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弹钢琴,但没几个人听,酒吧的气氛比刚才更热闹了一点,有的站着,有的坐着,成群的围在一起谈话,以前这里像小学生的礼堂,整齐有序,现在像开完家长会后,相互交流的父母。
“我们已经好了。阿达哥,哪一种酒卖的最多?”
“类似你嗓音的最多,其次是丹丹。”阿达笑了笑,说道:“小可,你的最少。”
许可露出一个早就知道的表情,她的嗓音飘忽不定,初听的人很难适应。
方晓回头,给了个跟上的眼神,然后微低着头,左手提着吉他,右手高举,手指摆了个v字形,仿佛举着一面旗帜,带着三个女孩子从吧台后面走了出来,一路朝舞台走去。
他这种人都不看,埋头走路的傲慢装b行为,不仅没有引起不满,反而让客人们异常兴奋,纷纷回到座位上,有人开始鼓掌,有人甚至吹了两声口哨,这么轻佻的行为,估计还是第一次出现在这家酒吧。
李伯也很干脆,他直接中断了只弹了一半的乐曲,站起来欢迎他们,说道:“小方,我这把老骨头,可是镇不住场子喽,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天下了。”
“李伯说哪里话。”方晓踏步走上舞台,笑着说道:“我这只是哗众取宠,图一时的热闹,哪能和几位前辈比。”
李伯呵呵笑了两声,摆了摆手,就走下了舞台,去了吧台。
“我发现你很会讲话嘛。”许可跟着他上台之后,小声问道:“为什么以前是呆头呆脑的呆头鹅?”
“其实方晓早就死了,我披着他的皮的大刘。”
“恶心!”许可轻轻的推了他一下,说道:“不要讲这么吓人的话好不好。”
哪里吓人了……
明显只是个玩笑好不好……
阿达加快了调酒的速度,当方晓把舞台收拾好,讲了几句等会演唱的细节后,他也搞定了剩下的十几杯酒。
等客人们都坐好了之后,方晓开始说话了:“各位,幸不辱命,我忙了一头汗,终于把四首歌给写好了。”
虽然明知如此,但这句话还是让客人们小小的sāo动了一下。
“时间宝贵,话不多说,下面就由我先来演唱第一首歌。”方晓刚才把高脚凳搬走了,他用背带背着吉他,站在麦克风前,说道:“我要唱的是一首情歌,一首节奏感比较强烈的分手情歌。”
“爱情就像chun天的晚风一样,虽然美好温馨,可是一旦走了,谁也留不住。有哲人说过,能笑的时候,就不要哭,既然无可挽留,又何必悲伤呢?不如快乐一点,跳跳舞,跺跺脚,摇摆着欢送它走好了。”
然后他就开始唱,唱的正是伍佰的《晚风》。
“……
慢慢吹,轻轻送
人生路,你就走
就当我俩没有明天
就当我俩只剩眼前
就当我都不曾离开
还仍占满你心怀
你的眼神充满期待
我的心中尽是未来
空气之中弥漫着恋和爱
发现感觉已经不再
默默的你却不肯说
只是低头寻找一种解脱
面前的你是我的最爱
我怎么会不明白
逝去的年代已经变成伤害
我也更加熟悉许多无奈
不愿意看到你朦胧泪眼
我就变成那晚风
……”
这首歌的节奏非常好,他弹唱的时候又不看吉他,在舞台动来动去,用肢体语言打拍子,和三个女孩子以及在场的客人互动,没过多久,就把全场的气氛调动起来了,所有人不由自主的随着他的节奏律动,跟着哼唱。
和莎莎一起的那个中年男子听到一半,回头说道:“宝叔,这首歌的感染力很强,非常适合拿给李品哲用。”
宝叔双手握拳,模拟敲鼓的动作,随着方晓的节奏,一上一下的敲击,闻言只是点了点头。
昆哥则点评道:“他应该把rt换成gibn的吉他,这样扫弦会更好。”
莎莎双手抱胸,抿着嘴唇,目光闪烁,面sè变幻不定的看着舞台。
一曲终了,方晓松开吉他,双手做手枪状,保持刚才的节奏,从左到右对着酒吧扫shè了一遍,然后大声问道:“这首歌,算不算胡编乱造?!认为是胡编乱造的,请把手举起来!”
