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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门贵医第48部分阅读

    来,却不想,这一走,就再也没回来过。

    对了,还有一瓮酒!沈雅想起自己去年泡的酒,里面的泡的可是极其珍贵的药材,要她撇下,实在舍不得啊,分给村民,一瓮酒又不好分,这可怎么是好?

    哎,算了算了,先放着吧,反正她们现在还不能离开村子,孙家人很快就会过来抓人,若是出去,肯定给他们抓个正着,倒不如先去山上躲几天,后山的那个林子深处,料想那孙家的家丁也不敢进去,就算进去,林子那么大,他们也不一定找的到她和沈母琰儿,她有雪球带路,不怕。

    只是,她们躲起来了,跟着她一起前去的几位乡亲,还有李木,会不会因此受到牵连?这是沈雅比较担心的。

    东西收拾好了,沈雅一家从屋里走出来,院子里已经站满了人,村长也已经到了。

    “沈大娘,我已经听刘七了这件事,那孙大千死有余辜,你也不必太介怀,赶紧带着雅儿姑娘和沈琰兄弟上山避难去吧,至于你们的行踪,我会让乡亲们保密的。”

    沈雅对这位村长还是充满好感的,自从她救了他儿子一命后,他就一直对她们家多番照顾,现如今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他还能冷静地做出决策,到底是村民们一致选出来的,有些能耐。

    “那就拜托村长了。”沈雅完,又想起怀里那包沉甸甸的一百两银子,之前突发变故,她没来得及把银子还给孙大千,现如今也不用还了,还不如给之前那几个陪她一同去陆家镇的几位乡亲们呢。毕竟是她害了他们跟着一起遭难。只是,当着众乡亲们的面不好给,沈雅只好拜托村长了。趁着乡亲们在劝慰沈母之际,沈雅把村长叫了出来,还有刘七,一起做个见证,她从包包里拿出一百两,然后自己又添了二十两,一共是一百二十俩,六个人,刚好每人二十两,若是孙府也找他们几个麻烦,这二十两银子就当是让他们暂时出去躲避的花销,不过沈雅觉得,孙府找他们麻烦的可能性不大,毕竟那个时候,他们几个都被家丁挡在离孙肥猪很远的地方,没有机会对孙肥猪下手,顶多叫去问话而已。况且这么多人,难不成那孙府真的胆大包天到敢害这么多人?谅他也没这个胆子!

    打点好这一切,沈雅便和乡亲们道别,带着沈母沈琰上山,才行了将近一半的路程,就听背后传来一阵熟悉的喊声:“沈大夫——,等一下。”

    沈雅回头,却见李木背着行囊,气喘吁吁地在后面追赶他们,待人走近,已经累得不出话来,喘了好一会儿,才断断续续道:“我…知道…沈琰兄弟…不会回去,所以…特地赶来想和你们一起去京城。”

    正文 第五十三章 村民的帮忙

    亲,很抱歉,今天有点事情,晚更了。

    对于李木的敏锐,沈雅感到很是讶异。事实上,她确实存了上京的想法,陆家村她们一家肯定是呆不下去了,孙家人一定不会绕过她们,既然琰儿还有半个月就要上京,那不如她们一家一起上京,这样路上也有个照应,况且去哪不是去,与其再随便找个地方,不如直接去京城落脚扎根。

    “这样也好。”沈母对于李木一直都是欢喜的,不仅仅是因为他勤劳,会逗她开心,更是觉得这个小伙子为人踏实,肯吃苦。在陆家村这样的地方,能出李木这样的孩子,不容易,所以她打心眼里希望李木和自己的女儿能走在一起,可惜,雅儿似乎不愿意,这让沈母多多少少感到惋惜。如今见李木来找她们,她还是很欣慰的,这样琰儿路上也好有个伴。刚才在路上女儿已经和自己了孙府的事情,她也大概知道陆家村可能是回不去了,女儿的建议是直接上京,她觉得这样也好,方便照顾琰儿,让琰儿一个人上京,她是真的不放心。

    况且这样,也能让雅儿对李木这孩子,有更深的了解,也许两人最后真能凑一对,沈母心里算盘打得啪啪响。

    “和我们一起,可能会有被孙家人抓住的危险,你不怕吗?”沈雅不知道沈母心里的想法,她只是担心李木跟着他们会不会有危险。

    “不怕。”李木闻沈雅这么问,憨厚一笑,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沈雅道,脸上洋溢着淡淡的喜悦,似乎只要沈雅同意他和他们一起上路就已经让他很开心了,其他的事情,根本不重要。

