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跟你说的那个方晓,我男朋友。”
那人抬头,看了方晓一眼,乔雅丹在一旁做手势,方晓于是微微鞠了个躬,跟着她喊道:“沈叔。”
中年男子嗯了一声,又低下头,慢条斯理的擦玻璃杯,一个擦完,接着擦下一个。
尼玛,现世报啊……
刚刚拿这招视而不见去恶心郑永林,才不过两小时,就被人用到自己身上了……
“沈叔,我来擦吧。”
“不用,你去把桌子椅子放好。”
乔雅丹背对着中年男子,对方晓竖起两根手指,弯了弯,又给了个眼神,示意他态度放低一点,然后就去搬桌椅了。
施丽琳说她很少回学校,难道一直在这里打工?
沈叔把整盘子的玻璃杯都擦好了之后,才放下手巾,抬了抬下巴,示意道:“那边有吉他,你去拿一把过来,弹给我看看。”
本着每一首歌都要好好利用的心思,方晓去乐器架子上拿了一把吉他,坐在吧台前的高脚凳上,就弹起了《南屏晚钟》,但他只弹了个开头,就被打断了。
“你这个曲子,昨天丹丹给我听过了。”沈叔双手抱胸,手臂肌肉撑的t恤鼓囊囊的,很有力量感,说道:“换一首。”
听过了?
那就换一个呗……
方晓于是转而弹起了《玫瑰玫瑰我爱你》,这是经典电影《天涯歌女》的插曲,这部电影发行于1940年,在蝴蝶翅膀扇动之前就出现了,属于没有剽窃潜力的歌,而这首歌同样有指弹吉他版。
《玫瑰玫瑰我爱你》是陈歌辛作曲,吴村作词,姚莉原唱的歌曲,它和周旋的《夜上海》并称为旧上海流行音乐的两大代表作,流传非常广泛,还曾被美国歌手frankie-e翻唱,并登上了billboard排行榜冠军的位置,是第一首在国际上广泛流行和产生重大影响的中国歌曲。
“曲子编的不错。”弹完之后,沈叔颔首,点评道:“弹的有瑕疵,而且不够流畅。”
手指缠着胶布,还不太习惯,而且即使缠了胶布,还是很疼,按弦按不紧,弹快了难免出现瑕疵,不过方晓没有解释,只是说道:“沈叔真是行家。”
“沈叔。”乔雅丹提着一把椅子,凑过来帮忙解释:“方晓他很久没弹吉他了,昨天弹多了,把手指给弄伤了。”
“干你的活去。”沈叔挥手,赶走了乔雅丹,说道:“把你手给我看看。”
他说话语气很平缓,也没有什么表情,但是有种一言九鼎,不容置疑的气场,方晓依言,放下吉他,把双手放在吧台上。
沈叔上前一步,低头看了看他的手,说道:“缠胶布没用的。”
然后他猛然抓住方晓的两只手,翻转过来,用手掌把他缠着胶布的手指,死死的压在吧台上。他的力气很大,十指连心,方晓一下子痛的眼泪都要流出来了,忍不住闷哼了一声。
“怎么了?”乔雅丹又跑过来,看到这样的场面,大吃一惊,连忙说道:“沈叔,你这是做什么啊,快放手!”
说着就要绕过吧台,去扳沈叔的手臂,方晓咬牙摇头,示意她不要动,乔雅丹面露惊诧之色,沈叔也不解释,一直按住不动,过了好几分钟,才松开手。
“方晓,你要不要紧?”
“没事。”方晓平龇牙咧嘴的摊着双手,说道:“帮个忙,帮我把胶布撕了。”
“啊?”
“他的手指现在已经没知觉了。”沈叔淡定的说道:“这样再弹吉他,就不会疼了。”
方晓点头,示意乔雅丹帮忙拆胶布,说道:“长痛不如短痛,以前练吉他的时候,也曾经来过这么一次,等再长出老茧就好了。”
乔雅丹看沈叔,见他点头,就放下手上的抹布,帮方晓拆胶布。
“业精于勤荒于嬉,你这么好的天赋,却不知道珍惜,多吃一次苦头,也是活该。”沈叔老气横秋的说完之后,又吩咐道:“丹丹,去给他拿点冰块敷一敷,这样肿的不至于太厉害。”
乔雅丹拆光胶布后,就急匆匆的跑去拿冰块。
“你真是丹丹的男朋友?”
