和下属说道:“你们先回吧,我还有些事要留在这里几天。+言情内容更新速度比火箭还快,你敢不信么?”

    “事情都已办妥,不知总经理还有什么事要留在这山沟里?“

    江乔南并没有立刻回答助手马阵的疑问,他抬起头,目光凌厉,看得马阵心中一寒。江乔南沉默半天,才吐出两个字:

    “私事。“

    马阵面露难色,这要是把总经理一人扔在这荒山野岭,回去可怎么跟董事长交待?万一出了什么岔子……

    “可是……“

    “你不必担心,我会亲自跟董事长解释的。”

    江乔南看透了马阵的心思,打断他的话,语气坚决。

    “请总经理务必注意安全,早点回去。”

    马阵心知他心意已决,自己多说无用,反倒是徒惹得少爷厌烦,只得驱车带一众人离开了。

    江乔南眼见得车队在山路上渐行渐远,拐了个弯看不见了,这才转身朝山里走去。

    适逢山里雨后初霁,空气里混杂着小野花的香气和泥土的味道,煞是好闻。

    江乔南站在半山腰上,赏着雨雾中的层峦叠嶂,闭上眼睛,深深吸一口气。那清凉的气息自鼻腔进入,瞬间蔓延至身体各处,熄灭一身燥热。在山风的拂荡下,江乔南的思绪也跟着飘然远去……

    那还是三年前,山也是这样的山,树也如斯青翠茂密,脚下盛开着不知名的小野花,如满天繁星。

    那天,他跟静雅一起结伴登山,明明已经做好了安全措施,却还是出了意外。

    江乔南永远无法忘记意外的那一刻,峭壁处,静雅,没来得及叫喊,便如同一只断翼的蝴蝶坠了下去。

    江乔南向静雅坠落的方向拼命伸着手臂拼命抓着,明知除了空气他什么都抓不到,却仍是伸着手。急速下坠的身影瞬间消失在瞳孔最深处,痛得喉咙里发不出一丝声音,甚至连叫一声静雅都无法实现。

    韩静雅,跟他一样的登山爱好者。他们因登山而相遇,相识,相恋,又因登山而天人永隔。

    那次登山,他带了戒指,原本打算登上山顶后,以山为媒,天地为鉴,向静雅求婚。但是,静雅再也醒不来了。

    今天,便是静雅的忌日。

    江乔南将口袋里的戒指紧紧握了握,钻石嵌入掌心,生疼。

    “姐,有蛇!”

    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指着不远处的一条蛇对身边的姐姐说。

    宋喜欢顺着弟弟手指的方向看去,可不是么,一条小花蛇正吐着黑信子朝站着的男子移动。

    “别动!”宋喜欢朝那男子喊。

    正沉浸在悲伤情绪中的江乔南被这一声大喝着实吓了一跳。他皱着眉,十分不悦的看向声音的来源。

    离他几步远的地方,是一个十八九岁的女孩子,衣着朴素,一看便是山里的姑娘。

    女孩将食指贴在唇上,轻声示意他不要乱动,自己踮着脚尖轻轻向他靠近。

    江乔南不明所以,疑惑的顺着女孩的目光看去。这一看不要紧,眼见着一条吐着信子的花蛇就要爬上自己脚上了!江乔南从小养尊处优,哪见过这等山中野物。平日里叱咤商场的他被这小小东西吓得连连后退。雨后不久,山中石头分外湿滑,脚步凌乱中,江乔南一不小心踩翻了脚下的石头,一个站不稳,向后一仰,竟滚了下去。

    早就说了让你不要动嘛!

    宋喜欢把那蛇倒提着,从尾巴处往下轻轻一撸,那蛇便乖乖的一动也不动了。

    宋喜欢把蛇扔进背上背着的竹篓子里,这才拉着弟弟从旁边的小路下去寻找那刚刚滚落的男子。

    从小在山里长大,宋喜欢知道这片山上树多草密,纵使人从山上滚落,多半也会在途中被野草缠住或者被树木挡住,最多受些皮肉伤,十天半月的也就好了,根本不会滚到山下去,丢了性命。村里的人有经验,若是一不小心滚了下去,在中途只要信手一抓,定能抓到些野藤野草,这便大大减少了向下的力道,速度慢了下来,也就好办了。

    果然,没走多远,宋喜欢就在一处草丛里发现了江乔南。江乔南连摔带吓,竟是晕了过去。

    宋喜欢蹲了下来拍了拍他,又掐了掐他人中,没有丝毫反应。眼前这情形,要么一脚把他踢下山,要么,就只能背他下去了。

    宋喜欢深吸一口气,朝手心哈了哈,仿佛获取了无穷的力量。她将江乔南背在身上,弟弟在身后背着竹篓,小心的扶着他,三人就这样艰难的下了山。

    “爹,快出来帮忙!”