    “那你爹娘…”沈雅见李木脸上喜悦的表情,忍不住低叹了口气,她也大约能猜到李木为什么而高兴,只是,她实在没有办法回应他。

    “我来的时候,已经和爹娘了,东西是一早收拾好的。”李木笑呵呵地道。

    沈雅闻言,又见他一脸坚持,也没办法,点点头道:“那走吧。”

    于是他们四人一齐上了山。天色已经渐暗下来,沈雅不敢在这个时候点火把,怕有人发现,只带着母亲,弟弟和李木往林子里赶。在进林子前,她给了他们每人发一小包药粉,驱虫用的,有了它,林子里的蛇虫鼠蚁基本不敢靠近,这是沈雅前些日子特制的,因为经常要进林,所以她做了好多,如今刚好用上,不过,用这药粉的时候,沈雅还对他们撒了个小小的谎,这谎琰儿一听就能听出来,主要是针对沈母和李木的,就是这药粉戴在身上,不仅可以驱虫,连野兽也不敢近身。沈雅之所以这么,主要消除母亲和李木进林的恐惧,毕竟林子里有猛兽这事,陆家村的人都知道。

    还有就是为雪球开脱,毕竟他们进林,遇不到野兽,主要是雪球的功劳,这一点,琰儿知道,沈母和李木不知道。若她不扯个小谎,又该怎么解释进林后出现的怪象呢。

    今晚的月色皎洁,借着月光,四人不用火把,倒也能将林子里看的一清二楚。

    沈雅抱着雪球走在前面,总觉的好像忘了什么,直到进了林子,才猛地想起自己竟把晌午时救的那个男人给忘得一干二净了。下午一连串事情太多,搅得她头昏脑胀,哪里还记得这件事。也不知道那人恢复的怎么样了,还是先去看看他怎么样了吧,别好不容易花了她一颗解毒丸,最后人又没救回来。

    “雪球,带我去晌午的那个河边。”沈雅在雪球耳边轻轻附了一句,便将它放了下来,让它在林子里给她带路,沈母,沈琰,还有李木见沈雅赶得急,也没放在心上,只当她对这片林子熟悉,所以脚下就走的快了些。

    沈雅一路跟着雪球来到河边,却只看到空旷的土地,地上很干净,什么也没留下,若不是沈雅确定这就是她之前来过的地方,她都怀疑雪球是不是带错路了。不过看情形,显然是那人醒后自己离开了,想起她救得那个男子,沈雅不禁感到有些惋惜,只是,她自己也不知道在惋惜什么,大概,是那个男子长得确实太好看了吧,沈雅在心里想。

    河边有一块空地,刚好月光射下来,将那块空地照的明亮,正好够他们几人休息。

    “娘,咱们先在这里将就一晚吧,明日再做打算。”

    也只能这样了,沈母点点头,先将包袱放在地上,然后从包袱里拿了几块饼出来,分给沈雅他们几个,幸亏她当时记得带点干粮,不然今晚她们连吃的都没有。

    沈琰和李木也确实饿了,接过饼,道了声谢,就狼吞虎咽吃起来,沈雅现在没什么胃口,她摆了摆手,对沈母道:“呆会再吃,我先去看看附近有没有木柴,我去捡一些回来,生了火取暖。”看看天色,应该挺晚了,她想,那些家丁即便看见烟,也不一定敢进来,况且这么晚了,她就不信那些人还在守在后山逮他们。

    事实上,沈雅的这个担心完全是多余了,自他们上山后,村家就号召村民,不要将沈大夫一家的事情宣扬出去,那孙家人确实来找过沈雅,可是好巧不巧,遇见了刘七,那刘七受了沈雅的恩惠,一直寻思着报恩,如今孙老爷亲自带了一群家丁过来,找他问人,他正好撒了个谎他们一家赶车往城门方向去了。那孙老爷也是个蠢的,带人往沈家搜了一圈,没见着人,果真气冲冲地往城门的方向去了,完全没想到沈雅一家会躲在后山的林子里。

