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客是悍妞》
正文 第一章 随身带着一个洞
不是很宽的水泥街道,昏暗的路灯像是人迷糊间打瞌睡般,没有规律的一眨又一眨的,刚下过一场大雨,路边满是积水,此刻转成了小雨,撑着伞的行人寥寥无几。
迷蒙水雾中,隐隐可以看到一道娇小的身影,曲线很美,但并不显臃肿或是成熟,那是一个年纪不大的女孩,没有撑伞,身上红色的衣裙却像是干的,她在朗朗跄跄而行。
女孩突地如同折翼的天使一般在地,她跌倒了,好像很难爬起来,下身的衣裙铺展开来,黑发披下有如水瀑,然而在那衣裙下露出的一截小腿之上,却有着触目惊心的伤痕,血液像是蛛网般蔓延、流转。
将视线拉近,才知道女孩穿的根本不是红色衣裙,她上身是一种紫色和白色交织成的束身衣,还有块黑色金属质的护胸甲,此刻,那面将她身前笼罩的护胸甲几乎破碎为两半。
这是一面造型非常精美的甲胄,此刻上面却密布裂纹,中间的、也就是女孩胸部的位置有着巴掌大的裂口,红色的鲜血从那儿不断涌出。
女孩下身衣裙也是紫色的,此刻已被大量的鲜血染红,或者说,女孩穿的衣裙,都是被身体里流的血染红的。鲜血流淌,在街道边形成一朵硕大无朋的花瓣。
雨依旧在下,终于浸透了女孩的衣服,她的衣服沾染着血水、雨水紧贴在如玉般的肌肤上,头发一摞一摞的凝结,脸儿、眉梢上的雨水滑下,像一颗颗露珠在叶面上滚落。
女孩此刻的模样可能是她一生中最为狼狈的,只是和她的生命比起来,这已经不再重要,因为她伤的实在是太重了,看上去连活下去的希望都变得渺茫了。
她的眼神很深邃,脸儿连痛苦的表情都没有,似感觉不到胸口流出的鲜血般,谁也猜不透女孩在想什么,来往的路人都自动的忽略了女孩,将之视为路边的一株草。
行人们是很聪明的,可以根据女孩的怪异穿着和身上的鲜血,判断出这个女孩的来历绝对不简单,没有谁想惹上这种麻烦,特别是看起来非常的棘手。
可有一只小狗却不知道,这是一只看起来很可爱的狗,毛发是白色的,在雨水中瑟瑟的发抖,被雨水淋的滋味并不好受,它在接近着女孩,小狗毕竟不是人类,没有人的阅历和智慧。
小狗晃呀晃呀的来到了女孩眼前,它这只落汤狗有着黑色的眼睛,很灵动、透着楚楚可怜,似乎连女孩都被小狗吸引了般,微微转头将视线落在了它身上。
女孩的表情略微的柔和了点儿,缓缓的伸出了一只手,如青葱般的手指在靠近着小狗,小狗摇动着尾巴在扮可爱,女孩的手指在一寸一寸的接近着小狗,应该是要摸一摸它的脑袋。
看起来娇憨可爱的小狗又张开了嘴伸出了粉红色的舌头,似要舔一舔女孩的手,可女孩却在这一刻停了下来,她的神色有了些许的变化,同时竟然将手收回来,似乎放弃了摸一下小狗的念头。
可已经晚了,小狗‘嗷呜’一口,狠狠的咬住了女孩的手指,女孩甩动着手,却怎么也甩不掉,小狗竟是咬住她的手指,死也不松口了。
“哧哧——”
一辆轿车从街道上疾驰而过,积水被碾压的向两侧飞溅,淋了女孩的满头和满脸,她陷入了昏迷……
……
“我不是死了吗?这是哪儿?”王小春呆呆发愣,他发现自己蹲在一处街角,左边有一个老头,右边有一个老头,脚下的地面上摆着一个缺了个口子的破碗,碗里有三个自己从没见过的硬币,上面的文字自己从没见过,但却一下子就能认出来,是‘1’字和‘角’字,也就是一毛钱了。
过了十分钟。
在这十分钟里,王小春搞清楚了几点:一是自己重生了,二是这儿不是地球,三是重生到了一个十四岁男孩身上。
