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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娱乐帝国的诞生第7部分阅读

    喝。”阿达收好酒瓶之后,说道:“酒吧已经两三年没有来新同事了,今天我是看在方晓的面子上,才让你喝一点。”

    “我知道,我知道。”宝叔有些无奈的摆手,然后举起酒杯,对方晓说道:“小方,今天托你的福。来,来,尝尝,这是单一麦芽苏格兰威士忌,由世界上最小的酒厂酿造,口感醇厚,有力量感,是威士忌中的精品。”

    方晓抿了一口,他很少喝酒,不懂品鉴,入口之后,只觉得辣的,度数比普通洋酒要高,除此之外,什么感觉都没有……

    “小方来这里上班,做什么工作?”

    “我是来面试做木吉他手的。”方晓放下酒杯,说道:“但是面试之后,沈叔没说让我具体做什么,就让我过几天来上班。”

    宝叔拖长音哦了一声,转头问阿达:“曹昆要走?”

    “昆哥怎么会舍得走。”阿达用双手撑着吧台,笑着说道:“沈叔说你们几个老家伙太惫懒,翻来覆去的就会搞那些老歌,所以找方晓过来,给你们点颜色看看。”

    “哟呵!”宝叔夸张的打量方晓,说道:“这么说,小方你很有本事啊?来来,咱们好好聊聊,让我看看你准备给我们这些老头子什么颜色。”

    然后他端着酒杯,一边慢慢品尝,一边和方晓侃音乐,只说了一会,方晓冷汗都下来了——要是侃吉他,或者侃乐理,方晓还能支吾一番,可是这老头跟他谈80年代的流行音乐……

    我知道邓丽君,我知道甄妮,我知道罗大佑,我知道张国荣,我知道刘欢……

    可t这世界上没有啊……

    白晓琪,那是谁?李博然,唱过啥?陈佑,写过什么?青草二重唱,有什么影响?

    方晓穿越之后,一直东忙西忙,只来得及在网络上查了一下这个世界十年代的流行音乐简史,记住了几个知名度很高的天王天后和他们的招牌歌,其余的,那是一片空白,而宝叔聊的,他一个都没听过,应该全是小众歌手和小众歌曲。

    好在就在他要溃不成军的时候,乔雅丹走出来了,她把头发盘了起来,穿着和阿达一样款式的制服,简洁干练,和刚才的俏丽佳人又不一样了,气质一日三变,放方晓为之侧目。

    乔雅丹见方晓盯着她看,嫣然一笑,问道:“聊什么呢?”

    她这次换衣服换的有点久,身上有淡淡的沐浴露香味,似乎在后面洗了个澡,方晓收回目光,揉了揉鼻子,说道:“宝叔在考我,要给我来个下马威。”

    “什么下马威,只是随便聊聊。”宝叔呵呵而笑,用拿着玻璃杯的手指了指方晓,说道:“丹丹啊,你这个男朋友,似乎不怎么爱说话嘛,太沉闷了点。”

    “他就是个呆头鹅,宝叔你不要欺负他。”

    “我一个老头子,怎么欺负他?他欺负我还差不多。”宝叔人笑着打趣道:“真真是女生外向,不问青红皂白,就知道护着情郎。”

    乔雅丹显然和宝叔关系很好,她伸着舌头,做了个鬼脸,然后去酒吧门口,按下霓虹灯招牌的开关,挂上“正在营业”的招牌,阿达也打开了整个酒吧的灯光,是桔色的灯,朦朦胧胧的,很有温馨的感觉。

    方晓回头,在灯光下细看,才发现酒吧空间比下午感觉的要大一点点,大概能容纳一百二十个人左右,装修非常朴素,没有画框墙,没有液晶拼接屏,没有五颜六色的led灯,只有圆圆的桌子,方方的椅子,还有一个摆着架子鼓和钢琴,没有任何其他装饰的小舞台,乍一看,似乎有点像给学生作表演的小礼堂。

    然而朴素不代表简陋低端,酒吧的吧台、地板、桌椅等器具,都是实木打造的,方晓不知道用的是什么木头,但质地细密,沉甸甸的,做工非常精致,整个酒吧有种含而不露,简约但不简单的调调。

    真是和沈叔的气质一脉相承……

    正如乔雅丹介绍的那样,七点多生意很冷清,只有两三个人光顾,而且都是熟客,要了酒之后,就坐在吧台闲聊,等到快八点的时候,乐队的人才陆续到达,除了那个叫莎莎的女歌手比较年轻之外,其余的,都是和宝叔差不多年纪的老头子。