方晓沉默不语。
“丹丹是个好女孩,你要喜欢她,就好好对她,不喜欢,就早点滚。”沈叔又开始擦玻璃杯,语气森严的说道:“你要是乱搞,我能让你生不如死。”
方晓觉得无话可说,继续沉默。
乔雅丹弄了一个小脸盆的冰块过来,沈叔黑着脸斥责道:“冰块不要钱?拿个杯子过来就行了,搞这么多干什么,他是敷手指,不是洗澡!”
他说归说,但也没有让乔雅丹把冰块再端回去。
等方晓把手指塞进冰块之后,乔雅丹问道:“沈叔,方晓能在这里上班么?”
“他刚才那个编的不错,但是弹的不合格。”沈叔把手上的玻璃杯“啪”的一声按在吧台上,说道:“丹丹把你说的天花乱坠,说只要给个题目,你就能编曲写歌,那就用这个玻璃杯,写个曲子,写的好,就来上班,写的不好,就回去继续做呆头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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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八章 工作
“让我来吧。”乔雅丹看方晓用手腕托着椅子对下搬,阻止道:“你别添乱了,快去想怎么写曲子吧。”
“手脚活动开了,脑子才能活动开。”方晓瞎扯了个理由,然后用拇指示意吧台,小声的问道:“那个沈叔,是什么来头?”
“酒吧老板呗。”乔雅丹口风很紧,什么都没说,问他道:“你手指还疼不?”
“现在就是拿针扎,都没感觉。”
“那什么时候能好?”
方晓前世学琴的时候,也曾被他老爸用同样招数干过,不过不是压桌子,是直接压在吉他指板上,没有痛觉了,也就没了畏难之心,等恢复正常的时候,老茧也长出来了,再弹就没问题了。
乔雅丹之前的举止,表明她的关心货真价实,方晓心头一暖,说道:“过几天就好,男人的手粗,没那么娇嫩。”
乔雅丹撇嘴,做了个不屑的表情,然后又给了个笑容。
两人一个搬,一个擦,很快就把剩下的十几张桌子收拾妥当了,然后方晓走回吧台,对沈叔说道:“我写好了。”
从出题目到把桌子收拾好,最多不过十分钟,沈叔显然没想到他这么快就写好了曲子,抬头看他,目露精光,说道:“要是写的乱七八糟,就不要拿出来丢人现眼。”
“方晓,你再多想想呗。”乔雅丹把抹布丢进水桶,拿起拖把,说道:“现在才四点出头,离六点还早的很。”
方晓只是一笑,他拎起吉他,试着拨了拨,指头热热的,麻麻的,皮肤很敏锐,但肌肉完全没有感觉,不疼。
乔雅丹见状,杵着拖把,站在灯光笼罩的边缘,屏气凝神的看他,沈叔也停下了擦杯子的动作。
“我开始了。”
他开始弹,弹了十几秒的前奏后,没有唱歌,而是跟着旋律吹口哨,不同于《南屏晚钟》的欢快和跃动,这次吉他和口哨舒缓、纯净、悠扬,仿佛月下流淌的小溪,仿佛吹过竹林的晚风,优美清新,却又带有难以名状的伤感。
他弹的当然是曹卉娟的《玻璃杯》,但不是伴奏曲,而是音乐制作人韩乘光和宁林合作,在2006年发行的纯音乐唱片《心弦》中的曲子,用吉他和口哨配合,相得益彰,非常动听,是纯音乐迷和口哨迷心中的经典。
沈叔随手拿玻璃杯当题目,算是撞到枪口上了,方晓前世在酒吧兼职的时候,经常用这首曲子去救急,填补歌手休息或者换人时候的空档,熟得很,只不过因为手指头没感觉,不能准确的反馈按压的力度,沈叔要求又高,所有这次弹的时候,他正襟危坐,盯着吉他,没有做任何多余的身体动作。
表现的很完美……
短短四分钟的音乐,很快就弹完了,两个听众,一个安静的站在光圈内,一个安静的站在光圈外,都没有发出任何声音,过了半响,乔雅丹丢掉拖把,上前两步,走进光圈的范围,站在方晓面前,咬着嘴唇,目光灼热,似乎要把他融化了吃掉。
“沈叔,这个可以么?”