前面三点,王小春都可以接受,第四点让他感到非常郁闷,自己重生到这个身体的男孩,身份竟是一个乞丐、流浪儿。他不禁泪流满面:“不带这么玩儿人的,别人重生后可以当富二代、可以败家几百上千亿,我重生后怎么就成了个乞丐、碗里只有三毛钱,让我买个馒头都不够呀。”
最操蛋的是,这个男孩十二岁之前的记忆全部没有,只有十二岁之后两年的记忆,除了用‘惨’这个字来形容,再也找不到更适合的了。
唯一让王小春感到意外惊喜的,是第五点,这个男孩不是普通人,有着一种非常古怪的能力,那就是随身带了一个洞。不过根据男孩的记忆,这个世界很大很大,超乎人想象,貌似有很多拥有能力的人。
王小春还以为这个能力很牛逼,可搞清楚了后,又有了骂娘的冲动,随身带了一个洞,听起来似乎很神奇,实际上,这个能力根本没有大的用途。
那么,这个能力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谁都知道,远古时代的人类是住在洞|岤中的,那时候,人类还不知道盖房子,再加上对大自然的敬畏,就只敢老老实实的住在洞|岤中。
王小春发现自己的这个能力,就是凭空制造一个洞|岤,随便在什么地方,只要自己心中动一下念头,原地就会出现一块巨石,并且还附带一个洞|岤。
凭空制造出一块巨石,巨石上还有一个洞|岤。
不错,王小春这个‘随身带了一个洞’的能力,就是这么的奇葩。
不要以为这块凭空制造出的巨石,可以当作巨型砖头砸人。这块巨石没有任何攻击力,如果有人站在原地,王小春使用了这个能力后,那人只会被困在巨石中的洞|岤里,不会受到丝毫伤害。
一个洞,顾名思义,无法凭空制造出第二块巨石和第二个洞|岤。
王小春明白了这个能力后,得出了以下结论:
一是随身带着的一个洞,没有攻击力。
二是随身带着的一个洞,没有防御力。因为这就是一个洞,有入口的,不可能说,自己将入口封住,封住会憋死。
三是随身带着的一个洞,作用只有一个,那就是居住。
对于此刻的王小春来说,这个能力还是有用的,因为他现在是一个乞丐、一个流浪儿,连住的地方都没有。这个随身带着的一个洞,只能是当成家了。
除了住在这个洞里,他根本就没有其它的地方可以住。
而且,这个国家的法律非常完善,不得雇用任何未满十六周岁的童工,他连找个赚钱的工作都不行。除了乞讨,没有第二种方法。
王小春有种一头撞死的冲动。
这是坑爹呀有木有?让一个现代人住在石头洞|岤里,教我情何以堪呀?我还不如再死一次,让我再重生一次吧?
“乒乓,乒乓……”
清脆的声音响起,王小春这才意识到,自己现在是在乞讨,有人往自己的破碗里扔了两个硬币。
王小春抬头看了过去,发现这是一个小女孩,扎着羊角辫,小脸肉乎乎的,眼睛大大的,看起来非常讨人喜爱。
“你不说谢谢吗?”小丫头还很精明呢。
王小春哭笑不得,道:“小妹妹,我不是乞丐。”
作为一个现代人,王小春自然不会继续当一个乞丐了,开玩笑,我又没有自虐倾向。
小女孩有些不满的嘟着嘴,扭着小腰小屁屁,不依道:“不行嘛,我要你说谢谢。”
王小春摇了摇头,无奈道:“那我谢谢你了。”
听到了满意的答案后,小女孩才欢快的蹦蹦跳跳的远去了,这让王小春不禁笑起来,这个世界,还是孩子有爱心呐。
他低头看向了自己的破碗,现在应该有五毛钱了吧,却发现碗里面只有两毛钱。
王小春傻了眼,怎么回事呀?明明之前有三毛,小女孩又扔进去了两毛,一共是五毛才对呀。
这时候,他才发现身边左右坐的两个老乞丐都用一种看白痴的眼神望着自己,王小春一下子恍然大悟,看向了前方,哪儿还有小女孩的身影呀?