    村里除了张氏,大都是向着沈雅一家的,即便有些没有受过沈雅的恩惠,也或多或少,受村里人的影响,愿意帮忙,所以大家对沈雅一家的行踪,都守口如瓶,没有一个人会透露一丁半点,那张氏自从干了那件事以后,几乎不敢从家里出去,更这不知道后来发生的事情,所以也无法将沈雅一家的事情出去。

    以至于后来温香来查人时,也被村民们装傻充愣一句不知道有这个人,给糊弄了过去,什么也没查到,还害她因为办事不利受主子责罚,虽然是她自愿请罪的。

    沈雅抱着雪球,在离河边的不远处,捡了不少柴,途中她看见了一些野菌菇,蘑菇之类的,很高兴地采了一大堆,想着呆会可以窜起来烤蘑菇吃,虽然没有盐味道会淡些,不过总比吃干呼呼的大饼强,况且难得在山上露营一次,好歹也装出点气氛出来,搞个烧烤什么的,也算是苦中作乐吧。

    正文 第五十四章 出林

    清晨,沈雅是在鸟叫声中醒过来的,她睁开眼,缓缓地从铺有衣服的地上坐起身,迷茫地看了一下四周,待眼睛恢复清明之后,她惊讶地发现,李木已经醒了,正他坐在离自己不远的地方,架着火专心致志地烤着什么东西。

    他的袖子挽到胳膊上,裤腿也卷到膝盖上,整个人看上去有些狼狈,衣服上还有点点水渍,由于神情过于专注,并没有发现沈雅醒过来。

    沈雅起身走近时,才发现李木竟然在烤鱼,旁边叶子上,已经放了两条烤好的,发出一阵阵香气,惹得沈雅肚子咕咕直叫,昨晚她只吃了点菌菇,睡了一晚上,肚子肯定饿了,如今李木烤的这鱼,香气四溢,自然惹得她食欲大起。

    “雅儿姑娘,你醒了。”李木在见到沈雅后,专注的脸上露出一丝惊喜,他高兴地将其中的一条烤好的鱼拿起来,递给她:“这是刚烤好,还热乎着,你快趁热吃吧。”

    沈雅确实饿了,见他拿了鱼给自己,也不跟他气,道了声谢,就在他一旁顺势坐下,不顾形象地大吃起来,一旁的李木则笑的嘴都咧到了耳后,当然,沈雅只顾着吃鱼了,完全没看见。

    雪球这个时候也被香气勾的醒过来,一下子窜到李木和沈雅中间,李木见过雪球的,只当它是沈雅的宠物,知道沈雅对这只宠物的极其喜爱所以二话不,拿了一条鱼给雪球,笑着对它道:“诺,这是你的。”

    雪球高兴地“吱吱”叫了两声,便用爪子抓过鱼,在一旁大吃起来。

    “李木,你怎么会烤鱼?”沈雅心满意足地吃完鱼,舔了舔唇,也不知是饿了,还是怎的,竟觉得这鱼好吃极了,又香又酥软,虽然没有放盐,但却有鱼特有的鲜美。

    “呵呵,儿时家里没粮,经常和村里的伙伴去田边抓鱼,烤着吃,烤着烤着,就会了。”李木这话的时候,脸上闪过一丝落寞与苦涩,却很快隐去,只带了一丝淡淡的笑容,盯着烤架上的鱼,不知在想什么。

    晨光中,李木的略带苍白的脸,让沈雅莫名产生一股心疼,这股子心疼并没有带任何感情上的色彩,只是单纯的对李木的经历感到同情。对李木,沈雅还是心生敬佩的。

    她从小就在优越的环境下长大,爸爸是一家大医院的院长,虽然有了自己的家庭,可零用钱从来没少给,除了缺少家庭的温暖,其他物质上的需要,家里还是能满足她的,从来没有受过苦。

    可是,李木不同,她从小就家境贫寒,不仅吃不饱,还时常受伙伴的欺负,村民们的轻视,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他却依旧能自尊自强,凭借自己的刻苦努力,考取秀才,乃至最后上京赶考。同时改变了伙伴们,村民们对他的态度,这一点,实在不是普通人能办到的。

    想起昨儿个夜里,自己进林采蘑菇,李木在她身后偷偷地跟着,也不吭声,雪球早就在发现李木的时候,通知了她,她见李木只是远远地跟着,并不上前,也没有破,待她安全回到沈母和琰儿身边后,他才从林子里出来,手里抱着一捆柴,什么也没。