全场几乎异口同声的喊了一声“不算”,然后热烈鼓掌,百十人发出来的声浪,似乎要把屋顶掀翻,气氛从五六十度的洗澡水直接跳到冒着腾腾热气的沸点。
等声音平息后,方晓才笑着说道:“这首歌的节奏只能算强劲,算不上劲爆,其实劲爆的歌我也能写,但是考虑到今晚的客人,男的衣装革履,女的珠环翠绕,不适合太high,所有就没有拿出来,等下次大家换了轻便装,咱们再high!”
客人们轰然叫好,再度鼓掌。
“下面是乔雅丹小姐的歌。”方晓伸出手,很绅士的牵着她上前一步,说道:“我今天走进酒吧的时候,她正在唱一首带有怀旧爵士风的歌曲,很好听,我看你们都很喜欢,于是依葫芦画瓢,也写了一首风格类似的歌。”
然后他松手,后退,把麦克风让出来,乔雅丹回头,目光盈盈的看了他一眼,然后才正对观众,她的台风非常稳,虽然穿的是服务员的制服,却落落大方,没有一丝局促和不安。
她唱的是黄沾作词作曲,叶倩文原唱的《晚风》,这是徐克的“电影工作室”创业作《上海之夜》的插曲,曾有乐评人认为这是叶倩文演艺生涯中生命力最强的歌,1984年发行之后,历经20余年而不衰,徐小凤,崔苔菁,王芷蕾等天后级的歌手都曾翻唱过。
徐克拍《上海之夜》,讲述的是抗ri战乱时代上海滩两女一男的爱情故事,黄沾惊采绝艳,在做配乐的时候,从旧上海的经典歌曲《夜来香》里,化用了其中“那南风吹来清凉,那夜莺啼声凄怆”的歌词和旋律,谱成了这首《晚风》,所以曲风带有浓浓的旧上海夜总会风情。
十里洋场,百丈红尘,流光异彩,醉生梦死,仿佛夜风中的一场美梦,乔雅丹的声音率真自然,不酥柔,也不甜美,也正因为如此,歌声中少了几分风尘,多了一些平实,有一种岁月流逝,美梦不再的味道,让人油然而生“舞榭歌台,总被雨打风吹去”的感怀。
这首歌非常符合酒吧的气质和客人的品味,因此她一唱完,立刻掌声阵阵,连绵不断。
方晓刚才的掌声更喧嚣更热闹,但那是他用言语动作挑逗起来的,掌声很浮,而这次,掌声平实,充满欣赏的情绪。
方晓刚才自弹自唱的时候,张扬外放,而给乔雅丹伴奏的时候,安静的站在后面,内敛低调,几乎成了隐身人,昆哥一边鼓掌,一边赞叹,说道:“能写能唱,能进能退,是个奇才啊!王老板,我建议你赶紧去把他签了,这小子,比你当宝贝的那个李什么,更有发展前途。”
“不仅如此,不仅如此啊!”宝叔很兴奋,他扳着手指,说道:“他一连换了三种曲风,从民谣到轻摇滚,再从轻摇滚到爵士——当然他这个不能算正统的爵士,只是有一点爵士的味道——你们听他伴奏的旋律,没有一点迟滞犹豫的地方,显然每一种曲风都能游刃有余。”
“半个小时写首歌,是有难度,但也不算太难,林智成就曾在一个小时内写了十首歌,难得的是他这三首歌,完成度都非常高,几乎不需要做任何改动,就可以直接进录音室,这是顶级的音乐制作人水平啊!我觉得他能成为第二个林智成,小王,要是能招揽到他,你的公司说不定就是下一个云雀唱片。”
云雀唱片是这个世界里中国最具实力的本土唱片公司,影响力不亚于ei百代和华纳这样的国际巨头,林智雄是云雀唱片的招牌人物,在八十年代末到二十一世纪初的十多年里,写了很多脍炙人口的金曲名作。
那个中年男子紧盯着舞台,连连点头,莎莎紧紧抿着嘴,似乎要把嘴唇都吃进肚子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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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唱完
等掌声结束后,方晓解开背带,放下了一直用的吉他,拿起放在舞台角落里的一把电箱吉他,隔空对坐在莎莎那边的昆哥说道:“昆哥,借用一下你的电箱吉他,可以吗?”