“我勒个去!臭丫头片子,我诅咒你将来嫁给一个老男人,先拿走了我的三毛钱,又放进去两毛,还让我谢谢你,我谢尼玛的。”王小春心中大骂,这是他有史以来,第一次这么恼火。
而且,仅仅是因为一毛钱。
王小春好半天才平息下了心中的怨忿,他一下子站了起来,将碗里的两毛钱分别扔给了左右的两个老乞丐,道:“两位丐帮的老前辈,你们保重,我永远都不会忘记,自己曾是丐帮的一员,还有,我的名字叫春哥。”
说完这句话,王小春踩着脚上露脚趾头的破鞋,用手拢了拢乱蓬蓬的头发,自认为无比潇洒的漫步在雨中,他的背影逐渐消失在了两个老乞丐的视线里。
两个老乞丐对望了一眼,同声道:“春哥……这孩子真的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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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章 随身带着一个家
大雨转小雨,小雨渐息止。雨后的世界显得格外静谧,空气也清新了不少,只是时已至夜晚,没有几人会出来。
路灯下,王小春踩着街边的积水,他将身上的破衣服脱下来,本来想抹脸的,却闻到了一股子味儿,也便干脆扔掉了,这衣服实在破的没法子穿了。
“人生真他妈的魂淡,我前世在地球怎么说也算是个富二代,今世倒好,直接变成了个连住都没地儿的流浪儿。”
心中又感慨了句,王小春深吸了口气,用手捏拉自己的脸,弄出了个难看的笑容:“死也要笑着死。”
他现在也已经接受了重生事实,首先要解决吃喝的问题,这是一个现代化的小镇,这个国家严禁使用童工,打工这个唯一的赚钱法子只能排除了。
王小春想到了两个方法,一是找一户好人家、最好无儿无女,自己去卖萌,让人家收自己当干儿子,吃喝自然不愁。二是天天去抢劫,被警察抓住了,坐牢吃牢饭直到到满十六周岁,再出去打工。
“咕咕咕咕……”
肚子老实的反映出了他的窘境,饿了,人是铁,饭是钢,现在已经是夜晚,作为一个流浪儿,本来每餐就吃不饱,现在饿了也属正常。
这种境况下,似乎不需要考虑太多,王小春决定选择第二个方法,那就是去抢劫,虽然这是一种道德沦丧的行为,可在生死面前,却也顾不了这么多了。
王小春可不希望自己去挨饿,指不定什么时候饿死了都不知道呢。不过,以自己现在的虚弱状态,还是将目标锁定在十岁以下的儿童身上吧。
就在王小春有了决定和计划的时候,却‘噗通’一声摔了个狠,像是被什么绊住了般,他有些艰难的爬起来,口中骂骂咧咧的、龇着牙‘咝咝’的呼痛。
他这才看向了脚下,登时怔了一怔,这竟然是一个女孩,着装非常的古怪,不同于现代的服侍,而且她身上都是血水,连衣裙都被浸过了一遍,此刻胸口的位置犹在缓缓流淌着血液。
怎么看,这个女孩都像是要挂掉的节奏,而且是无生还的可能。
王小春这才明白,自己是被女孩的脚绊住,刚才那一绊可不轻,不想这个女孩竟然没有醒来,难道是真的翘辫子了,“算了,我还是当作没看到吧。”
和路人们一样,王小春作出了同样智慧的选择,这个女孩虽然看起来只有十二、三岁,脸蛋也是精致可爱,但无论是着装还是隐隐透出的气息,都让人生出非常心悸的感觉。
对于女孩这种非正常的人物,还是不要招惹为好。
王小春刚打算走,可就在扭头的一刹那,发现了让他在意的存在,那是一只狗,这只狗不大,身体在轻微的抽搐,有些僵直的躺在女孩的手边。
“看起来,这只狗的主人应该是这个女孩,和她一样,也是半死不活了。”
心中嘀咕着,王小春直接将那只狗抓到了手中,“今晚我就不抢劫了,还是先吃狗肉吧。”
王小春就真正的想法来说,还是希望找个好人家,抢劫终究是下下策,所以,他打算先用这只狗应付两天,在这两天里,尽快的找一户合适的人家。
他再次转身的时候,却自己脑袋中的洞在轻微的颤动。王小春知道,他之所以有‘随身带着一个洞’的能力,那是因为脑袋中有一个缩小版的洞,