    琰儿和沈母只当他也去捡柴了,但沈雅知道,李木这是偷偷地跟在后面保护自己。对于他的细心与默默付出,沈雅不感动那是假的,她确实没想到,这个害羞而内敛的少年,会以这样一种方式,表达他的情感。

    沈母醒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一副让她异常欣慰的画面,因为女儿正在和她中意的李木坐在火堆边话,两人有有笑,画面看上去很温馨很和谐。

    “娘?”沈琰从地上坐起来,就见母亲嘴含笑意地看着前方,他顺着母亲的目光看过去,也没发现什么奇怪的地方,只是阿姐在和李木聊天罢了,沈琰不明白母亲为何这么高兴,叫了她一声,便揉揉眼睛,起身往阿姐那边走去,见地上放着烤鱼,二话不,便拿了一条,才尝了一口就直“好吃。”

    待众人都吃好,洗了把脸,收拾干净后,沈雅清了清嗓子,把她的想法了出来,昨夜她想了一个晚上,觉得再回陆家村已经没有必要,若是从陆家村那个方向出去,要经过城门,孙府的人一定会守在那里,若到时候他们去了,很可能会被逮,所以沈雅觉得,他们只能走孙府的人想不到的那条路,这陆家村乃至陆家镇,只有一条路可以通往去京城的官道,而那条路,他们不能走,所以眼下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冒险试试,从林子里走出去,或者,让眼前的这条河流,带他们出去。这是目前她想到的唯一办法,至于她藏在陆家村的酒,也只能罢了,浪费就浪费了吧。

    沈母听完沈雅的建议,有些犹豫不决,毕竟从林子里走,她还是第一次,况且这林子这么大,不会迷路吗?不过琰儿和李木却非常赞同沈雅的想法,顺着河流向上走,总能找到出口,出了林子,一切就好办了,只要随便在镇上雇俩去京城的马车就行。因为往京城的路大多走的是官道,还是很好辨认的。

    大家这样一商议,便决定上路了。虽然不知道这条河流有多长,也不知道她们要走几天才能出去,不过好在这里有水,食物么,可以麻烦李木多捉些鱼,她也可以和雪球一起出去抓小动物,像兔子,野鸡之类的,雪球的鼻子很灵,可以很快找到那些藏在灌木丛中的动物,沈雅只要往那些小动物身上撒迷|药就行了,迷晕了,就拿过来做菜了。虽然是残忍了些,不过非常时刻,非常对待么,不然他们几个非得饿死不可。有时候,沈雅也能在林子里发现一些水果之类的,总之,食物方面不用担心。

    就这样,他们一连走了五六天,终于在第七天的清晨,沈雅他们迎来了第一个路人,沈雅满怀欣喜地跑上前去询问这是什么地方,这才从那路人嘴里得知,这里是南蛮与天朝的交界处,山下不远处,有一个镇,名叫南容镇。

    沈雅听到这,不由大喜,他们终于可以不用走路了…这几天的路程下来,她已经累得身心俱疲,再也走不动了。

    沈母闻言,也欣慰地点头笑了,沈琰更是高兴地满脸傻呵呵的笑容,唯独李木只是抿嘴微笑,并没表现出强烈的喜悦之情,对于他来,这五六天的路程实在不算什么,他甚至走过更远的路,只要能和沈大夫在一起,做什么他都不觉的累。

    正文 第五十五章 路遇妖孽

    沈雅没想到从这个林子出去,竟然到了周朝的边境处,据那路人,这个地方前段时间还在打仗,只是不知为什么,最近的一场战斗,南蛮的将领,不战而降,周朝大军几乎全胜,前几日便高高兴兴搬师回去了。

    一听到战争,沈雅就想起了自己几天前救的那个男子,他可不就是身着一身战袍么,只是,不知道她救的是周朝的将士,还是那南蛮的将士,不过这些对沈雅都不重要,什么打仗啊,两国纷争啊,对她这个小老百姓而言,实在离得太遥远了,她现在只想赶紧下山,找个地方,好好吃上一顿,再美美睡上一觉,然后雇俩马车直奔京城去。