    还未进家门,宋喜欢便朝屋里大喊。

    父亲宋大有闻声忙停下手里的活计,从屋里走出来接下女儿背上昏睡的男子背进了屋。

    累坏了的女孩顾不上别的,冲到院子里舀了一瓢凉水倒进脸盆,洗了把脸,不停地用手扇着风,心里嘀咕着:不知这城里人是吃什么长的,看着瘦瘦的,背起来比野猪还重。

    将背上男子放在内屋床上安顿好后,宋大有指着那人问道:“喜庆,这人是哪来的?”

    “我跟姐姐山上捡来的。”

    宋喜庆一脸稚气,趴在床头好奇的看着昏睡中的男子。姐姐说他是城里人,原来城里人是这个样子的呀,他的衣服真好看。

    咦,那是什么?

    喜庆被江乔南领口处露出来的一节亮亮的东西吸引了,他伸着小手小心翼翼的想把那脖颈处的东西拉出来看看,在离目标一厘米处却猛地被一只大手抓住了手腕。

    喜庆惊恐的抬起头,只见躺着的人已然睁开了眼睛。

    “小家伙,你想干吗?”

    喜庆楞了楞,将手从那大手里挣脱开来,转身奔进院子里,朝着宋喜欢大喊:

    “姐,他醒了!”

    正文 第二章 大叔是神医

    江乔南醒后环顾四周,断定自己应该是在一个农家院子里,他刚要下床,却发现左腿小腿处钻心的疼痛,根本没办法移动。不是所有站都是第一言情首发,搜索+你就知道了。

    这时,房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一个女孩走了进来,后面跟着一个小男孩。

    这不是在山上遇到的姐弟俩么。

    “你醒了?”

    女孩声音清脆甜美,犹如山里的清泉水。

    “我叫宋喜欢,这是我弟,喜庆。你叫什么?”

    江乔南一撇嘴,心中暗笑。山里人取的名字也带着这么浓重的山土味儿,什么喜欢、喜庆的。

    思罢,江乔南抬起头,正对上宋喜欢瞪着澄澈的大眼睛满眼期待的看着他,于是忙收起嘴角的笑容。

    “江乔南。”

    宋喜欢满意的笑了笑,又询问道:“你还好吧,有没有哪里疼?”

    江乔南指了指左腿,说:“我的小腿好像摔断了,疼得很。你能不能把我送去医院?我给你医药费。”

    说完,江乔南便低头在裤兜里摸索钱包。

    糟糕,钱包不见了,裤兜处俨然被划破的一道口子,定是滚落下山的时候丢了。

    江乔南面色尴尬,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宋喜欢似乎没有看到他尴尬的神色,笑着说:“家里一个活生生的神医,去什么医院啊!再说了,这里没有医院,最近的医务所离这也好几里地呢!”

    神医?

    江乔南疑惑,“谁啊?”

    “我爹呀!”

    一说到爹爹,宋喜欢立马神采飞扬起来。

    “我爹可是这山里出了名儿的神医,乡亲们谁有个头疼脑热,腰疼腿痛的,都来找他看,几副药下去,保证药到病除!”

    “喜欢,又在胡说!”

    宋大有迈进屋里,制止了正说到兴头上的女儿。

    宋喜欢见爹爹进来,调皮的吐了吐舌头,样子煞是可爱,又走到父亲身边辩解道:“哪有胡说,上次白爷爷家的牛断了腿不就是你给接好的嘛!还有张伯伯家的黑子生崽的时候难产,还有还有……”