此刻,那个洞似乎非常的激动,透出了欢快的情绪般。
王小春心中惊疑不定,也就在这时,他的脑海中竟然真的响起了一道稚嫩中透着喜悦的声音——
“主人,你就是我的主人吗,两年,过了足足两年,我终于初次觉醒了,第一次见到了主人,好开心呀。”
这道声音,绝对是脑海中的洞发出的,它竟然真的可以说话。
不可思议,绝对的不可思议。
王小春好歹也是经过了各种小说的熏陶,心理承受能力还算是比较强的,他连忙在心中问着:“你就是我的那个洞吗,有什么名字吗?真正的作用是什么?”
脑海中的稚嫩的声音再度响起——
“主人,你的记忆缺失了吗?可惜,暂时难以解开……我不是洞,我是一个家,主人叫我小家就可以了,我就是专属于你的能力呀。”
王小春振奋不已。
没想到自己随身带的不是洞,而是一个房子,一个家,专门用来居住的家。
那么,我现在应该是——随身带着一个家。
“小家,你除了可以居住以外,还有什么其它的用途吗?”
“没有呀,我只是一个家,家就是用来住的啊。”
王小春皱了皱眉,这么说来,所谓的‘随身带着一个家’和‘随身带着一个洞’,其中的性质和意义完全是一样的呀。
有什么区别吗?洞,可以用来住;家,也可以用来住。
想了想,王小春又问:“小家,你可以升级吗?就是变强。”
小家点头道:“当然可以变强了,我暂时只能变成一个洞,而且面积比较小。
如果变强了的话,我的面积就会变大,而且可以种植许多果树,分析、搭配出让主人身体更加强健的果汁等。
如果再变强的话,除了面积变大、种植更多种果树,我还能制造出温泉,可以让主人的身体得到最完美、最合理的放松,让主人生活在超越一般大自然的良好环境中,延长主人的寿命等。
如果再再变强的话,我可以任意……”
“停停停。”王小春连忙喊停,让小家这么说下去,不知要说到什么时候了。
王小春已经知道了,自己随身带的这个家,能力真的非常强悍。
只要不断升级下去的话,自己这个一家之主的能力也会越来越强、越来越神奇。
他问出了最关键的一点:“小家,你要怎样才能变强?”
“我是一个家,因为主人是男性,所以,只要让实力强大的女性住进来,我就可以变强了。”
小家这样回答着,顿了顿,又道:“比如,你身后的女性,她的身体中蕴含着很强大的力量,如果她住进来,而且将我当成她唯一的家,我会飞速的变强。
“就是因为遇到了她,我才被刺激的觉醒了,如果没有她我还不知道要过多久才能觉醒呢,说不定永远也无法觉醒。对了,这个女性不是人类,她住进来的话,主人也有可能发生未知的异变。”
王小春闻言,连忙转身,看向了倒在地上的女孩。
他心中震惊到了极点。
小家话中的意思,是说这个女孩不是人类。
“天呐,这是怎样的一个世界?这明明是现代社会吧,怎么会有非人类?”王小春心中狂吼。
不过他又迅速的冷静了下来。
王小春根据这个身体的记忆,知道了这个世界很大很大,比地球大了不知多少倍,有许多普通人未曾接触到的秘密与存在。
原本,他还不相信,现在却不得不信了。
他的目光落在了女孩胸部的巨大创口上,那儿的鲜血依旧在流淌,这也难怪了,如果这个女孩是一个人类,应该早就已经死了。
要想把自己的家升级,只能让强大的女性入住。
王小春的眼神明亮了起来,这还用想吗?眼前的女孩,就是自己最佳的目标,这可是一个非人类,强大的难以想象,如果让她住进我家来,一定有很大的好处。
而且,小家之所以可以觉醒,也是因为这个女孩,她完全就是自己的福星。
前一刻,王小春还在纠结到底是找一户好人家去当干儿子,还是去抢劫坐牢吃牢饭。
现在,他有了更好的选择,那就是成为一个房东。
一个有史以来,最强的房东。
他要让强悍的女性入住,要让悍妞成为自己的房客。
王小春躬下了身子,双手在接近女孩的身体,他决定先将这个女孩救活,虽然看起来濒临死境,但他知道,这个女孩绝对还没死。
在王小春的手指接触到了女孩上身肩膀处血液的一刹那,他的身体刹那僵硬了般,这是种非常奇怪的感觉,自己似乎处在了极地寒冰中,肌肉、骨骼、皮肤都像是被冻结,让他不自禁的打了个寒战。
“体温也太低了吧?”