    难怪叫暮色酒吧……

    夕阳红啊……

    方晓和他们一一认识了一下,但因为顾客渐多,人到齐后马上就开始了表演,都没有深谈。

    酒吧的乐队偏爵士风,但不限于爵士,穿插着乐器独奏或者单独伴奏,同样如乔雅丹介绍的那样,水平很高,每一个人都是玩乐器的高手,而且精通的不止一种,像宝叔就吹过萨克斯,敲过爵士鼓,昆哥弹完木吉他又去弹贝斯,李伯只弹了钢琴,但阿达说他还会四五种民族乐器。

    酒吧的气氛很好,顾客大都是三四十岁的中年人,有男有女,有孤家寡人进来的,有成双结对进来的,有喝啤酒的,有喝烈酒的,有专心欣赏演奏的,有低声闲谈的,充满温和守礼的中产阶级气氛。

    “怎么样?”乔雅丹送完一杯酒,拿着托盘,站在吧台前,一边欣赏舞台上的表演,一边轻声问方晓:“是不是很厉害?”

    “确实很厉害。”方晓心悦诚服,问道:“他们都是什么来头?”

    “都是富贵闲人。”乔雅丹一个个的介绍道:“宝叔有两个好儿子,一个在美国,一个在澳大利亚,每个月给他上万美元的生活费;昆哥年轻时候组过乐队,发过专辑,现在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老板,不过已经不怎么管事了;李伯是包租公,有十几套商铺,除了他们之外,乐队还有几个人,不过今天没来。”

    原来是一些有钱又有追求的老头子……

    方晓哦了一声,他抬了抬下巴,问道:“莎莎姐是做什么的?”

    “莎莎姐你都不认识?”乔雅丹有些奇怪的看了他一眼,说道:“她是《回不去的爱人》的原唱啊。”

    这歌很出名么……

    “我说怎么听着这么耳熟。”方晓遮掩,说道:“原来真是她啊。”

    这时候有人抬手叫服务员,乔雅丹在去招待之前,提醒道:“十点多了,你赶紧回学校吧。我现在很忙,没法送你。”

    “嗯,我这就走。”

    方晓嘴上说走,却没有急着走,而是继续听舞台上的莎莎唱歌——她的声音很特别,低沉醇厚,有点像蔡琴的,但比蔡琴沙哑一点。

    脑子里的那些好歌,需要有好嗓子配合,才能发挥最大的威力……

    乐器好买,乐手好找,好嗓子,就不是想遇到就能遇得到……

    说起来,乔雅丹,许可,施丽琳都是音乐系的,都经过专业的声乐训练,但从没听过她们唱歌,不知道她们的歌喉如何?

    方晓如是想着,他和阿达打了声招呼,又对在顾客中穿梭的乔雅丹挥了挥手,走出了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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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橙大的《工业霸主》是我非常喜欢的书,当年天天追看,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和写作思路,受益良多,我码上一本书,最初的灵感,就来自《工业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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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二十一章 雨夜

    雨下的很大,从酒吧到地铁站,不过几百米的距离,方晓的裤子就湿了一半,鞋子也进水了,潮糊糊的,很不舒服,好在时间比较晚,车厢里不再拥挤,过了两站之后,还幸运的找到了一个空位。

    坐下来之后,方晓掏出手机看了看,发现有两个未接电话和几个短信息,他刚穿越没多久,潜意识里总认为没有人会联系他,对手机的铃声不敏感,加上酒吧有表演的时候比较热闹,所以错过了。

    电话是一个是刘诚杰打的,一个是施丽琳打的,都在九点多,相隔只有十来分钟。

    看这情况,情况不太妙啊……

    再去翻短信,果然,刘诚杰发了两个短信,一个“d,那婆娘又跟我吵了”,一个是“在哪?回来的时候带几瓶啤酒”,还有一条短信是施丽琳发的,很泼辣很有个人风格——“日你大爷日!以后别再教坏大刘了。”

    哎,躺着也中枪啊……

    明明一个人情练达,一个豪爽干脆,明明郎有情,妾有意,天雷勾地火的一对,怎么就搞的好像琼瑶剧一样呢……

    方晓腹诽了一会,心思不由自主的飘到乔雅丹那边去了,她比施丽琳更干脆,更直接,如果的今天所言所行,都是真情流露的话,那可真是个浪漫到了骨子里,为爱痴狂的极品妹子……

    “咱们是t的一对难兄难弟啊!”