沈叔又低头擦玻璃杯,边擦边问道:“这是你刚才写的?”
他说话一如既往的平缓沉稳,但难掩怀疑和惊诧。
装x的感觉真好……
但是……但是似乎也没什么可炫耀的……
方晓嗯了一声,放下吉他,沈叔气场强大,他不敢搞恶趣味,只是很平淡的问道:“沈叔,我这次,算通过了么?”
沈叔把手里的玻璃杯放进托盘,然后双手抱胸,和乔雅丹一样,盯着他看,看了好一会,才说道:“你先把手指头练好了,再来上班。”
美女注视着你和大汉注视着你,可是两个概念,方晓虽然有恃无恐,仍然被他看的心头惴惴,闻言忍不住松了口气,又做了那个抿嘴握拳“我很叼”的动作——这是乔丹投进绝杀球之后的标志性动作之一。
乔雅丹也很兴奋,她欢呼了一声,对前跨了一大步,准备和方晓击掌庆祝,但举起手后,又生生的停住了,侧着头看了看沈叔,然后给了一个笑脸,就转身去拖地了。
好热情开朗的姑娘……
她和沈叔的关系好奇怪,既像苛刻的老板和小心的雇员,又像严厉的父亲和乖巧的女儿……
方晓回头,看着乔雅丹麻利的动作和忙碌的身影,心头泛起说不出道不明的奇怪感受。
“沈叔,她在这里工作多久了?”
“两年了。”沈叔没好气的说道:“你是她男朋友,你不知道?”
两年前我还在那个名叫深圳的城市当码农呢……
方晓摸了摸下巴,辩解道:“她没告诉过我。”
“她每天下午四点到这里来上班,晚上一点多才回学校。没告诉你,你不会问?”沈叔的斥责道:“怎么当男朋友的?”
我能说我是一个小时前才上岗的临时男朋友么……
方晓不敢再问,他把吉他挂回乐器架子,想去帮忙,却又不知道能干什么,尴尬的绕了一圈,又回到了吧台。
沈叔擦完最后一只玻璃杯,拿出一瓶威士忌,问道:“喝不喝?”
“我不太会喝酒。”
沈叔看了他一眼,弯腰从下面又拿出一瓶纯净水,抓着瓶子的腰部,用几乎是砸的姿势,放在方晓面前。
方晓拿起来,盖子才拧开一半,沈叔面无表情的说道:“这t是给你喝的?”
方晓一愣,这才发现沈叔的目光看着他的背后,立马反应过来了,暗骂一声白痴,然后跳下高脚凳,走到乔雅丹身边,把瓶子递过去,说道:“喝点水吧。”
乔雅丹直起身,看了看他手上的纯净水,露出一个笑容,她用手腕抚了一下额头的垂发和汗水,然后身体前倾,微张着嘴,用食指指了指,示意他喂她。
这是秀恩爱秀上瘾了?
方晓哭笑不得,他上前一步,双手捧着瓶子,小心的倾斜瓶口,喂她喝了几口水。
“你在那边等我一会,我很快就干完了。”
“我帮你拖吧?”
“算了吧,你这呆头鹅,根本不会干活,越帮越忙。”乔雅丹推开他,说道;“别挡着我。”
方晓无奈,又回到吧台。
沈叔倒了两杯装着冰块的酒,推了一杯给他,说道:“男人光有才没用,要会心疼女人,没有女人,男人再有才,也是个屁。”
这算是铁汉柔情么?
方晓默然,把玩着玻璃杯,不知道该说什么。
乔雅丹很快就把地拖好了,她提着脏水桶出去了之后,沈叔一口喝光杯中酒,又说道:“干多少活,给多少钱,这是做生意的规矩,也是做人的规矩,丹丹心气高,不要我施舍照顾,这些活,都是她自己要求干的。”
方晓点头,他拿起杯子,喝了一口酒,冰凉入口,入喉。
“丹丹说你是呆头鹅,我看你不像,你t像是个哑巴呆头鹅!”沈叔见方晓总是沉默,恨铁不成钢,他抬手看了看手表,说道:“现在是四点半,我今天破例,给丹丹放两个小时的假,你陪她出去玩玩。”
方晓抓了抓头发,干巴巴的说道:“谢谢沈叔。”
“谢个屁!以后别跟我讲谢字。”沈叔转身对着吧台后面吼道:“丹丹!过来。”
“什么事啊,沈叔?”