    江乔南一听,脸色更难看了。

    宋大有心想女儿要是再说下去,怕是眼前这位年轻人该要落荒而逃,不敢再待下去了。于是,忙打发了喜欢去外屋做饭。宋喜欢这才极不情愿的出了屋。

    宋大有拉过屋里一条板凳坐在床边,说:“我在你昏睡时为你检查了一番,脸上几道被山石头野藤子划破的印子倒是不必担心,上点药,三天五日的也就好了。看你左腿红肿,脚踝是脱了臼了,小腿的地方骨头倒是没有断,怕是有点裂了。喜欢说我是神医那真是信口胡说了,但是我们山里人从小在山里活动,脱臼断腿的事情是常有,向来都是自己医治的,这么些年了,也摸索出了些管用的法子药方。别的不敢说,要说这接骨正位,村里像我这么年纪的人哪个不会?若是次次都往医院里跑,一来山路难走,路途又远,多遭些罪,二来医院里收费贵得很,我们也是不愿去的。这位先生既是在我们山上受的伤,我们也不会扔下你不管。你若信得过,我便与你把脱臼的脚踝接好,你暂且在这休养便好。先生若是执意要去医院,那待到明天天亮,我和村里人再把你送去,只是今晚你就要受些苦了。”

    江乔南见这大汉说得诚挚,是个老实淳朴的山里汉子,实在不好拒绝,况且那腿脚实在疼得厉害,便答应了下来。

    “那就劳烦大叔给我接上吧。”

    宋大有出去找来药膏和一些布条,又让喜庆去拿来一条毛巾。

    宋大有把毛巾递给江乔南,说道:“正位的时候会有点疼,你若受不住,咬着这毛巾会好些。”

    江乔南见那毛巾已辨不出原本的颜色,实在是无法做到把它咬在嘴里,忙连连摆手说不了不了。宋大有也不勉强,将那毛巾拿到了一边。

    宋大有用枕头把江乔南的左腿垫起,一手抓着脚踝之上的小腿处,一手抓着他的脚,慢慢试探着调节位置和力道,待调整好后,猛一用力,将错位的骨头拿正,立马上了药,用布条缠好。

    只见江乔南被那猛地一下子疼的眼歪嘴斜,嗷嗷大叫,眼角迸泪,恨不得立马晕过去。他龇牙咧嘴的样子喜得一旁的喜庆咯咯直笑。

    宋大有把剩余的药膏和布条收起,起身说道:“没什么大碍了,伤筋动骨一百天,你若不嫌弃就在我家将养着吧。明日我让喜欢去采些药来,日日给你换药敷上,我再给你削根拐杖,省得你行动不便。只是山里条件不好,吃的住的还要委屈你了。”

    江乔南忙道谢,说了些客套话,不提。

    江乔南心想在这山间住些日子也好,在这世外桃源里,也可暂且远离那些人间俗事。

    另一边宋喜欢已把饭做好,香味隔着好几个屋子飘了进来,江乔南闻着这香味,顿时饿了。

    念及江乔南不便活动,宋喜欢把饭菜盛了端至床边的小桌上。刚一放下,眼尖的喜庆立马凑上去拿起碗中汤勺便要舀一口美味尝尝。宋喜欢适时打掉他的小手,瞪他一眼。

    “不是给你的。”

    喜庆讪讪,撅着嘴靠到了一边。

    宋喜欢指着饭菜对江乔南说:“快吃吧。”

    江乔南端起碗来,虽然看不出来碗里究竟是什么,但是香味诱人,此时的他早已饥肠辘辘,恨不得连碗也一口吞了,但又不想失了风度。他轻轻舀起碗里一块黑黑的东西,问是什么。

    宋喜欢答道:“这是野山菇。今天刚下完雨,山上蘑菇特别多,我就是跟喜庆去上山采蘑菇才遇到的你啊。”

    江乔南将蘑菇送入口中,滑滑嫩嫩的,带着特别的香味儿,十分鲜美。

    他有舀起一截白白的东西问 这又是什么?

    宋喜欢笑而不语。

    喜庆见姐姐不说话,张口就要说出口。幸好宋喜欢动作快,一只手捂住了他的嘴巴。于是喜庆的回答变成了乌拉乌拉的声音。

    宋喜欢表情神秘,说:“先吃吧,吃完再告诉你。”

    江乔南吃一口那白物,不知是什么肉,从未吃过的,跟这野山菇一样的滑嫩爽口。平时吃更多西餐和外国菜的他此时觉得这粗粮野菜格外好吃。就着掺了高粱面的馒头,江乔南把一碗山菇炖肉吃的一点不剩。一旁的喜庆看着空空的碗底,泄了气,这下一点也没有了。

    江乔南将空碗放下,期待得看着宋喜欢。

    “这下可以告诉我了吧?”