    方晓想起昨晚刘诚杰苦着脸的说的话,忍不住微笑了起来,然后轻轻哼了一句歌词——“这世界,有点假,可我莫名爱上他……”

    想了一会感情,他的心思又飘到了事业方面。

    许可和乔雅丹都是很有欣赏品味的女孩子,她们一致认为方晓是衣服架子,那说明这个身体外形和气质真的很不错,而昨天在圣心弹唱《让泪化作相思雨》的时候,方晓能明显的感觉到,这个身体的嗓音非常适合演绎一些有点沧桑范儿的歌曲,有了这两个先天优势,再配合脑海里记忆的歌曲,去做个风靡万千少女的娱乐明星,一点难度都没有。

    但是方晓性子疏淡,对聚光灯下的生活不感冒,他更喜欢做幕后,准确的说,是做幕后黑手。

    方晓是玩乐器的,不是玩音符的,他没有作曲的天赋,只有演奏的天赋,因此剽窃而来的歌曲,即使收获再多的赞誉,也不能带来多少快感,反而容易让人生陷入幻灭状态,就好比开着外挂玩游戏,而且只玩“新手级”难度,很快就会失去继续玩的兴趣和乐趣。

    所以他想玩个大的。

    每个人都有梦想,有的想当明星,有的想当科技大牛,有的想当赛车手,有的想当商业巨子,方晓也有理想,不过他的理想很模糊,没有一个准确的目标,只有一个固定的想法,那就是“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不管改变什么。

    这个理想很大,全世界能实现的人,寥寥无几,方晓没有太祖那样改变国家命运的雄才伟略,没有爱因斯坦那样修正科学理论的智慧大脑,也没有乔布斯那样颠覆行业规则的科技嗅觉,所以在前世,他只能做个默默无闻的码农,任由理想随着时间而流逝,渐渐化为一片枯黄的树叶。

    而现在,他坐拥比这个世界上任何一家唱片公司都丰富的金曲唱片库,这么大的金手指,如果还不能改变什么——比如音乐行业的规则,岂不是白瞎了穿越?

    做网络音乐电台,是方晓改变世界的第一步,但那些存在于脑海中的算法、程序、好歌、名曲,需要不菲的金钱做桥梁,才能在这个世界化为实物,在酒吧做事,只能解决温饱,不能发家致富,所以方晓需要尽快在前世今生两个世界的缝隙中,找到挖第一桶金的铲子。

    但这两个世界太相似了,能迅速敛财的挖金机器,一时半会,还真不好找,给人写歌作曲固然可以赚钱,但那要经过唱片公司的盘剥,赚到的只是些蝇头小利,远不如留在自己手上用处大。

    有点难啊……

    做什么好呢?

    方晓一路思索,不知不觉就到了目的地,走出地铁站台,发现雨小了一点,瓢泼大雨变成了绵绵中雨,他深一脚浅一脚的走进校园,看到很多宿舍都熄灭了灯光,不由的想起沈叔说乔雅丹半夜才能回学校的话,心头愈发的惊叹她的坚韧和坚强。

    一手提着装有新衣服的购物袋和水淋淋的雨伞,一手提着在宿舍楼附近勤工俭学便利店里买的装着啤酒和零食,方晓用脚踢开宿舍的门,就看到刘诚杰正坐在电脑前,戴着耳机,埋头打游戏,地上一堆烟头。

    “大刘。”

    “哦,回来了啊。”刘诚杰没有了往日的活力,他摘下耳机,有点蔫头耷脑的问道:“你今天去哪了?”

    “去找了个工作。”方晓把东西放好,掏了一罐啤酒扔过去,问道:“怎么又和施丽琳吵起来了?”

    刘诚杰敏捷的接住,打开易拉罐,咕嘟嘟的喝了一口之后,说道:“我早上去蹲她,开始她还摆冷脸,不怎么搭理我,到中午就恢复正常了,有说有笑的,跟以前一个样。”

    方晓晚饭没怎么吃,早就饿了,他把塑料袋放在书桌上,翻出一袋酱猪蹄,边啃边问道:“那怎么晚上又闹翻了?”

    “哎,别提了。”刘诚杰又喝了一口酒,说道:“下午我陪她去练歌房,本来好好的,结果吃晚饭的时候,她们乐队那个新来的,就是那个蓝小溪,那天晚上咱俩在楼梯口讲话的时候,她不是正好从那过吗?她把你那句日后再说当笑话讲出来了,施丽琳当时就又翻脸了。”

    尼玛,这得多狗血啊……

    “不至于吧。”方晓不解,说道:“施丽琳本来就想和你滚床单,一个笑话,有什么关系?”

    “就是啊!能有什么关系,可她非要较真。”刘诚杰叹气,说道:“昨天说和我开房滚床单,今天又说我t心不诚,不拿她当人看,只想玩她,还讲我没有主见,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你说这都是什么话?!吵来吵去,吵了几个小时,烦的要命,然后我就回来了。”

    “那你打算怎么办,继续死缠烂打,还是一拍两散?”