“把活放下,等会我让阿达干,你陪这小子出去逛逛,熟悉一下周围环境,免得以后来上班找不到路。”
乔雅丹微微一愣,眼波在两人之间转了转,然后笑着应了一声,对方晓说道:“你等我一会,我去换一身衣服。”
她钻进吧台后面的木门,只过了一两分钟,就走了出来,方晓一看,忍不住暗赞,好一个百变美女!
乔雅丹只是把土气的长袖格子衬衫换成了白色的镂空衬衫,又用一个红色的塑料头绳把长发扎了起来,背着一个橘黄|色的小挎包,不施粉黛,不改造型,简简单单的改变,立刻从平凡小妹化身为俏丽佳人。
她走过来,又挽着了方晓的手臂,这次方晓没推脱,在出门之前,沈叔又冷言冷语的提醒道:“六点半之前回来,不然扣工资。”
“知道啦。”
走出酒吧之后,乔雅丹马上松开了方晓的手臂。
“怎么,不抱了?”
“你又不喜欢我抱。”乔雅丹撇嘴,说道:“我身上都是汗味,会影响形象。”
我又不在意……
但是这话方晓没说出口,只是说道:“我请你吃饭吧。”
“又想拿我去抵押?”乔雅丹笑了,说道:“你个穷鬼,充什么大款。我请你吧,算是老员工欢迎新员工。”
“我今天收获了一笔意外之财。”方晓也笑,说道:“任你吃,算是补昨天的,今天的忙,我下次再请。”
乔雅丹有点意外,拖长音哦了一声,问道:“哪来的?”
问完之后她又摆了摆手,说道:“当我没问,你又没当我是你女朋友。走吧走吧,有钱吃饭就好。”
方晓跟着她,走了一会后,说道:“是我在圣心的那个熟人校长送的。”
乔雅丹很惊讶,在巷子口停下脚步,问道:“郑校长?”
“嗯啊。”
“他送钱给你干什么?”乔雅丹看着他,一连串的追问道:“你已经应聘上了?我呢?有消息吗?”
“你很在乎这个工作?”
“当然在乎,为了它我推掉好几个很不错的单位了。”乔雅丹无声的吐了口气,回头看了一眼背后的巷子,说道:“我难道一辈子在这里打工?快点说,你真磨蹭!”
方晓也回头看了看,然后把郑永林找他的事情解释了一下,连秦凤仪的身份也没有隐瞒。
“这么说,你攀上了不得了的大人物?”乔雅丹似笑非笑的上下打量着他,说道:“不愧是我看中的男人。”
“喂,你这是什么话?”
乔雅丹又把手伸过来,挽住他,顾左右而言他,说道:“时间还早,你又有了钱,那我们先去逛逛街吧,买一套新衣服,你不能总穿着这套行头到处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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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九章 表白
尖沙咀交通便利,环境优越,不管前世还是今生,都是商家必争之地,两人在街头走了几百米,就进了一家大型百货商场。
“我在暮色干了两年多,从没见过沈叔有过别的表情。”在四楼的男装区,乔雅丹一边翻着衣架上的服饰,一边说道:“上次有两个客人喝多了,在酒吧里打架,打的头破血流,沈叔来了,眉头都没皱一下,直接把他们丢出去了。你今天能让他露出吃惊的表情,很了不起了。”
“是么?那我很荣幸。”
“小样!看你臭美的。”
“我哪有。”
“刚才那曲子,真是你临时写的?”
“谁会闲着没事拿玻璃杯当题材写曲子?”方晓说完,又加了一句:“再说我宿舍里只有塑料杯,没有玻璃杯。”
他刚才虽然没唱歌词,但那曲子纯净又干净,优美又伤感,非常符合玻璃杯透明美丽却脆弱易碎的抽象气质,乔雅丹不疑有他,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笑容,问道:“你这么有才,以前怎么不表现?”