    宋喜欢嘿嘿两声,揭晓答案。

    “蛇肉。”

    蛇…蛇肉。

    江乔南觉得一阵反胃,就要扶着床起来出去呕吐。可惜挣扎了半天也没能如愿。

    宋喜欢早就猜到他会有如此反应,不急不缓的说:“蛇肉肉鲜味美,口感又好,是上好的食材,平时还吃不到呢!而且是它害你受伤,我将它捉了来给你补身体,也是给你报仇了呢!”

    江乔南一时无言以对。

    当天晚上,江乔南跟喜庆睡在同一张床上。宋喜庆对这位山上捡来的客人十分感兴趣,趴在他胳膊上问东问西。这一晚,江乔南在喜庆各种幼稚问题中睡去了。

    正文 第三章 农家小院

    第二天,宋喜欢又去山上采了些草药,回来让父亲调配了给江乔南外敷内服。+言情内容更新速度比火箭还快,你敢不信么?宋大有找了根合适的木头坐在院子里给江乔南削拐杖。待小腿和脚踝都换好药后,宋喜欢又拿来些黑黑的药膏用木片沾了往江乔南脸上抹,嘴里还说着,这么俊的脸要是留下疤那就可惜了。江乔南闻着这药膏带着一股淡淡的植物清香,怪好闻的,索性坐在小板凳上闭着眼睛做享受状。

    此时的你若在上空俯瞰,便会看到这样一幅和谐的景象,清晨的农家院子里,年纪稍大的山汉子正削着一根拐杖,稚气的孩童坐在地上和狗狗玩耍嬉闹,气质不凡的青年人眯着眼睛仰头享受日光,妙龄的少女正专心致志的给他上药。

    抹完药膏,宋喜欢盯着江乔南一张脸,竟哈哈大笑起来,小孩子好奇心重,凑过来瞅了一眼,也咯咯笑起来。宋大有闻声停下手中的活,回头一看,一向不苟言笑的他也忍俊不禁,就连旁边的狗狗也摇着尾巴,眼带笑意。

    江乔南被这不明所以的笑声搞得莫名其妙,喜庆机灵,一溜烟跑进屋里拿出了镜子捧到江乔南面前。江乔南一看镜中的自己,脸上一边三道黑线,俨然成了一只大花猫,自己也忍不住笑了。一时间,院子里所有人都笑得东倒西歪。

    没一会功夫宋大有便削好了一根拐杖,宋喜欢觉得那拐杖光秃秃的不太好看,于是找来红漆,在拐杖身上画了些图案,又系上一根红绳,刚刚还死气沉沉的拐杖竟生动起来。

    宋喜欢把加工好的拐杖递给江乔南试了试,拐杖长度刚好与自己身高相符,用起来很是顺手,日常活动,不成问题。

    山里人只要是白天就没得一时闲着,趁着太阳好,宋大有将宋喜欢前些天采的山菇拿出来,在地上铺一张草席,让喜庆拣好了,晒成干,留着冬天吃。冬天青菜少,用这晒干了的野山菇炖白菜,炖粉条,炖腊肉,比吃新鲜的还要美味。

    江乔南心想自己总是不好在人家家里白吃白住,总得也帮别人干些活才好,也便加入了拣蘑菇的行列。宋喜庆十分有耐心的教这个五谷不分的城里大少爷如何分类,哪些是误采的毒蘑菇需要扔掉的,江乔南也学得认真。一大一小两个男人头对着头,时而窃窃私语,时而哈哈大笑,相处十分融洽。

    宋喜欢见江乔南身上穿的衣服有好几处都被刮破了,便寻了块柔软舒服的布料,裁裁剪剪,时不时的拿出去在江乔南身上比划,坐在当年母亲陪嫁的老式缝纫机前,小半天功夫就做出了一件外套小褂和一条外裤。

    “喜欢,宋大叔,看我带什么来了!”