王小春身体一阵哆嗦,只是触碰到了女孩身上的血液,竟然有种被关进冰箱里的感觉。
这种温度,绝对是零下了。
这时,他手中抓着的小狗突然抽搐了几下,接着,死亡。
王小春愣愣的看着翘掉的小狗,又看了一眼女孩,心道:“难道说,这只小狗是被女孩的血液冻死的?看样子,我也要小心点,不然也被冻死,那就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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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章 死灵法师有这么萌吗
王小春有了‘随身带着一个家’的能力,不过这个家,暂时只是一块巨石,自然要放到山林中。如果将一块巨石放在街道上,估计得被人当成猴子看了。
这儿不是什么繁华都市,只能算小县城,已入夜,又下过了一场雨,街道上也便没几个人了。
幸好如此,王小春不用担心自己被人误会为年轻冲动的强歼犯了,他蹲下身子,打算抱着女孩,一口气冲去山林。
如果是普通人,王小春很轻松就可以办到这一点。
可女孩根本就不是人类,她的体温绝对达到了零下几十度,就如同玄冰雕琢而成的,一不小心的话,估计会被女孩散发的体温冻死。
王小春连打了几个喷嚏,一只手已经托住了女孩的肩膀,他感觉自己这只手已经冻的失去知觉了,女孩身体中的寒气渗入到他的骨髓深处,让他瑟瑟发抖、嘴唇都白了。
他急忙将手抽了回来,两只手在一起搓动了好几分钟,这只手才恢复了知觉,王小春眼神透着惊骇,这简直是要人命呀,碰都不能碰。
突然,王小春的瞳仁紧缩,看向了躺在地上的女孩,是我的错觉吗,刚才她好像动了一下……不对,又动了一下,“醒了,她难道马上会醒过来?”
女孩确实是在动,先是手指轻微弹动,接着是眼睛上长长的睫毛在颤抖,终于,过了十多秒钟,就如同蚕化蝶一般,女孩艰难的睁开了自己美丽的大眼睛,显出两颗如黑宝石般的眼珠。
她似乎想撑起身子,却像是没有了多余的力气,好在是侧倒在地的,视线可以很好的延伸,女孩在第一时间就发现了王小春这个不速之客,如花瓣的嘴唇上下蠕动,发出了声音:“凡人,不要靠近我。”
王小春听在耳中,有种精神和灵魂被冻结了的感觉,女孩的声音很轻,只是勉强能让他听到,虽然声音很轻,但却透着刺入人心魂的冰寒,就如同一根‘冰魄银针’扎进了人的胸口、或是脑袋中。
可王小春却不会这么放弃,根据女孩的话,说明她对自己没有恶意。
有了这个前提的话,就不用太担心了。
王小春蹲下了身子,眼神中透着一往无前的决然:“你伤的这么重,我怎么可能装作没看到呢?”