昆哥站起来,伸直手臂,微微弯腰,做出“请随便用”的姿势,他身材高大,体型魁梧,用一种江湖豪侠一见如故,惺惺相惜的潇洒风范,又惹来一片掌声。
方晓背好吉他,插上效果器,调试好想要的效果之后,又如法炮制,像刚才牵乔雅丹一样,站直身体,左手平举,去牵许可。
许可先给了他一个充满戏谑sè彩的笑容,调侃他装摸做样、恶意作秀,然后才把手伸出来,让他握住。
乔雅丹的小手,如砂纸一般粗粝,许可的小手,如牛nǎi一般柔滑……
不同的触觉,不同的感觉,让方晓忍不住轻轻的吐了口气,然后才上前一步,站在麦克风前,开始说开场白。
“刚才我问了一下调酒师,他说四种和我们歌声对应的鸡尾酒中,类似许可小姐歌声的酒,卖的最少,看来大家都是识货的行家。”
许可侧着头怒视他,惹来一片善意的笑声。
方晓左手继续牵着她的手,右手别过来竖在脸旁,挡住她的目光,继续说道:“但是各位,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你们都看走眼了!许可小姐的歌声,其实非常的好,只不过有些非主流,大家第一次听,还没有适应,等会就会让你们大开眼界,大饱耳福。”
许可回嗔作喜,笑颜如花,下面掌声大作,哄笑连连。
“哎哟!”宝叔笑眯眯的说道:“看样子,小方这是在一拖二,搞三角恋啊。”
“才子佳人嘛,有才华的人总是容易得到佳人的垂青。”昆哥也笑,说道:“年轻人感情丰富,只要不乱搞,多谈谈恋爱也没什么。”
“阿昆,你说老沈要是看到了这个场面,是什么表情?”
昆哥回头,和宝叔对视了一眼,然后两人哈哈大笑起来。
王老板见状,有些好奇的问道:“这里的沈老板和她们是什么关系?”
“没关系,没关系。”宝叔连连摆手,笑意不断,说道:“我们就是想知道等他从美国回来后,发现酒吧变成这个样子的时候,那张扑克脸是什么表情。”
“沈老板确实很方正,恐怕不喜欢这么热闹的场面。”
“那也说不定……”
方晓自然不知道下面的讨论,他等掌声停下来之后,继续说道:“作为今天这几首晚风歌的词曲作者,我可以负责任告诉大家,一个月后,你们再回想今夜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歌,不是我蹦蹦跳跳的《晚风》,也不是乔雅丹小姐旧ri情怀的《晚风》,而是许可小姐将要演唱的这首憧憬未来的《晚风》……请。”
说完之后,他没有像刚才那样退在乔雅丹身后,而是横跨了一步,和许可平行站立,然后开始弹前奏。
他这次用的是电箱吉他,又加了修饰音sè的效果器,声音变了很多,让听众们耳朵为之一振。
弹奏的手法也很特别,一会在面板上敲击,发出咚咚咚的鼓声,一会在琴弦上横移,发出唧唧唧的滑音,间或夹杂着正统的拨弹,在效果器的作用下,乐声辗转变化,诡异飘渺,完全不像是木吉他发出来的声音,不仅台下的观众看呆了,连许可也频频侧目,直到他大幅度点头,提醒节奏到了,才开始面对观众,开始演唱。
“……
向晚来的风太妩媚
落寞的残阳在天边
循轨而去
zi you的空气飞扬起
梦幻的据点在心底
期待逍遥
在午后阵阵退sè的风里
我的梦
悄然消散飘逝已远流向未来
……”
许可唱的是轮回乐队的《晚风》,她的嗓音比较淡,鼻音也很轻,不像轮回乐队的主唱吴遥那么有金属感,方晓用的也是轻口味的电箱吉他,而不是重口味的电吉他,两人配合完美无间,生生的把一首摇滚改成了小清新。
如果说轮回乐队的原唱像是暮sè下篝火燃烧发出来的青烟,浓郁有形,聚而不散,两人合作的新版本就好像夕阳下香烟燃烧发出来的轻烟,飘渺无形,随风四散,不可捉摸,莫可名状,带有很强的迷幻sè彩。
“小方这眼光,真够毒的。”宝叔啧啧赞叹,说道:“小可的声音很有特sè,但是太小众了,唱民谣不够自然,唱都市不够深情,唱爵士不够醇厚,唱舞曲不够鲜明,很难找到合适她唱的歌,小方仓促之间,就能写出完全契合她嗓音的歌,这才情,百年难得一遇,难得,难得!”