    一个皮肤有点黑的青年人三两步跨进院子里,手里提着一只野鸡,怀里还揣着两只小野兔。意料之外,院子里多了一个衣着不凡的陌生人。来人将江乔南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只觉得有点眼熟,但又实在想不起来在哪见过,直到江乔南抬头看他,才转移了视线。

    宋大有见状,走过来解释道:“京生,这是城里来的客人,在山里伤了腿,先在这休养着。江先生,这是京生。”

    江乔南忙说:“宋大叔,叫我乔南就好。”因腿脚不便起身,他点了点头,算是对白京生打招呼。

    白京生了然。

    白京生把怀里两只小野兔提着耳朵给喜庆,喜庆万分欣喜,用两手小心翼翼捧着,找了个纸壳,把兔子放在里面,又撒了一把青草。黑子在一旁转来转去,时不时用鼻子嗅嗅,似是十分喜欢这两位新朋友。

    白京生又提了野鸡对宋大有说道:“叔,我今天上山遇到一只野鸡,被我一下子就抓到了,这就给你送来了。”

    宋大有呵呵一笑,接下野鸡,说道:“京生,你这打猎的本事可是越来越大了,可以出师了。”

    白京生不好意思起来,挠了挠头,说:“跟师父您比起来还是差很大一截子的。”

    宋大有曾经是村里一等一的猎人,弓弩,土枪,捕兽夹子,陷阱,无论是用什么工具,只要是被他盯上的猎物,没有能跑得了的。村上的人都把家里的男孩子送来跟他学本领,甚至连临村的也慕名而来。

    那一年,喜欢的母亲怀着喜庆,生产前一晚,宋大有做了一个梦,他梦见那些被他猎过的野猪野兔都拖着血淋淋的身子来跟他索命。从梦中惊醒的宋大有再也睡不着,心里慌慌的,在外屋抽了一晚上烟。

    第二天,喜欢的母亲疼了一天,终于生下了喜庆,却也没了命。宋大有抱着刚出生就没了娘的喜庆,想起昨晚那个梦,觉得是自己杀戮太多,才夺了孩子娘的命去。

    从此,宋大有发誓一辈子不再打猎,他把土枪折了,捕兽夹子送了人,唯留一把弓弩挂在堂屋墙上,时不时用布擦擦上面的灰尘,回忆当年的辉煌。白京生,也成了他最后一个徒弟。

    宋喜欢听到京生的声音,从屋里拿出几天前新做的一件小褂,走了出来。

    “京生,你来得正好,我给你新做了衣服,快看看合适不?”

    白京生却是皱了皱眉,并未接起宋喜欢手上的衣服。

    “喜欢,上次你给我做的衣服,别人都说样子古怪,笑了我老半天呢,这次我说什么也不穿了。”

    宋喜欢笑道:“上次我是照了姐姐给我的书上的样式做的,他们没有见过,当然觉得奇怪。这次我做了最普通的样子,放心吧,没人笑你了。”

    白京生这才把衣服接下。

    “叔,张叔他们在东山布的陷阱逮了两只野猪,挺大个的呢,正准备宰了给乡亲们分一分。明儿个我去多拿些猪骨头来,给这位兄弟煮大骨头汤喝,好好补一补,身上的伤好的快!”

    江乔南心中慨叹,这里真是民风淳朴,两头野猪也要全村分着吃,若是商场上人人这样,生意也就好做多了吧。又想着宋喜欢一家还有眼前的京生,可以说是跟自己萍水相逢,却如此待他,想想从前自己世界里的尔虞我诈,这里俨然成了世外桃源。

    白京生离开宋家后,一路上都在琢磨那江乔南到底在哪见过。终于,他停下脚步,一拍大腿,那不就是前些天跟村代表签合同的人吗?就是那个预购村里山核桃和山枣的什么经理!他当时觉得那总经理好生气派,西装笔挺,皮鞋锃亮,出入身边跟了一群人对他唯命是从,一挥手就是大数额的合同。他还特意跑去山口村头看汽车,他以前也见过汽车,但是没有这人的车好,几辆车排成一排,这场景在山里可是不常见到的。

    果然是大人物啊。

    白京生加快了脚步,继续往家走。

    正文 第四章 俊俏的客人

    吃过晚饭,宋喜欢把新做的衣服拿出来让江乔南换上试试。友情提示这本书第一更新网站,百度请搜索+江乔南换好衣服出来后,喜庆哇的一声:

    “江兄弟穿这衣服比姐夫还要好看!”