这句话,他说的无比正气。
在这一刻,王小春就是个心怀天下、泽福苍生的圣人了。
女孩的反应却超乎他想象,娇小的身子竟然在向后缩,同时又一次开口:“凡人,不要靠近我,你会死的。”
王小春豪气万千,大声道:“见死不救,我办不到。”
他现在可是一门心思要将这个女孩收入房中,成为自己的房客,住到自己的家里来,就算为此付出一定的代价,也是在所不惜的。
女孩似也没料到会发生这种状况,眼前的男孩不过只是个弱小的凡人,竟然真的不怕死,“难道……这是一个傻子?”
如果让王小春知道了女孩心中的想法,估计会郁闷死。
王小春的眼神透着光辉,他就如同耶稣倒挂了三天十字架复活后对上帝的坚信不移、献身无悔。
这种眼神令女孩明白了一件事,眼前的凡人不是傻子,而是一个真正有‘我不如地狱谁入地狱’的大无畏精神。
女孩第三次开口了:“我不是人类,而是一个天生的死灵法师。”
王小春心道:我早就知道你不是人类了,没想到是一个死灵法师,听起来貌似是魔法师的一种吧。
对于这所谓的死灵法师,王小春自然不了解。
其实,女孩的身份,王小春根本就不在乎,就算女孩是妖、是鬼,他同样是不会放弃女孩这个目标的。
王小春反而是笑了起来,道:“那又怎样?你是死灵法师跟我救不救你,完全没有关系。”
“……”女孩欲言又止,娇小可爱的脸庞上一摞摞头发迅速的蒸干,在向着两侧披散,眼神有些迷茫、不知在想些什么?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梦·莉莉娅·库德·卡尔纳·斯里兰·凯……”
“shutup!”王小春用英文大吼着闭嘴,这个女孩的名字也太长了吧,他想了想,道:“我就叫你梦,怎么样?哦不,一个字叫起来好拗口,还是叫你梦梦好了,你以后的名字,就是梦梦。”
女孩沉默了好半天,才开口:“我不想改名字。”
她的样子看起来,好像有那么点儿无辜。
好端端的,你干嘛给人家改名字呀?
王小春心中汗颜,自己确实是给人家女孩改了个名字,不过,改都已经改了,我说出去的话不可能再收回来了:“梦梦,你今年多大了?”
“……”梦梦没有回答,不知是因为王小春自来熟,将自己改了个名,还是因为年龄是女孩的秘密。
王小春丝毫不气馁,又道:“你有家吗?”
“没有。”
“父母呢?”
“没有。”
“不如……你住在我家怎么样?”
看着女孩幽深的眼眸,王小春道。
女孩缓慢的抬起了头,精致的脸儿呈惨白色,声音很低,却又冷又硬:“你只是凡人,和我住在一起,你活不过十天。”
“活不过十天?别开玩笑了。你知道吗?我是春哥!”王小春洒脱一笑,自认为风采无限地甩了甩乱蓬蓬的头发,眼神中透着自信和光彩。
还是不说废话了,行动起来。
王小春俯下身一把拦腰抱起了女孩,可还没走两步,双臂就被冻的失去掌控,瞬间脱力:
“噗通——”
女孩整个娇小的身子,从王小春的手中滑掉到了地上,摔的结结实实、水花四溅。
王小春死命的甩着自己的双手,有些尴尬道:“梦梦,真是不好意思,没摔痛你吧,太对不起了,因为你身上的温度太低,所以我的手冻的没有弯曲功能了,你才摔到地上的。”
梦梦眼神略微透着古怪,道:“凡人,你体内的死气密布,活不过十分钟了。”
王小春愣住了。
什么意思呀?明明之前还说,我活不过十天,怎么一下子就变成了活不过十分钟?
这么说的话,我岂不是马上就要死了?
还是说,我听错了?
梦梦道:“我伤得太重了,身上的死气不受控制,会自然的形成防护,任何触碰我身体的存在、包括人,都会遭受死气的侵袭。”
“你的意思是,我已经遭受了你体内死气的侵袭?”
“不错,因为你是个凡人,太弱小了,所以活不过十分钟。”
王小春这次是彻底呆掉了。
不带这么玩儿人的吧?