    好在她身上银两还比较充足,当然,她的这个有钱,也仅限于在陆家村,和乡亲们比较起来,她可能是有那么点小钱,不过一出到外面,她那点可怜的银子,可就实在不算什么了。

    沈雅一行四人下了山,就往南容镇直奔而去。南容镇,地处周朝与南蛮交界处,因为两国人民都会来此买卖做生意,所以镇上比较热闹繁华。这个繁华程度,完全不是沈雅他们这几个从一个穷乡僻壤里出来的人可以想象的,镇上来来往往的,到处都是身着光鲜衣衫的男女老少,有周朝的百姓,也有身着奇装的南蛮人,南蛮人长得人高马大,相貌类似她前世见过的外国人。即便是普通的百姓,穿的也比沈雅他们好。他们几个一来由于连夜的奔波,又没有洗过澡,浑身上下简直狼狈到了极点,再加上他们穿又是一身粗麻布匹,整个人看上去跟叫花子差不多。

    沈雅四人一进镇子,就立刻赶到一股格格不入的感觉。与南容镇上的人比起来,有那么点相形见绌。

    不过,沈雅很快调整好心态,谁没有狼狈的时候,不就是身上脏了点,破了点,简陋了点吗,她现在就去找一家栈。洗个澡。换件干干净净的衣服,不就行了!

    只是,她显然低估了南容镇的栈狗眼看人低的程度,一见沈雅他们几人狼狈不堪的样子,竟然都作出了同一个反应,先是一脸轻蔑地把他们从头瞧到尾。然后拦住想要进栈的他们几人,语气傲慢地问道:“你们有银子么?”

    沈琰和李木见那店小二这样的态度,都气的脸色铁青。沈母则站在一旁唉声叹气,沈雅冷着脸换了好几家栈,全被同一个理由拒在门外。最后她实在没办法,一脸怒气拿了五两银子朝那店小二扔过去,才终于让那店小二放他们进去。

    那店小二原本看沈雅他们四人穿的跟个叫花子似的,打定主意认为他们肯定没钱,却不想这其中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竟直接朝他扔了五两银子过来,小二捡起地上的银两,脑子就开始飞速活动起来,虽然五两银子在他们这里不算多,不过一个小姑娘身上就有这么些银子,那旁边那位大娘身上指不定还有不少银两,看来这是个大户。店小二心思飞转,刚才还一副瞧不起人的势力嘴脸,眼下立马换上了一副小心翼翼讨好的模样:“够,够了,几位观请,请。”完,一脸狗腿地将她们四人引进屋,找了一个比较好的位置让他们坐下,然后殷勤地告诉她们,店里有些什么吃的,询问他们要点些什么菜?

    沈雅无视那小二谄媚,抬头朝对面的母亲,琰儿,还有李木要吃什么?沈母粗茶淡饭吃惯了,也不拘吃什么,只要随便点些能饱肚子的就行,沈琰第一次进栈吃饭,也不知道要点什么,而李木则更不会挑剔了。

    沈雅见他们这样,叹了口气,抬头对那店小二道:“来一盘芙蓉大虾,五香牛肉,一叠酱黄瓜和一盘青菜。”点完后,想了想,觉得四个人四个菜或许不够,再他们这一路奔波劳累,也应该吃些好的补补,于是她又添了一道菜:“再给我上一份老火炖鸡汤。”

    “好嘞,官请稍等,菜马上就来。”那店小二一听沈雅点了这么多菜,顿时喜得眉开眼笑,连连道了句菜马上就来,马上就来,这才下去传菜。

    “雅儿,你咋点这么多菜?咱们吃得完吗,而且,那么多菜,会不会很贵?”沈母见沈雅一口气点了五个菜,心里有些着急,她虽然知道女儿这一年多是存了些银两,可也不能这样乱花呀。于是她颇为忧心地问道。

    沈雅心知母亲的担忧,不过她刚才进门的时候,趁那店小二口若悬河地介绍店里的菜时,瞄了一眼那个竖在角落里的牌子,牌子上介绍的是这个店里的菜式,以及价格,她知道小二故意介绍了一些店里较贵的菜,也不戳穿她,只要她心里有数就行。她点的那几个菜,算下来,最多也就五两银子,这还在她的预算范围之内。