    宋喜欢也啧啧称赞:“这样顺眼多了。你这样子出去被姑娘们瞧见了,怕是个个儿都要脸红的吧,真好看。”

    江乔南也不知自己究竟有多好看,穿惯了衬衣西装的他觉得这衣服特别柔软舒适,穿在身上仿若无物。他低下头细细端详,这衣服做工细致自不必说,样式上跟村中普通人穿的相比更多了些新颖时尚的设计,衣服袖口处还绣了竹叶,怪不得白京生说别人笑话他衣服奇怪。像这种做工极设计都上乘的衣服,若在都市里,价格不低啊。但是谁又能想到,这是出自一个山野少女之手呢?大山虽好,却也埋没了不少人的才华啊。

    山里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天黑吃完晚饭没多久就家家关门闭户熄灯睡觉了,而这个时候,正是城市里夜生活的开始,热闹的时候。

    江乔南躺在床上睡不着,想着白天的事,有一个问题在心中盘旋一天了,却一直没好问出口。

    他翻了了身,发现身旁的喜庆也没有睡,正瞪着圆溜溜的大眼睛不知在想什么。

    “喜庆,哥哥问你个事呗。那个京生是什么人,跟你家什么关系?”

    “那是我姐夫。”

    宋喜庆侧过身子,将脸朝着江乔南,好像一提起白京生他就格外高兴。

    “我姐夫对我可好了,好吃的好玩的都给我,今天还给我两只小兔子呢!”

    “姐夫?什么姐夫?你哪个姐?”

    “喜欢啊。”

    原来白京生是宋喜欢的男朋友,怪不得喜欢也给他做衣服。

    江乔南一把搂过喜庆,说道:“我今天问你的事你可不许告诉你姐姐,要不然,我就揍你。”

    江乔南故意面露凶相,作威胁状。

    宋喜庆哪里是那么容易哄骗的,他掰开江乔南的胳膊。

    “我不,我就要告诉喜欢,我明天一早就告诉她!”

    “你!”

    江乔南被这小鬼弄得一时没辙。

    “除非……”

    话锋一转,宋喜庆指着江乔南脖子上挂着的饰物说:“除非你把这个给我玩,我就不告诉她。”

    江乔南低头一看,原来是脖子上挂着的小银哨子。他把哨子从脖子上取下,捏着宋喜庆的鼻子笑道:“小鬼,原来是早有企图啊!”

    这村子不大,人又少,谁家里有什么事要不了一天全村人就都知道了。听说宋家来了客人,刚吃过早饭,郑婶儿就带着几个婆子姑娘抱着绸布、棉花往宋家去了。一来是给即将出嫁的侄女做绸子被,二来也是来看看这个城里来的客人。

    以郑婶儿为首的几个村里女人嘻嘻呵呵有说有笑的进了宋家院子,郑婶儿扯着她那嘹亮的嗓门朝屋里喊:“喜欢,快来,快来!”

    屋里的喜欢听出是郑婶儿的声音,忙开了门走出来。

    山里的习俗,女儿出嫁时,娘家要用大红的绸布和当年最新的棉花做几床厚厚的棉被作为陪嫁,带到婆家去。新被子又厚又软,象征着女孩子的母亲和娘家人对她的牵挂。整个村子的人都知道针线活还属宋喜欢做得最好,每当村里有姑娘出嫁,都会请了她去做棉被,绣嫁衣。这不,这回郑婶儿直接把做棉被的场地直接移到宋家来了。

    屋里不够宽敞,光线也不够,宋喜欢找来几片干净的旧席子,铺在院子里,几个女人席地而坐,围成一圈,就在这农家院子里做起了棉被,闲话家常。

    郑婶儿的女儿萍萍跟宋喜欢年纪相仿,针线活不怎么样,帮不上什么忙,这次是跟着她妈来凑热闹的。她跪在席子边上,扶着宋喜欢的肩膀,问道:“喜欢,二丫头的嫁衣绣完了么?我妈老在家说你绣工了得,说的可神了,什么绣的凤凰好像会飞,绣的金鱼好像在游,还嫌我笨,连针都不会拿。要是绣完了,你就拿出来给咱们看看嘛,喜欢绣的嫁衣,我还没见过呢!”

    宋喜欢笑道:“咯咯,瞧郑婶儿说的,哪有那么神呢,还有几针就绣完了,这就拿出来给你们看,还得请各位婶婶指导指导呢!”

    宋喜欢从屋里取出了嫁衣,小心翼翼的放在棉被上,几个女人围在一起,把那嫁衣轻轻打开,用手摩挲着上面的图案,议论纷纷。

    “瞧瞧,瞧瞧,看这凤凰绣的,跟真的似的!”

    “你们看看这绣工,多细致,就是从前的绣娘也比不上啊!”

    “还是京生有福气啊,找着喜欢这么个手巧的丫头,那多少小伙子都盼着呢!”