原来那不是寒气,而是死气,难怪让人感觉这么的森冷。
十分钟,活不过十分钟。
王小春狠狠的让自己冷静了下来,看向了梦梦,问:“你不是死灵法师吗?有救我的办法没?”
在这种时候,梦梦成了王小春唯一的一根救命稻草。
所谓‘解铃还需系铃人’,这死气竟然是梦梦身上的,那么只能找梦梦了。
真的让人哭笑不得。
前一刻,王小春还信誓旦旦的说要救梦梦。
一转眼,王小春却是要让梦梦来救自己了。
情势转换,耐人寻味。
梦梦的眼神愈发的古怪,打量着王小春的脸,摇头低声道:“我自己体内的死气都难以控制,更无法将你身上的死气吸回来。如果我的伤势恢复一分,才有吸收少量死气的能力。”
“那你的伤势,要过多久才能恢复一分?”
“我不知道,少说也要三个月才有可能恢复一分。我上一次受重伤,总共花了十年,才完全恢复过来。”
王小春的脑袋瞬间当机。
我还有不到十分钟,不对,还有不到九分钟,就死掉了。
梦梦却要至少三个月才有可能恢复一分,我哪儿有时间去等三个月呀。
就在王小春脑袋一片混乱的时候,小家的声音传来:“主人,我已经吸收了梦梦身上逸散出的少量死气,其中蕴含的能量非常多,可以将家由洞|岤变成茅草屋了。而且,你的身体也有了对死气轻微免疫的能力,虽然只是轻微免疫,但主人也可以至少活三个月了。”
小家的声音,稚嫩中透着兴奋,显然收获非常的大,又道:“主人可以放心,等我再变一次,你对死气的免疫力会更强。只要让梦梦住进来,我变强的速度会快十倍以上,很快就可以再变一次了。”
“呼……”王小春大大的松了口气,真是虚惊一场。
接着,他发现脑袋里的小洞,逐渐的变化成了一个小小的茅草屋。
小家道:“主人,恭喜你告别|岤居时代。”
王小春欣然赞同,不错,我现在是随身带着一个茅草屋。
他看向了梦梦,再次蹲下了身子,露出了白亮的牙齿:“都说了我是春哥,要我死你还差了点。乖乖的不要动,我抱你回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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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章 不要轻易说‘死’这个字
街道边,王小春一把抱起了梦梦,大步狂奔着,他打算去山林中,自己随身带着一个茅草屋,这个秘密是不能暴露的。
王小春才跑了几步,就感觉双手完全麻痹了,梦梦就像是人形冰块,身上的温度太低了:
“噗通——”
梦梦整个娇小的身子,再一次从王小春的手中滑掉到了地上,摔的结结实实、水花四溅。
王小春甩动着麻木的双手,干笑道:“梦梦,真是不好意思,我的手还是不能适应你的体温,所以没抓住你的身体,你才会摔到地上。”
“……”梦梦精致的脸儿微微抽搐。
过了三分钟,王小春再次弯腰,抱起了梦梦,奔跑了十多米,双手再次被冻的脱力:
“噗通——”
梦梦整个娇小的身子,再再一次从王小春的手中滑落到了地上,摔的结结实实、水花四溅。
王小春搓动着冻僵的双手,腼腆一笑:“梦梦,真是抱歉,我的手又被冻的失去了弯曲能力,摔得重不重,没事儿吧?”