“大巧若拙,大智若愚,我的人生理想,就是做个大隐隐于市,混吃等死的高人隐士。”
“你就装吧你!”乔雅丹大笑,然后拿起一件衬衫,在方晓胸前比了一下,说道:“这个好看,你试试?”
方晓看着那色彩斑斓,印着各种花卉图案的热带海滩风格休闲衬衫,皱眉说道:“这个也太夸张了吧?”
“试试嘛。”乔雅丹把他对试衣间推,说道:“在酒吧上班,穿华丽点,才能勾搭美女。”
自己穿的好像卖菜姑娘,却把我打扮的好像金刚鹦鹉……
方晓心头腹诽,不过也没反对,走进试衣间,三下两下就换好了,走出来之后,乔雅丹的表情和昨天的许可如出一辙,大惊小怪的说道:“方晓,你真是衣服架子,不去做模特可惜了。”
她绕了半圈,打量了一下,又说道:“就是太瘦了,再有点肌肉就好了。”
“有一米八以下的模特吗?”
方晓吐槽,他看了看镜子之后,也觉得不错——这个身体骨架非常正,四肢又修长,五官虽然不够精致,但是浓眉挺鼻,轮廓分明,如果再有一身像沈叔那样的肌肉,会非常有型。
不如留个胡子?
或许我可以朝偶像明星的方向发展?
方晓一边胡思乱想,一边任由乔雅丹拖着,在商场的男装部绕了一大圈,又买了条磨白破洞抓痕的牛仔裤,然后杀上五楼,去买鞋子。
女人逛商场的劲头,男人是望尘莫及,方晓试了几双鞋之后,就有点烦了,在一家运动鞋门面里,他随手拿起一双看起来比较顺眼的透气跑鞋,说道:“这个不错,就它吧?”
“这位先生真是好品味,这是刚上市的夏季新款,清爽透气,时尚新潮。”服务员很热情的拿过来一双相同配色的女鞋,介绍道:“这款是情侣鞋,这位小姐不如也试试?你们俩很般配,穿着走在一起,一定很好看,而且两双一起买的话,打八折。”
乔雅丹拿过鞋子,左看右看,显然有些心动,方晓低头瞄了一眼她那双没有来得及换,有些脏了的平底鞋,说道:“那就都试试吧。”
服务员问了一下码数,然后就去仓库找鞋子,乔雅丹眉开眼笑的看方晓,问道:“你送给我?”
“可以啊,反正不贵,还可以打折。”
乔雅丹咬牙切齿,小声的埋怨道:“真是个呆头鹅,该讲的不讲,不该讲的非要讲。”
“你说什么?”
“没什么。”
鞋子拿过来之后,乔雅丹远远的跑开,坐在另外一个凳子上换了鞋子,然后再走过来,和方晓肩并肩站在镜子前,她看了一会后,不知怎么的,有点弱气的说道:“是不是太张扬了?被人看到了会不会笑话?”
蓝白相间的鞋子,哪里张扬了……
比那花衬衫差远了……
方晓笑了笑,说道:“合脚不?合脚就买了。”
“真要买呀?”
“你脚那么臭,都穿上了人家还怎么卖?”
“你怎么不去死!”乔雅丹扭头怒视他,很委屈的说道:“你去干一天活,然后闻闻脚臭不臭。”
方晓看她眼眶泛红,恨不得抽自己大嘴巴,连忙道歉:“我错了,你是脚臭,我是嘴臭,好不好?”
“有你这么讲话安慰人的么?!”乔雅丹笑骂一声,低着头把小挎包摘下来,恨恨的砸在他怀里,说道:“拿着,我要去洗手间。”
然后她穿着鞋带就没系好的新鞋子,匆匆的走开了。
方晓付完款,让店员把旧鞋子装起来,然后坐在店里等。
“靓仔。”店里生意冷清,服务员和他聊天,问道:“你们俩是才好上的?”
“算是吧。”
“她倒追你的?”
“你怎么知道?”