    “唉,我觉着好没有意思,现在就这样,以后怎么得了,可是我心里又放不下,总是想着她。”刘诚杰唉声叹气,说道:“方晓,以前我看你那鸟样,以为你脑子进水了,现在才发现,谁t都有脑袋进水的时候!”

    方晓笑了,他拿起一袋酱鸭腿,丢给刘诚杰,说道:“吃点东西,别喝酒了,这玩意越喝心越冷。”

    “不想吃啊,没胃口。”刘诚杰把鸭腿丢在书桌上,晃着啤酒罐子,说了句很文青的话:“我觉着吧,施丽琳就t和这酒一样,一点都不好喝,又苦又辣,可是又忍不住想喝。”

    方晓无语,他一声不吭的啃干净猪蹄,然后拍了拍手,说道:“大刘,施丽琳说你没主见,你就主见一次吧,是断还是追?要断,咱们现在洗洗睡觉,要追,咱们现在就去找她。”

    刘诚杰几乎没任何犹豫,下意识的就问道:“现在去找她?”

    得了,还是喜欢……

    那做兄弟的,只好再帮一次了……

    方晓走到窗户前,看了看外面,说道:“雨不是很大,走吧,我陪你过去。”

    “都快十二点了,去找她干什么?”

    “去找她表白。”方晓拿起雨伞,催促道:“走啊,大刘!我跟你讲,谈恋爱跟滚床单一个样,能热不能冷,一冷,小弟弟就缩了,一缩,就完蛋了。”

    “说的你好像很懂一样,你要是真懂,就不会比我还悲剧了。”

    刘诚杰嘴上嘀咕,但还是磨磨蹭蹭的拿起雨伞,跟着方晓走出了宿舍,问道:“这会女生宿舍都关门了,怎么找她?”

    “施丽琳住三楼吧?你就在楼下喊她的名字啊,别说你没见过男生在女生楼下喊人。”

    “那喊她之后,我说什么?”

    “喊她下来陪你去滚床单。”

    “尼玛,这种话也能瞎jb喊?明天全校都当我是sb了!”

    “追女人,皮要厚,心要狠,对自己狠,当一晚上的sb,总比一辈子2b好。”

    ……

    方晓一路上胡说八道,用各种黑理论给刘诚杰打气,两人冒着并不算小的雨水,跋涉到了施丽琳的宿舍楼下。

    “宿舍亮着灯,她应该还没睡,快喊。”

    刘诚杰几番犹豫之后,对着三楼的喊了一声,声音不大,中气不足,显然心虚的厉害,但此时已经很晚了,又是下雨天,很多人都睡了,校园里一片安静,所以施丽琳还是听到了,她没有露头,而很凶巴巴的从窗口飘出来一句:“干什么?!”

    她的声音,比刘诚杰大多了。

    大四的妹子可不像刚入校的妹子那样淑女,一男一女在午夜时分的雨天隔空喊话,立刻引发了一阵马蚤动,很多妹子在窗口探头探脑,有的指指点点,有的大声乱叫,还有不少人用手电筒或者手机的闪光灯对下面乱照。

    刘诚杰见状,很是窘迫,他撑着雨伞挡住光亮,低声问方晓:“怎么搞?”

    方晓是穿越党,心有所恃,信心爆棚,而当信心爆棚的时候,遇到大场面,不仅不会害怕,反而会更兴奋。

    “把雨伞给我。”

    “啊?”

    “给我。”方晓从他手上夺过雨伞,收起来丢在地上,然后把自己的也丢了,站在雨里,大喊道:“施丽琳,大刘让我唱首歌给你听。”

    他的声音中气十足,压过了那群叽叽喳喳的围观党,然后不等施丽琳回答,就开始唱了。

    “因为……它烫不了你的舌,也烧不了你的口,喝醉吧,不要回头,喝爱情酿的酒……”

    雄浑中带着沧桑的歌声穿透雨幕,让整栋楼为之安静,熄灭的灯光也纷纷亮了起来,窗口挤满了各种妹子,蓬头乱发的,抱着枕头的,穿着睡衣的,人越来越多,但杂音越来越小,仿佛在看演唱会。

    “有人告诉我,爱情像杯酒,他还告诉我,是杯特制的酒,有人告诉我,爱情像杯酒,他说喝它吧,别皱眉头……因为它烫不了你的舌,也烧不了你的口,喝吧,别考虑这么多,哦……它烫不了你的舌,也烧不了你的口,喝醉吧,不要回头,喝爱情酿的酒。”

    刘诚杰被方晓的歌声鼓动,还没等他唱完,就双手放在嘴边,大喊了一句:“施丽琳,下来陪我去滚床单!”

    声音非常壮观,比方晓的歌声还大……

    ps:本章的《爱情酿的酒》,可以参考辛龙的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