“……”梦梦的眼神透着无辜。
过了三分钟,王小春再再次弯腰,抱起了梦梦,奔跑了二十多米,双手再再次被冻的麻痹、毫无知觉:
“噗通——”
梦梦整个娇小的身子,再再再一次从王小春的手中滑落到了地上,摔的结结实实、水花四溅。
……
一个多小时。
足足过了一个多小时,王小春才抱着满身泥水、已经晕了过去的梦梦,来到了这个小县城某处的山林,天色已经完全的黑下来,约莫着已经是晚上九点左右了。
在人迹罕至的山林中,王小春终于可以毫无顾忌了,他第一次的使用了自己的能力——
突兀的,无征兆的,眼前出现了一座类似半坡遗址的茅草屋,是圆锥+圆柱形的,直径大概只有四米左右,前方开了个小门,连门都是茅草做成的。
王小春新奇的打量着自己随身带的这个家,发现茅屋中竟然有一个非常小的厨房、和一个房间,茅屋的地面都是茅草编织而成的,这让王小春欣喜不已,外界的地面可都是积水呢。
他将昏迷的梦梦安置到了房间里,这才感觉一阵的头重脚轻,差点没倒头晕过去,这是放松了精神后,疲劳加饥饿、再加上冰寒,三重的夹击下,让人不堪承受。
王小春本来就饿了,之后为了把梦梦抱到山林中,可是一直在强撑着。
他有些站立不稳,一屁股坐倒在地,呼呼的喘着气,终于,王小春又咬起了牙,重重的掐了自己大腿几下,稍微的提起了点精神,再次站了起来。
步伐蹒跚的迈动着双脚,王小春摇了摇头,之前自己还能抱着一个女孩狂奔,现在却走路都不利索了,这就是所谓的‘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吗?
古人诚不欺我也!
他大口喘气的来到了茅屋中小小的厨房里,说是厨房,其实也就是几个石制的锅瓢、一个连烟囱都没有的小土灶,万幸的是,有一盒火柴一缸水,以及一堆干燥的稻草。
王小春泪流满面,小家想的真是太周到了,我现在唯一的愿望,就是吃一顿熟食呀。
将捆在腰带上早已死掉的小狗解下来,王小春来了个剥狗皮、放狗血、拆狗肉,将石锅架在了小土灶上,他打算炖一锅汤,在下面塞进去稻草,然后用火柴点燃。
石锅的导热性并不好,但王小春现在也不是很急了,他缩在土灶边,感受着里面的火焰带给他的温暖。
过了有半个多小时,王小春终于忍不住开动,他让小家变化出了油盐和几种叶子类的佐料,放入了翻滚的狗肉汤中,又让小家变化出了一双筷子和一个木勺。
王小春感到非常满意,小家的能力非常的强悍,除了可以变出一个茅草屋外,还能变出一些小玩意。
他忍不住问了一句:“小家,你现在可以变出筷子、勺子,等你变强了,可以变出金子、白银吗?”
“当然可以呀,只要我变的足够强,一定可以变化出非常珍贵稀有的东西,和这些东西比起来,金子和白银都不算什么的。”
小家的回答,让王小春兴奋不已。
他终于意识到了一点,自己随身带的这个家,神奇的超乎了自己的想象。
只要将这个家不断升级,
那么,一切都有可能。
王小春好半天才冷静了下来,他知道,只有接下来不间断的努力,自己的未来才会丰富多彩。
让更多的悍妞,住进我家。
神女也好,魔女也罢,就算是女鬼、女狐狸精都没关系。
只要是一个强大的女性,都必须争取让她成为自己的房客。
也只有这样,自己随身带的这个家,才有可能一步一步的迈向巅峰。
王小春心中一边想,一边用筷子夹着石锅中的狗肉送入口中,因为加了佐料、油盐,味道不是很差,只是嚼起来非常的艰难,毕竟是没有高压锅的,只炖了半个小时,还没有烂透。
不过,暂时也只好将就了,王小春实在是饿的前胸贴后背了,再不吃的话,真的会饿晕过去。
虽是一只小狗,分量还是有的,一个人吃个一两天是没问题的,王小春大概吃了小半,又喝了大碗汤,也就差不多了,肚子撑起来,人就舒服多啦,也有劲儿喽。
王小春站起身来,想了想,又让小家变出了一套衣服,因为小家暂时能力不够,只能变出粗麻织成的,这已经让他感到非常满足了,小家暂时只是茅草屋,能变出衣服来,就很难得了。
他站起身来,走出了茅草屋。
夜色已深,却升起了一轮月亮。
王小春走了几十米远,将穿的破裤子和破鞋,全都丢了远远的,这裤子和破鞋不知?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