    “喜欢啊,等我家萍萍嫁人的时候,这嫁衣可一定得你来绣啊!你郑婶儿先跟你说好了哈。”

    “看这衣服美得,听说他们城里人结婚都穿什么婚纱,那婚纱哪有这绣着凤凰的大红嫁衣喜庆啊!”

    “就是就是!”

    众人就像欣赏一块瑰宝一样将这嫁衣翻来覆去反复欣赏称赞。

    “江兄弟,咱们出去跟小兔子玩吧。”

    宋喜庆拉着江乔南要出去,江乔南从墙边拿起拐杖,一瘸一拐的跟着小孩子往外走。刚一开门,他就看到一院子的女人围坐在地上叽叽喳喳的,倒是把他吓了一跳。

    听到声音,刚刚还在欣赏嫁衣的女人们纷纷从凤凰身上抬起头来,齐齐的看向门口的江乔南。江乔南身上穿着宋喜欢做的衣服,白净的皮肤,看起来像是村子里的一个俊俏小伙子。

    “呀,这不是城里来的客人嘛,快来坐下!”郑婶儿朝他招呼。

    宋喜庆从院子里拿来了一个竹藤编的椅子,放在席子旁边,扶着腿脚不便的江乔南过去坐下。江乔南觉得这村民好生热情,出于礼貌,乖乖的过去坐下了。

    一时间,几个婆子姑娘们,嫁衣也不看了,棉被也不看了,都放下手上的针线,全体转过身来,坐成一排,面对着江乔南,肆无忌惮的打量他,边看边评头论足。

    “哎呀呀,你看,你看,长得真是俊啊,个儿高,模样也好,咱村里可没有能比得上他的小伙子。”

    “是啊,就是白了点,城里人嘛,都是细皮嫩肉的。”

    江乔南感觉自己就像被放在展台上供人观看的艺术品,他脸色尴尬,朝宋喜欢投去求助的目光。宋喜欢朝他吐吐舌头,不接受他的求救信号。

    郑婶儿是村里出了名的话篓子,跟谁都能扯上话题,张家长李家短,话一开头就说个没完。这一见着江乔南,她的话匣子就又打开了。

    “小伙子,我听京生说,你是来山里收购核桃和大枣的那个经理。看看,年纪轻轻的就是经理了,家里是做大买卖的吧?”

    江乔南笑笑,回她:“呵呵,不大,不大。”

    郑婶儿不忘给村里的农产品打广告,说:“咱们山里长的核桃和红枣都是……都是那什么,原生态的,女人吃了脸色红润,男人吃了身强体壮,小孩吃了头脑灵活!”

    众人哈哈大笑,江乔南也笑笑点点头。

    郑婶儿又问:“小伙子,今年多大了?”

    “我……”

    没等他说完,郑婶儿又抢着说道:“看这样子也就二十出头,呐,我家萍萍今年十九了,模样也长得好看,正是合适,正是合适。”

    几个女人笑她:“他郑婶儿,别一看到好小伙就给你家萍萍张罗,我们家可也有丫头到了该找婆家的年龄了!”

    萍萍听到这话,拧她一把,小声说:“妈,你说什么呢!”萍萍羞红了脸,躲到郑婶儿身后,悄悄瞧着江乔南。

    江乔南又尴尬笑笑,脸上肌肉僵硬。

    正文 第五章 上山采药

    转眼已在宋家住了多日,这些天,江乔南渐渐可以脱离拐杖,自由活动了,脸上的伤也早就好了。特么对于+我只有一句话,更新速度领先其他站倍,广告少

    这日,宋大有在吃饭的时候提到家里的药已经所剩无几,于是宋喜欢决定饭后去山上采些草药来。

    宋喜欢从南屋找出背篓,拿了采药需要的工具,背在身上,这就要走。

    “宋喜欢,我跟你一起。”江乔南斜倚在门口,说。

    “啊?你要跟我上山?”宋喜欢停下来问。

    “嗯。”江乔南点点头,十分肯定。

    “可是……”宋喜欢有些犹豫,“你的腿还没完全好,山上的路可不好走呢!”

    “在家很无聊的,难道你要让我跟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孩玩一整天么?而且我已经好了,上山根本没问题,不信你看!”他一边说,一边在宋喜欢面前蹦蹦跳跳,甩胳膊蹬腿,证明自己不但已经好了,而且很灵活。

    “哈,看来是真的好了。”宋喜欢满意的点点头,又说:“不过,山上可是有蛇的,你忘了上次的教训了么?”