    明日她们就又要赶路了,趁着今天在镇上休息一日,好歹让母亲,弟弟,还有李木吃顿好的。包袱里沈雅藏着一百多两银子,这是她一年问诊下来的全部积蓄,里面有一部分是沈雅卖草药得来的银两,还有的就是给镇上那些达官显贵看病的时候赚来的,普通百姓,沈雅都是本着能帮则帮的心态,几乎没赚什么钱,没倒贴就不错了。

    这一百两银子,沈雅早就已经打算好了,除去雇马车,以及路上的吃穿花销,到了京城,起码也能剩下个五六十两,到时候,她再偷偷地卖掉一支上好的人参,凑够了银两,她想开一间药铺,她总不能就这样坐吃山空吧,雪球袋子里的药材多的数不胜数,不好好利用一番实在太可惜了。

    其实在路上的时候,沈雅就已经仔细分析过了,她们身上钱不多,若想在京城扎根,仅凭她赚的那一百两银子,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这就好比你一个身上揣了一万块钱的人。没有任何作为,就想在上海北京扎根一样,这根本就是无稽之谈。所以沈雅想偷偷用卖掉的人参赚的钱,在京城盘下一家铺子,开个药铺。一支千年以上的人参,卖个几千两,沈雅觉得还是可能的,毕竟这样上好的人参不多见。她以前在电视里见过那些宫廷里动辄赏赐的也不过是只有几百年的人参。当然。要卖人参,她也得好好准备考察一番才能行动,不然贸贸然去卖参,不被盯上才怪呢。

    沈雅对于上京有自己的计较,不过沈母的表现,就有些奇怪了。她几乎没有任何反对地默许了一家人上京,是她太信任自己这个女儿,还是母亲心里另有打算?她知道沈母大多数时候。会不自觉地让她来拿主意,可是这么大的事情,她竟然一点不反对就答应了。这也太奇怪了,要知道,上京对于她这几个从小就生活在农村,几乎没有见过任何世面的人,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与太多不确定性。她怎么就能毫无意见地答应呢?沈雅觉得,沈母在上京这件事中,可能也有什么瞒着他们。更或许,母亲也许和赵铁赵大叔他们一样,曾经也是京城人士。当然,这只不过是沈雅的胡乱猜测,并不能肯定,除非母亲亲口告诉她,否则这所有的猜测,也只是猜测而已。

    一顿饭,和沈雅预料的差不多,五两银子不到,还好,不是很贵。

    只是,这所谓的不贵,似乎只有沈雅这么认为,因为在结账的时候,沈雅清楚地看到沈母脸上的肉疼,以及沈琰和李木一脸呆滞的神情。

    哎…好吧,她这一次确实有些大手笔了,一顿饭,吃了几乎陆家村村民们小半年的收入,不过,能让母亲补补身子,能看到沈琰脸上心满意足的表情,以及李木狼吞虎咽的狼狈样,想想也觉得挺值的。

    “沈,沈姑娘,这,这是饭钱。”沈雅先结了饭钱,然后让小二给他们开了两间房,她和沈母一间,琰儿和李木一间,正打算招呼大家回房休息,顺便洗个澡,回头却见李木一脸尴尬地递过来一大堆碎银,还有一部分是铜板,足足有二两银子差不多。

    沈雅抬头看了一眼一脸局促的李木,低叹了口气,想了想道:“先欠着吧,等你有了钱在还给我罢。”她心知沈琰家境贫寒,他爹娘凑了这么些银子给他上京赶考不容易,而李木的性子她了解,不喜欢亏欠别人,当然蹭饭除外,那些日子,因他和琰儿接触比较多,她对他还是有些了解。其实她既然答应了李木跟他们一起上京,就没打算要他一分钱,再,这几天他每日下水抓鱼,给他们做烤鱼,做的已经够多了。虽然这鱼不要钱,可到底是李木一大早受寒受凉地扎在水里抓上来的,沈雅谢他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斤斤计较他这么点银子。

    只是,李木也是个自尊心强的,若不收他要银子,肯定会觉得心里难安,所以沈雅找了个借口,让他暂时先欠着,等有钱了再还。

    “是啊,李木,快把银子拿回去,大娘家还不缺这点银子。”沈母也在见到李木执意要还银子的时候,出声劝阻,她早就把李木当自己的孩子一样看待,哪里会额外让他拿银子出来付饭钱。

    “好。”李木不笨,自然知道沈雅一家对他的恩情,他不是个矫情的人,见沈雅和沈母都这么,自己也不再坚持,只微笑地把银两收起来,贴身放好,连带这一份情,一起放好。

    沈雅回房洗了个澡,换了身干净的衣服后,便去隔壁找琰儿他们。她要和母亲出去雇马车,顺便买些在路上吃的东西,她想问问琰儿有什么要带的?