“你这么呆,嘴又那么笨,主动去追,我看你连母猪都追不到。”
嘴比我还臭……
难怪生意这么清淡……
乔雅丹很快就回来了,鞋带系的紧紧的,说道:“走了,去吃饭吧,快六点了。”
“去哪里吃?”
“就到地下一层的美食广场吃碗面吧。”
“过了这个村,就没了那个店了。”方晓提着购物袋子,站起来说道:“以后别说我小气。”
“这次时间紧,就随便吃点,下次我专门抽一天的时间出来,吃死你!”
两人挤进观光电梯,直达负一楼,找了家顾客不是很多的高汤面馆,要了两份海鲜面。
在等面的时候,方晓闲极无聊,问道:“沈叔说你每晚要一点多才能回学校,可我又听说你大四之后就很少回学校住了,在外面租的有房子?”
乔雅丹没回答,她低头扳着手指甲,过了一会,才抬头问道:“是唐依依说的?”
方晓一愣。
“唐依依是不是说我经常夜不归宿,在外面卖?”
我至今都不知道唐依依长啥样,哪里知道她怎么说你……
我只是随便问问……
“方晓,你把手伸过来。”
“干什么?”
“放心,我不会像沈叔那么暴力的,不碰你手指。”
方晓依言,手心向天,放在餐桌上。
“转过来。”
好吧……
方晓翻手。
乔雅丹把她的双手伸过来,放在方晓的手背上,问道:“感觉如何?”
方晓很吃惊,忍不住扬起了眉头,二十岁左右的少女,又是学钢琴的,手应该是如丝绸般柔滑,然而他触碰到的,却仿佛粗糙的砂纸。
反手抓住乔雅丹的手腕,举起来一看,又吃了一惊——她的手掌皮肤泛黄,纹理很深,布满老茧,仿佛三四十岁的农妇,左手手心上,还有一条长长的红印,似乎被某种利器伤过。
“我老爸,亲生的那个,嫌我妈不能生儿子,在我四岁的时候,就把我们母女俩赶走了。”乔雅丹任由他抓着手腕,说道:“我妈后来带着我改嫁给了一个瘸子,就是我现在的老爸,他对我们很好,可是他身体不好,没什么本事,只会修自行车和修鞋,我后来还有了个弟弟,我和他的学费和生活费,全靠我妈给人做家政打零工来赚。”
“我大一来上学,我妈到处借,借了1500块钱给我当生活费,那是我从家里拿的最后一笔钱,我来学校第二天,就出去找活干,寒假的时候,带了2000块钱回去,跟我妈说是奖学金,她欢喜的很,其实我第一学期考试成绩全班倒数。”
乔雅丹抽回手,说道:“后来我到沈叔这里来上班,就轻松多了,每个月都能寄些钱回去。这里离学校那么远,来回一趟要两个多小时,这学期没什么课了,我就在附近和人合租了个小房子,晚上在酒吧干活,白天去打零工。”
“我确实在外面卖,可我卖的是这双手,不是身体。”
学音乐比学其他专业,花费的钱可要多得多,乔雅丹语气平淡,言辞简略,但背后的艰辛,难以想象……
在攀比成风,浮躁又浮华的音乐系,她这样洁身自爱,自立自强的女孩子,真的是凤毛麟角……
方晓看了看她平静的表情,又看了看她缩回去的双手,呆了半响,问道:“你左手那是怎么搞的?”
“我以前在海鲜市场给人杀鱼,你知道吗?冬天的香港,天气不冷,但是水很凉,有一天早上,我一个不小心,剪刀一滑,就伤到了手。”乔雅丹摊开左手看了看,说道:“还好当时戴着手套,挡了一下,伤的不深,还能继续弹琴,要是被学校退学了,真不知道我妈有多难过。”
方晓吐气,说道:“音乐系又不是只学钢琴。”
“这样的手,已经不灵敏了,弹什么乐器都差不多。”乔雅丹笑了笑,说道:“我这一辈子,是成不了所谓的钢琴家了,所以我只好去做个教钢琴的老师。”
这时候两人的海鲜面送过来了,方晓没什么食欲,随便吃了两口,就放下了筷子。
“怎么,不好吃?”