昆哥则点评方晓的吉他,说道:“没想到电箱吉他还能这么玩,他这是在用一把吉他模拟一个乐队,有想法!有本事!年轻人脑子就是脑子灵活,能推陈出新……哎哟!我那宝贝不该给他用的,又敲又打的,可别搞坏了。”
“搞坏了让老沈再赔你一把好了。”宝叔笑着说道:“这样的表演,就算砸坏了,也值了。”
昆哥点了点头,然后又呲牙摇头,一脸的惋惜。
那王老板用手抓着下巴,看了莎莎一眼,然后堆满笑容,说道:“宝叔,你叫他小方,那关系一定很好了,等会能不能给我引荐一下,帮忙说点好话,今晚这事,纯粹是个误会,莎莎也不是有心的。”
“有没有心,我管不着。”宝叔看都不看莎莎,说道:“你要认识他,我可以帮忙介绍,但是他愿不愿意帮你干活,就不是我能说的算了。”
“宝叔瞧你说的,你是香港首屈一指的编曲大师,德高望重,你说话,他怎么会不听。”
宝叔摆了摆手,不说话。
莎莎的双手捏紧了又松开,松开了又捏紧,几番想要站起来走人,却又强自忍住,如坐针毡。
她现在已经非常后悔了,这个方晓绝对是个不世出的音乐奇才,他来这里上班,大家就是同事,靠着这层关系,不求免费写歌,只要按市场价帮她写几首歌,也是大赚特赚的事情,毕竟好歌难求,量身打造的好歌更是千金难买。
然而今晚自己作死,和他交恶,一切都成了梦幻泡影,别说帮忙量身写歌了,高价去买随手写的垃圾货,人家都未必会卖……
这首《晚风》剑走偏锋,弹的人曲子怪异,唱的人声音迷幻,听众是如痴如醉,如梦似幻,思绪也如那轻烟一样,飘来荡去,一曲结束,满场寂静,然后才是如cháo的掌声。
许可大概被狂热的气氛感染,非常的兴奋,她把一贯保持的矜持抛之脑后,几乎是用跑的步伐,来到方晓身边,给了一个大大的拥抱——虽然两人中间隔着一把吉他,但方晓能清晰的感觉到,她绽放的热情,一点不逊sè刚才酒库里的乔雅丹。
在喧嚣的掌声中,许可双手挽着方晓的脖子,看着他的眼睛,说道:“谢谢你。”
方晓微微弯腰,低头笑着问道:“怎么谢?”
许可抿了一下嘴唇,然后踮起脚尖,亲了他一下,她的动作很快,如蜻蜓点水,但点的是嘴唇……
满场吸气的惊叹声,然后掌声更加热烈了,口哨声一个接着一个。
蓝小溪又露出了那个夸张的惊诧表情,乔雅丹则目光流转,不知道在想什么。
许可松开他,给了个略微羞涩的笑容,然后背着手,好像小鹿一样,很轻盈的两个小跳步,回到了刚才站的位置。
方晓下意识的摸了摸嘴唇,结果这么个小动作,又引来了一阵喧闹的掌声和笑声。
宝叔和昆哥对视了一眼,然后不约而同的露出暧-昧的笑容。
王老板见状,探身和莎莎咬耳朵:“台上那两个女孩子,到底是什么来头?”