    提起伤心往事,江乔南有些难为情,不过仍旧逞强说:“哼,我江乔南又怎会怕那小小山中野物!”

    “那好吧,带你一起去。”宋喜欢见他坚持,也就同意了。

    江乔南从她背上解下背篓,背在自己身上,说:“这个我来背,你只管带路。”

    宋喜欢见他穿着农家衣服,身背竹篓,与初见他时的样子大相径庭,心里莫名的软软的。

    宋大有叼着烟斗,从屋里出来,喊:“喜欢,照顾好江先生,莫要贪玩马虎了。”

    “哎,知道了。”宋喜欢回应着,人却已经出了大门口。

    宋喜欢带江乔南来到她常来的那片山上,她低着头看了看周围,走到一棵树边弯腰拔出一棵草,抖了抖草根上的余土。她拿着那棵草给江乔南看,“呐,你拿着这棵去那边找,我去另一边找。如果拔不出来的话,就用这个小铲子把它挖出来。她从竹篓里拿出两把铲子,一把递给江乔南,“找仔细点,不要走远了。”

    江乔南一手拿着宋喜欢给他的样本,一手握着铁铲,跃跃欲试。

    他弓着腰如猎犬一般在这片长满野草的草地上进行地毯式搜索。草堆中,一个可疑身影映入江乔南的眼睛,他迅速过去,半跪在地上,将那棵草与自己手中的样品做了做对比。在经过他的严格比较与判断之后,断定这棵草就是要找的草药了。他脸上出现一抹悦色,拿起铲子将那棵草药连根铲起。

    拿着第一棵战利品,江乔南急着去向宋喜欢汇报,“宋喜欢,快看,我这么快就找到了!”他举着那棵自己找到的在宋喜欢面前晃来晃去,万分得意。

    宋喜欢心想这个五谷不分的少爷竟然这么快就找到了,她拿过他手上的草药,说“我看看。”

    宋喜欢刚拿过那草药,只看了一眼,就一扬手把它扔了。

    “喂,你干嘛!我找了半天呢!”江乔南赶紧顺着她刚刚扔的方向寻找那棵被她扔掉的草药。

    “别找啦,那不是草药,那是毒药!”宋喜欢两手抱胸,倚在一棵树上。

    “毒药?”江乔南不解。

    宋喜欢不急不缓向他解释:“呐,你看,这一棵的叶子呈锯齿状,叶子底部没有白色绒毛,把叶子撕开是绿色的汁液。你刚刚找的那棵,虽然跟这个一样的锯齿状叶子,但是叶子底部长有浓密的白色绒毛,还有它的汁液是白色的。”

    江乔南找到那棵被扔掉的,一一验证,果然如宋喜欢说的那样,他瞬间像泄了气的皮球。

    “那个我们叫它‘痛痛草’,如果误食了是会肚子痛的。”这个少爷,果然不会那么快就找到。

    有了这次的经验,江乔南每找到一棵,就照着宋喜欢的样子仔细辨别,大部分时候找到的都是那种‘痛痛草’,半天才能找到一棵真正的草药。

    半天下来,江乔南也只找到了十几棵而已,他站起来拍了拍酸痛的腰背,走到树下坐着休息。不远处的宋喜欢仍然在低头卖力寻找,他朝她喊:“喂,宋喜欢,我们什么时候回家?”

    宋喜欢直起腰,回头看到江乔南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坐着树下了,心知这个养尊处优的少爷准是新鲜感过去了,觉得又累又无聊。

    她抬起衣袖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珠,走到树下,说:“怎么了,够啦?”

    “我……”江乔南刚要说,只听从某人身体某处传来“咕噜”一声,他尴尬的捂住自己的肚子,谁料又是“咕噜”一声,让宋喜欢听得清清楚楚。

    “咯咯咯,饿了吧?”宋喜欢两手叉着腰笑。

    身体发出如此强烈的信号,江乔南不得不承认,真的是饿了。

    “我平时出来挖草药,一挖就是一天,中间不会回家的。”

    “什么?一天?”江乔南顿感无望,问:“难道你不饿吗?”

    “我?”还没等宋喜欢说饿还是不饿,又是一声“咕噜”,比刚刚的声音更大些。

    江乔南闻声迅速捂住自己的胃部,但是很快他就反应过来了,“不是我!是你的!”

    “哈哈哈……”宋喜欢瞬间笑的前仰后合,有些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