“不是,我不太饿。”方晓看着大口吃面的乔雅丹,过了一会,说道:“乔雅丹,圣心的招聘,我去帮你搞,但是你以后不要我了,好不好?”
乔雅丹闻言,噗哧一笑,差点把面汤喷了出来,她手忙脚乱的擦了擦,然后弯着眼睛说道:“我怎么你了?”
“我和你又不是很熟,你为什么对我这么热情?”方晓想了想,又做了个拉衬衫领口的动作,说道:“昨天你还这样。”
乔雅丹咬着嘴唇,用筷子戳碗里的虾仁,戳来戳去的,说道:“方晓,昨天面试之前,我一直当你是个鼻涕虫,软嗒嗒的,没有骨气,一点用都没有。当时我只想利用你,所以做那种动作,我很想要圣心的工作,但是我在学校成绩单不怎么好,也没有可以依靠的人,只能想一些歪法子。”
“我听说初试咱们学校有二十多个人参加。”方晓不解,说道:“你是除了我之外,学校唯一一个进入复试的人,成绩怎么可能不好?”
“那是因为我从唐依依那里偷了你给她的题目和答案。”
我勒个去……
君不密失其国,臣不密失其身,这身体的前任,也太废柴了,暗箱操作的勾当,怎么能乱传……
“唐依依根本就没兴趣去当老师,她把答案丢在书桌上,人出去玩了,我正好看到了,就复印了一份。”乔雅丹巧笑嫣然,说道:“方晓,我刚才说错了,你以前虽然是鼻涕虫,可对我来说,也不是一点用都没有。”
这话很尖刻,但能说什么呢?
那个鼻涕虫已经消失了……
方晓连生气的意图都没有,只好摸着下巴苦笑。
“昨天面试,你上台表演之后。”乔雅丹看着他,很认真很直接很干脆的说道:“我发现我错了,你不是鼻涕虫,你是我一直在找的白马王子。”
“拜托,你已经不是小女孩了,还白马王子。”方晓啼笑皆非,说道:“你不觉得这么说话,很奇怪么?”
“奇怪吗?我觉得一点都不奇怪。”乔雅丹低头开始吃面,边吃边说道:“女人一辈子,要么找个心爱的男人,要么找个可以依靠的男人,我觉得你很好,所以我要当你女朋友。”
是我宅太久,和世界有了代沟,还是这个新世界的女孩子都这么直接……
“我哪里好了?”
“你很老实,很有才华,没有比你更好的人了。”
方晓看着稀里哗啦吃面的乔雅丹,有点难以理解她的想法,干脆学她,也很直白的问道:“那在你看来,我是心爱的男人,还是可以依靠的男人?”
“两样都是。”
“你要是认为我靠谱,我还可以理解,可是心爱……我说,你的爱情,未免也来的太快了点吧?”
“方晓,我的家境这么差,可我没有辍学,也没有去读工科商科,我读了音乐。”乔雅丹抬头,看着他的眼睛,说道:“我是一个很浪漫的人,喜欢上你,不需要很久,一瞬间就可以了。”
方晓发现自己脑子有点短路,越来越不会说话了,他沉默着等乔雅丹吃完面,才说道:“我未必真老实。”
“你当然不老实。”乔雅丹嗤笑,说道:“沈叔跟我讲,爱情要么让人成熟,要么让人颓废,你已经颓废过了,现在成熟了,成熟的男人,没有老实的。”
“你好像很懂嘛。”
“在酒吧里呆久了,什么样的人没见过?”乔雅丹站起来,拎起小挎包,说道:“男人靠不靠的住,不是看他老不老实,而是看他负不负责。”
“我觉得你不应该去圣心求职。”方晓跟着她,走出面馆,说道:“我觉得你应该去电台给家庭妇女当心灵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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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章 乐队
两人走出商场,才发现天公不作美,又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
乔雅丹掏出手机,看了看预报,说道:“台风要来了,晚上有大雨,要不你先回学校吧。”
方晓前世在深圳呆了多年,知道四月很少有台风,就算有,威力也比较小,他看着霓虹灯映照下并不密集的雨幕,说道:“反正是坐地铁回去,雨大雨小都一样,我去酒吧呆一会,先熟悉熟悉工作环境。”
“那好吧。”
乔雅丹表白之后,也不管方晓接没接受,没有一点羞涩和尴尬之态,很干脆的挽上了他的手臂,在路边的便利店买了把雨伞,然后凑在一起,朝酒吧走去,一边走,一边介绍道:“酒吧每天晚上七点营业,十二点打烊,你要是只当乐手的话,可以来晚一点,因为客人基本都是附近工作的白领,他们一般八点多才下班,九点之后才是客流高峰。”
方晓嗯了一声,问道:“酒吧就你一个服务员?”