莎莎面sè苍白,摇头表示不知。
方晓站回麦克风前,抬手在空中画了几个圈,示意大家安静,然后带着笑容,轻咳了一声,所有人都以为他要调侃刚才的亲吻,许可低下了头,看着脚尖。
“昆哥,你的吉他没事,别紧张。”
这话一出,全场发出意外和懊恼的噪杂声,抗议他不解风情。
昆哥站起来,笑着抱拳,以示感谢。
方晓举手回礼,他取下电箱吉他,放回原来的位置,又拿起之前用的木吉他,然后转身,去牵蓝小溪。
蓝小溪看乔雅丹,乔雅丹只是微笑,再看许可,许可在朝方晓皱鼻子,她忍不住轻笑一声,然后才把手伸出来,让他牵着,走了上来。
“今晚我打断了宝叔他们的演出,扫了大家的雅兴,把酒吧弄的乌烟瘴气。”方晓朝莎莎那边瞥了一眼,然后说道:“都是因为和莎莎姐的私人恩怨,所以就我把莎莎姐第一张专辑的主打歌《晚风》和她的成名歌《回不去的爱人》结合一下,写了这最后一首歌,为今晚的癫狂画个句号。”
“《回不去的爱人》是一首伤感苦情歌,我这首歌,也是伤感苦情歌,伤感悲苦的时候,即使是夏天,风也是冷的,所以这最后一首歌,就不叫晚风了,叫做《为你我受冷风吹》……有请蓝小溪小姐。”
“……
为你我受冷风吹
寂寞时候流眼泪
有人问我是与非
说是与非
可是谁又真的关心谁
……”
《为你我受冷风吹》是李宗盛为林忆莲量身打造的歌曲,作为1994年的专辑《love,sndy》中的主打歌,一经发行,立刻风靡全国,红遍三地,此后二十年里,一直是ktv点唱热门曲目,也是林忆莲开演唱会必唱的经典曲目。
莎莎在歌坛浮沉十年,自然是识货的人,她只听了个开头,就知道这首歌要是能拿来唱,绝对能红,而且不是一般的红……
台上那个蓬蓬头,根本就驾驭不了这样的歌……
这首歌应该由我来唱……
只能由我来唱!
莎莎怔怔的看着舞台,眼神渐渐变的狂热起来,她转头看王老板,说道:“王哥,这首歌……”
王老板摇头摆手,打断了她的话,语气坚定的说道:“莎莎,你和他的私人恩怨,你自己去解决。我讲句不好听的,他要是肯答应和我签约,哪怕签一年,我什么条件都答应,包括和你解约。”
莎莎咬着牙,又转头看宝叔,眼泪都要出来了,哑着声音说道:“宝叔,你帮帮我。只要他帮我写歌,要我做什么都行,什么都行!”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我都说过多少次了,让你养养xg子,别总是看谁都不顺眼,你就是不听,去为难丹丹干什么?还做的那么过分!她一个打工的学生容易么……”人老心慈,宝叔数落了她几句后,叹息了一声,说道:“我等会去帮你搭个话,行不行,就看你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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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收尾
蓝小溪没经过专业的声乐训练,临时抱佛脚,既要记旋律又要记歌词,本就很吃力,加上这是一首有阅历的女人才能明白的歌,所以她虽然唱的用心,方晓也用各种技巧去引导,但情绪毕竟差了一筹,感染力没出来,而这是一家主打音乐的酒吧,顾客们在宝叔这些牛人的长期熏陶下,已经有了比较高的欣赏能力,因此当她唱完之后,掌声就比较含蓄了。
蓝小溪显然很失望,有些不知所措的站在那。
方晓走过来,竖起拇指,给了她一个鼓励的笑容,然后对观众介绍道:“各位,你们今晚赚大了,不仅免费听了五首新歌,而且见证了一个天王,三个天后诞生的历史。”
他的言辞惹来一阵笑声和掌声——现在没有人怀疑他“创作”的能力,而有他强劲的创作能力驱动,这三个各有特sè的女孩子,想成为天后,真心不难。
“好吧,我刚才只是自吹自擂。”方晓拉住想要退回去的蓝小溪,说道:“其实今晚只诞生了一个天王和一个天后,天王当然是我咯,天后嘛,就是这位小溪同学。”
台下哗然,蓝小溪是三个女孩子中表现最差的,怎么会是她?