    琰儿和李木也才洗完澡,正坐在房间里百~万\小!说,见阿姐过来问他要什么,只是摇头,从家里出来的时候东西都带齐了,不缺什么,沈雅又问了一旁李木,他也含笑摇头没有。沈雅见两人一副专心致志,埋头苦读的样子,也不在打扰他,关上门,就下楼了。母亲已经在楼下等她,两人相携一起去了集市。

    南容镇商铺林立,到处都是叫卖声,有南蛮人,也有周朝的百姓,在这里,似乎看不到战争的影子,百姓们脸上大都洋溢着喜悦。虽然这个现象沈雅总觉得有些反常,不过她也顾不了那么多,现在她只想直奔那雇马车的地方,然后买完路上吃的干粮还有一些生活用品回去,回去睡觉,因为她真的很累。

    沈雅挽着母亲,走在南容镇的街道上,这一路上总能听到百姓一脸崇敬地谈论什么哈里木王子,不管男女老少,只要是谈到他,都会露出一脸仰慕的神情。

    哈里木?沈雅乍听到这个名字,差点笑出声,哈里木王子?她还哈利波特呢,究竟是什么人,竟能得到老百姓这样一片赞扬?而且貌似听这个名字,不像是周朝的人,倒像南蛮人的名字,这个小镇,不是周朝的地盘么,怎么周朝的老百姓,会一个劲地夸别国的王子?王子这个称号,一听就知道是他与南蛮国有着较深的渊源。

    “哈里木王子来了,快看,哈里木王子来了!!”沈雅本来还在对这件事感到疑惑,忽然听到人群中有人大喊了一声,然后就见整个镇上的百姓马蚤乱了起来,大家纷纷扔下摊子,原本还在赶路的人,一听这个名字,也立刻转头往回赶。场面一下子就混乱了起来,人越涌越多,偏偏沈雅和沈母还夹在最中间,被人群挤得差点透不过气来。

    “哈里木王子,哈里木,哈里木…”人群围在街道两侧,开始激动地朝街道中央叫喊,更有女子激动地差点昏倒。

    沈雅被人挤得动不了,索性不动了,把头伸长了往街道上看,她倒想看看,这个叫哈里木的人到底是何方人士,引得这么多人为他倾倒。

    这不看不要紧,一看沈雅也忍不住倒抽一口凉气。有那么一瞬间,沈雅甚至感觉呼吸都停止了。

    好妖孽的男人!!!

    一辆极其奢华的马车上,只见一个二十四五岁的男子,就这样如此放荡不羁地侧身半卧在华丽的莲塌上,黑色华贵的鎏金长袍,左耳上缀了一颗紫色耳钻,高贵地让人不敢直视,男子俊美的脸上带着慵懒而邪气的微笑,如炬的目光随意往哪一扫,就让人觉得心脏跳漏了一拍。

    感觉自己心跳在加速,沈雅深呼吸一口气,努力稳住心神,让自己恢复正常。

    这样浑身邪气,却又俊美得惊天动地的男子,实在太可怕了,她飞快别过眼,不敢再看下去,怕自己多看一分,就陷进去一分。

    之前救得那个男子已经长得够俊美了,没想到这个还要比他更甚。只是,眼前这个男子,眉间带了几分阴柔与慵懒,还带了几分这个世界的不屑一顾与张狂,仿佛整个世间都不在他眼中。而沈雅之前救得那个,则多了几分阳刚之气,也更沉稳些。(本站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正文 56 第五十六章 路遇妖孽二

    天又晚了,汗,对不起大家!~br>还有,谢谢刀翼的的打赏和评价票,以及云儿164024的粉红,和各位亲们的打赏。谢谢大家的支持,小旭很开心!~~

    沈雅现在很好奇,为什么哈里木会这么受百姓欢迎,难道只因为他长得太好看了?不可能吧!因为长得好看,受女人欢迎,她还能理解,可是这大街上可不止女人,男的,老的,少的,都有,总不会男人也因为美色而喜欢男人吧?好吧,这个世界或许也有那么几个断袖,可总不会全是断袖吧?还有,难不成老人家也喜欢美色???