“还有一个,叫陈素,她也是兼职的,刚生了小孩没多久,最近上班来的比较迟。”
“酒吧的乐队和歌手呢?”
“等会我介绍给你认识。”乔雅丹侧头看他,提醒道:“他们水平都很高,你等会不要表现的太自傲。”
“我像自傲的人么?”
乔雅丹抬手在他面前打了两个响指,说道:“你不像,你就是!”
这是昨天的梗了好不好……
“你真了解我!”
“了解的还不够。”乔雅丹用手臂轻轻蹭了他一下,建议道:“要不晚上你别回学校了,咱们找个酒店,好好了解了解?”
方晓闻言惊讶,低头看她。
“呆头鹅!瞧你那色迷迷的样子。”乔雅丹大笑,她轻盈的跳过一团积水,嘻笑着说道:“是你脱光了让我了解,不是我脱光了让你了解。”
方晓招架不住,苦笑道:“说好了不准调-戏人的。”
“那是你说的,我没答应。”
方晓觉得乔雅丹头脑有点脱线,但是和她在一起,却有一种说不出的轻松自在感,或许是因为她活力四射的热情,或许是因为她直爽不做作的态度,又或者是因为她身上那股如春日阳光一样灿烂的正能量……
两人回到酒吧,刚刚好六点半,沈叔已经不在了,吧台后面站着一个大约三十余岁,穿着黑色酒吧制服的男子,他正在和一个头戴着小圆帽,背对着门口的客人聊天,没有看到沈叔。
“阿达哥。”乔雅丹向男子扬了扬手,然后和那个戴着小圆帽的客人打招呼,说道:“宝叔。”
“丹丹啊,今天怎么上班来的这么晚?这可不像你平时的作风。”宝叔年纪不小,似乎超过五十岁了,他看着两人挽着的手臂,问道:“这个靓仔是谁啊?”
“沈叔给我放了两小时假。”乔雅丹松开方晓的手臂,介绍道:“这是我男朋友,方晓。这是宝叔,萨克斯和爵士鼓的大行家,这是酒吧的调酒师,阿达哥。”
“宝叔,阿达哥。”
阿达很和善的笑着对着方晓点了点头,他头发很长,扎着男士马尾,很潮。
“丹丹找到男朋友了啊,真不错,是该有男朋友了。”宝叔身材微胖,慈眉善目,观之可亲,他打量了一下方晓,笑眯眯的说道:“小伙子挺帅气的,和丹丹是同学?”
“他和我一个学院,学音乐学的。”乔雅丹抢着介绍了一句,然后拿过装着旧鞋子的购物袋,说道:“方晓,你在这坐一会,我到后面去换衣服。”
她走了之后,方晓问道:“沈叔呢?”
“沈叔回家去陪他女儿了。”阿达从吧台下拿出一个只剩下三分之一容量的酒瓶,说道:“方晓,沈叔说你过几天来这里上班,那以后大家就是同事了,我先请你喝一杯。”
“哟,埃德拉多尔波本桶十年陈酿。”宝叔看着那琥珀色的酒瓶,眼睛一亮,说道:“这可是好酒。阿达,你反正不喝酒,不如给我来一杯,我陪小方喝。”
阿达笑了笑,拿过来两个玻璃杯,放了几块冰块,倒了两杯酒,他的动作很优雅,手很稳,轻点了两下,就倒好了酒,两个杯子里的容量几乎一模一样。
宝叔是个爱酒之人,他不等阿达收好酒瓶,就迫不及待的把两杯酒拿了过来,递了一杯给方晓,然后捧着酒杯,嗅了一下,陶醉道:“香啊!很久没有喝到这么好的酒了。”
“这种高度酒,你不能多喝?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