乔雅丹仍旧是微笑,许可又开始撇嘴……
“我要先告诉大家,那两位同学都是音乐系的,而小溪同学是学幼师教育的,后来她爱上了她的头发,于是就去学了电吉他,因为只有这样,她才能找到一个能保住这可爱蓬蓬头的工作。”
满场大笑,蓝小溪抿嘴,抿了好几下,最终还是笑出来了。
“她从没学过声乐,她只有20分钟的准备时间,她只是一个十仈jiu岁的小姑娘,唱一首三十多岁的女人才能明白的歌,能唱这样子,已经非常了不起了。”方晓历数其中的困难,然后抬起双手,鼓动道:“难道不该多给点掌声吗?”
掌声再起,热烈了很多。
在掌声中,蓝小溪低着头,一连对方晓说了好几声谢谢,然后拿袖子去擦眼睛,似乎哭了。
这样都能感动到哭……
真是个缺少关爱的孩子啊……
方晓见她这样,决定仿照前世林忆莲的那个经典视频,再帮她一把,等掌声平息后,他低声的问道:“小溪,《给我幸福》听过么?”
这是一首这个世界前阵子很火的歌,蓝小溪不明所以,她嗯了一声,抬头看了他一眼,眼眶果然红了。
“那首歌的部分,有一句‘给我幸福,如果你还爱我,愿意为我付出一切’,会唱吧?”
蓝小溪点头。
“好,那我弹伴奏,你唱,就唱这一句,唱完了我就升key,你跟着我的key重新唱,什么时候感觉唱不稳了,就停下来,没问题吧?”
蓝小溪还是点头。
方晓于是面对麦克风,说道:“各位,我现在来告诉你们,为什么小溪同学未来会成为天后。”
然后他开始弹伴奏,蓝小溪开始唱歌。
这几句歌词是那首歌里的部分,其中最高音4,最低音c4,音程为大六度,即9个半key。方晓一个key一个key的升,蓝小溪一个key一个key的跟唱,最高音从4一路向上,连续升了5个key之后,观众坐不住了,纷纷鼓掌叫好,key继续升,蓝小溪继续唱,又升了2个key之后,昆哥直接站起来鼓掌,带动了几乎所有人都站起来了,然而还没有停,继续升key,又升2个key之后,蓝小溪的声音才出现了一点点不稳定的情况,方晓见好就收,停下了伴奏。
全场掌声如雷,客人们纷纷交头接耳,赞叹蓝小溪的天赋,许可更是冲上来抱住了她,大声叫好,完全不复她以前刻意保持的矜持冷静女强人形象。
连爬9个key并不难,很多人都能做到,更厉害的人都有——比如beyonce在《listen》里整整跨越了24个key——难的是爬key的时候还能保持稳定,很多人爬几个key之后,声音就变形了,要么尖锐,要么不稳,而蓝小溪连续爬了9个key,这段歌声中的每一个音都能维持饱满稳定的状态,没有一丝变形,这就非常难得了。
“大开眼界,大开眼界啊!”王老板一边鼓掌,一边摇头晃脑的说道:“今晚真是没有白来,有一个惊才绝艳的创作型歌手已经够吓人了,想不到还有一个天赋这么好的女歌手。”
“音域宽也就罢了,关键是这女孩子音sè很正,不偏不奇,几乎什么歌都能唱,好好栽培的话,做个天后完全没问题。”宝叔也赞叹,说道:“真不知道小方从哪里找来的。”
方晓对站在一旁鼓掌的乔雅丹做了个“你带她们先走”的手势,然后把背着的吉他取下来,提在手上,准备讲两句场面话,然后走人。
他站在麦克风前,还没讲话,下面的客人先喊起来了。
“方晓,你叫方晓对吧?具体什么时候来这里上班?”
“对呀,你什么时候来酒吧上班?”
“每天几点钟来?每周来几次?”
……
面对七嘴八舌的追问,方晓本来想说下周一就来,但话刚要出口之前,他心念一动,硬生生的憋回去了,说道:“我在学校还有点事要做,这里的老板也没有给我划定具体的上班时间,所以哪一天来,我还不知道。”
“那怎么行?!我下周要出差,不知道具体时间,错过了就太可惜了。”
“对呀,我们都很忙的,总不能天天来这里守着。”
“方晓,今晚的歌,我要是想听,到哪里去找?”