    弄不明白,沈雅只好找周围的人问问,可惜大家都的目光都聚集在马上的那个妖孽身上,沈雅问了几个人,都没人理她。无奈之下,她只好作罢,想从人群中抽身离开,继续办她的正事。

    “娘,咱们回去吧。”沈雅转身,正想拉着一旁的母亲离开,可是回身一看,身旁哪里还有母亲的影子,早被人群不知道冲到哪里去了。

    “娘!!!”沈雅见母亲突然不见,顿时惊出一身冷汗,她脸色有些苍白地在人群中四处张望,企图寻找母亲的影子,可是人太多了,她根本就看不清楚。

    这人山人海的,母亲会被冲到哪里去呢?沈雅急的手心都沁出了冷汗,她们第一次来南容镇,母亲对这里又不熟,万一她找不到回来的路怎么办?

    都怪那只该死的妖孽·没事出来晃荡什么,不知道自己会造成交通堵塞吗?

    沈雅越是着急,越想不出办法,各种负面的担心一下子涌上心头,压得她几乎喘不过气来。

    她显然是忘了·沈母不是小孑子,不会笨到连个路都不会问,连住的客栈都找不到,平日里沈母虽不大拿主意,可到底年纪摆在那里,阅历是肯定有的,断然不会连回去的路都找不到。沈雅显然是担心过头了。

    哈里木坐在马上车上,有些困倦地看着周围百姓兴奋地呼喊·那一张张无知的脸上·写满了对他的仰慕之色。

    不错·在哈里木眼里,这群人就是无知而愚蠢的。

    他不过是无聊,顺手做了一件小事,没想到竟然换来了这群人如此的敬仰。

    南容镇地处南蛮与周朝的交界,经常会有南蛮的皇室来这里烧杀抢夺百姓的财物。这其中,要以他名义上的二哥——南里希最盛。这里的官府害怕南蛮的皇室,对于他们的掠夺,几乎不敢有任何反抗,甚至那管辖南容镇的县官·也与二哥联合起来,一同抢夺百姓。

    他哈里木向来不是什么良善之辈,对于南里希的那些行径,向来不管不问,只是,他千不该万不该惹到自己,那就别怪他不客气了。

    虽然这个人与他无冤无仇,可是谁让他偏偏说了不该说的话,惹怒了自己·他哈里木的手段,在南蛮皇室也是出了名的,他若是要对一个人下手,向来不会心慈手软,而他的二哥,就是因为一句错话,至今仍然躺在床上。

    父皇对他心里有愧,对这件事只是小惩大诫罢了,反正他儿子多的是,不缺这一个。

    不过因为这件事,让南容镇的百姓将结束他们凄惨命运的全部功劳,全都算在了他头上,甚至还做了一块匾对他歌功颂德。而他一边占据了二哥从南容镇百姓身上抢夺来的全部金银,以及各式各样的美女,另一边,又享受着南蛮百姓对他的仰慕与崇敬。

    既然这群无知百姓愿意对他无条件诚服,他自然也不会拒绝这等好事!

    另外,这一次,两国交战,作为将领的他,又因为无条件投降周朝大军,让南容百姓免受战乱之苦,更是赢得了这群人的拥戴。而这,只不过是他与赵谨合作的第一步罢了!

    这次投降,导致他不得不以南蛮皇子的身份,作为人质,前往周朝。

    父皇为自己无条件投降的事情大怒,周朝作为获胜方,要求南蛮交出一位皇子,作为人质,而他,自然而然地被朝中大员作为挡箭牌推出去。朝中对于让他以质子身份出行大周朝,几乎一片赞同声,父皇想反对都不行。这其中,以皇后娘家的势力呼声最高,几乎带动了朝中所有的大臣。他当然知道皇后打的是什么主意,既然她这么想让自己离开南蛮,那他就顺了她的意。

    反正,这也不过是他与赵谨之间早就达成好的协议。他诈降,又以质子身份上京,助他得到他想要的,而作为交换条件,等他大事已成的那天,必须无条件借兵给自己,让他回南蛮,夺回他应有的一切!

    对于南蛮的一切,他早就已经没有任何留恋,有的,只是那埋藏?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