“方晓,给个联系方式吧?”
“你在网上有没有发过视频?微记id是什么?”
……
方晓对刚走下舞台的许可招了招手,示意她回来。
“干吗?”
“你用手机注册一个新的聊聊,开个群聊室,然后找张大点的纸,把号码写在上面递给我。”
许可虽然整个晚上都表现的好像个心xg跳脱的小女孩,但她毕竟是很有商业嗅觉的人,立刻知道了方晓的意思——酒吧里的这群人,就是他俩音乐公司的第一批潜在顾客,而且这群人都是事业有成的中产阶级,不仅购买能力强,社交辐shè能力也很强,如果多搞搞互动,把他们发展成了死忠,好处多多。
她小跑两步,追上乔雅丹,边说话边朝吧台那边走去。
“各位,各位,请稍安勿躁,我已经让同学去打电话和老板沟通了,请大家都坐下,不要急。”方晓一边瞎扯应付,一边从舞台的角落里拖过高脚凳,坐上去之后,笑着说道:“各位的厚爱,让我受宠若惊,这样好了,在等电话的时候,我做个返场表演,算是感谢大家今晚的热情和支持。”
客人们轰然叫好,气氛狂热,如果沈叔这时候走进来,一定会误以为自己走错了地方……
“其实我今晚玩的很不尽兴,各位不要误会,玩的不尽兴,和你们没关系,是我自己的问题。”方晓把吉他放在脚边,举起双手,说道:“说出来大家或许不信,我自从上大学之后,就没有摸过吉他了,每天就是玩玩游戏,看看电影,睡睡懒觉,悠哉悠哉的享受校园美好生活,所以以前学吉他时候长得老茧全都退掉了,这两天重新玩,手指很伤,你们看,现在都肿起来了,快流血了。”
我靠!
有这么逆天的才华,他居然随随便便就荒废了四年!
难怪以前默默无闻……
满场客人几乎不约而同的惊叹,同时又不约而同的为他惋惜。
“前两天我来这里面试,那天正好台风过境,回去的时候,不小心淋了雨,感冒了,同时还得了上呼吸道感染,嗓子很干,所以今天晚上不能尽兴的玩,尽兴的唱……”方晓絮絮叨叨的瞎扯,为许可争取时间,等他看到乔雅丹从酒库拿出一个大纸板之后,才终结聊天,说道:“我现在不好弹吉他,也不方便唱歌,不如哼个曲子给大家听吧。”
然后他就开始哼唱,“达能达能达能达能……”,抑扬顿挫的哼了将近两分钟,当他哼完的时候,许可正好过来,把牌子递给了他。
“又是有感而发的新歌?”
“我随便乱哼的。”
“鬼才信你!回去了唱给我听。沈叔去美国了,你就说联系不上老板。”
“ok。”
两人装模做样的咬耳朵说了几句话之后,方晓把纸板竖起来,指着上面的数字说道:“各位,酒吧老板去美国了,现在联系不上他。许可同学帮我申请了一个聊聊号码,大家可以记一下,我确定了上班的时间之后,就会用这个号码群发给大家,我以前写的歌,今晚唱的歌,还有以后写的歌,都会用这个号码提供给大家听。”
“还有,刚才我哼的歌,只有曲子和歌名,没有歌词,我会把简谱也放在聊聊群共享里,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下载了拿回去,试着填词看看。”方晓又放一个大噱头,说道:“其实我写曲子还行,写词不行,文字水平很差,不仅这首歌,以后如果还有写不好歌词的曲子,我同样会用这个号码放出来。”
方晓刚才完美的表现,已经把在场的所有人都变成了他的粉丝,而粉丝的要求其实很低,只要能第一时间听到他的新歌就很满足了,而现在他却说还可以提供曲子给大家去填词……
这个噱头,太勾人了!
写曲子很难,写个歌词能有什么难度,不就是一堆文字调来换去么?
不认识五线谱的人很多,不识字人,可就很少了……
于是连那些比较傲娇的客人也坐不住了,纷纷掏出手机,记下纸板上的那一串数字。
一个穿着灰sè职业套裙,带着眼镜的白领丽人用镶满水晶的手机记下数字之后,向前走了几步,站在舞台下,仰视着方晓,一脸的倾慕,问道:“方晓,你刚才哼的曲子,叫什么名字?”
方晓弯下腰,给了她一个亲切的笑容,说道:“歌名叫做《我在那一角落患过伤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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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反思
方晓是八点半左右到尖沙咀的,九点钟左右上台表演,唱歌写歌,讲话聊天,折腾了差不多两个小时,结束之后又被很多客人围住了,寒暄,客套,签名,合影,握手……纷纷扰扰,俨然有那么一丝巨星的架势了。
等走出酒吧的时候,已经快十二点了,四个人沉默的走出小巷,穿过街头,进入停车场,坐上车,出发回学校。
和来时一样,车内一片静谧,晚风透过车窗,吹拂着每一个人的身体,也吹皱了每一个人的心湖。
乔雅丹坐在后排,双手抱着手臂,侧头靠着肩头,紧紧的和方晓贴坐在一起,那样子,有几分像是爱火,情难自禁,又有几分像是在对频频抬头看车内后视镜的许可示威。
娇躯软绵,吹气如兰,香氛环绕,气氛暧-昧,让方晓心头犹如猫抓,某个地方蠢蠢yu动,有点要刺破衣服,锋芒外露的趋势,为了缓解这种症状,他开始强迫自己分心冷静,去回顾刚才在酒吧的演出。
当车子开到罗湖附近的时候,方晓已经总结出来了一大堆以后需要注意和改进的地方。
之前几天,他本着物尽其用的态度,除了《爱情酿的酒》之外,一首词曲俱全的歌都没有放出来,而今晚却忽然发飙,在公众场合一下子放出来了五首歌,其主要目的,并不是为了打莎莎的脸——要打一个过气女歌手的脸,随便挑一首和她风格差不多的口水歌就够了,何必拿五首jg品歌出来……
方晓的主要目的有两个,一个是试验自己有没有走上前台当明星的能力和魅力,一个是给王老板看货,他要卖歌。
想当一个明星并不简单,光会唱歌是不行的,世界上嗓子好、会唱歌的人海了去了,但能成为天王天后的,能有几个呢?
在舞台上,言谈举止和气质形象要有魅力,在舞台下,待人接物和xg格脾气要有亲和力,再加上其他方方面面的能力,如此综合起来,才能成就一番事业。
舞台下的事情,方晓不担心,他以前在酒吧这种龙蛇混杂之地,做了多年的兼职伴奏,和几十位驻唱歌手合作过,其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脾气坏的,有脾气怪的,从没出过岔子,也从没起过纷争,口碑和风评上佳,因此亲和力不成问题。
问题是舞台上,他是个宅男闷-sāo内敛的宅男,只有面对亲近的人才会言谈无忌,遇到陌生人就成了锯嘴葫芦,一个字都不爱说,以前在酒吧救场的时候,都有dj或者其他歌手在旁边帮衬讲开场白或者煽动气氛,自己上去了之后只要闷头弹曲子就行。
这样的xg子,在舞台前,或者在镜头前,面对人山人海,会不会保持冷静?能不能谈笑自若?有没有颠倒众生的魅力?
方晓对此很没有信心,所以当他昨晚定下两条腿走路,充分利用脑海里的歌曲,既做大咖又做大亨之后,就决定拿暮sè酒吧做试验田,因为这里地方不大,设备却很齐全,客人不多,气氛却很好,依照他们的反应,就可以判断自己到底有多少斤两。
而根据今晚的现场反馈来看,自己魅力值似乎不低,即使做不来超级巨星,做个一流明星似乎问题不大……
当然自己的毛病还有很多,总结起来,不外乎三条。
第一心态还没有调整好,心底还残留着剽窃的负罪感,在表演的时候,总是觉得自己似乎是在开着一辆偷来的劳斯莱斯,带着三个妹子招摇撞骗,表面风光,内心惴惴,在这种心态的影响下,虽然场面很燃,自己却燃不起来,外热内冷,好像整个人都一分为二了,一个在表演,一个在看戏,无法和环境融为一体,这种感觉,非常的别扭……
这个心态,一定要改掉!
那些词曲的作者,在这个世界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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