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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泥泞静待花开第2部分阅读

    是我自找的---我不曾怪你,哪怕刚刚你不耐的躲避我。我只是恨我自己,这么没出息地为一个不相干的人煎熬 。

    布悠蓝赶上他们之后,明显感觉气氛很奇怪。沉默,尴尬。看到林朵眼里的防备时,虽不知道发生什么,但还是很体贴的尽到一个朋友的本分。

    “同学,今天很感谢你啊。我带着她去医院就好了。”装作不认识,才不会产生更多的麻烦。

    林朵看见沈知南的睫毛上上下下,阴影出现又消失,消失又出现。然后,她听见那一声迟疑的“好。”

    心里顿时松了一口气。

    林朵是目送他们一大一小的男孩离开的。眼神飘忽的闪着,捉摸不透。

    “你看。”布悠蓝正想开口,就被林朵轻柔的声音打断了。

    顺着她的目光看去,竟看见几米开外一张熟悉的面孔,张然---沈知南高中的同班同学。

    对于张然,她有几筐的认识可以说。

    张然,2013年市的高考理科状元。从高一入学中的压分数线,到去年的高考状元,这个女孩子素以拼命著称于中。用关岸的话讲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不过,张然在中,著称的不仅是拼命学习,还有---她喜欢沈知南。

    在很多人眼中,张然除了优异的成绩,一无是处,长得不漂亮、人缘不好、性格奇怪。男生不喜欢她,因为她不漂亮;女生不喜欢她,因为她孤僻。所以在高一,张然的日子一度很难过,因为她的成绩在全班是垫底的。

    在学校,你可以成绩不好,可以长得不是很漂亮,但是一旦你两样都没有,而且孤僻,被孤立,那么所处境地可想而知。

    可是这样的女孩子,在高一时,向沈知南表白。被拒绝后,还不死心,跟着沈知南选到理科班去---其实她的文科更好一点。从此之后,这个不被关注的普通女孩子,成为学生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看着张然尾随沈知南他们离开的背影,林朵竟然不知道说些什么。她佩服这个孤军奋战的女孩子。

    从成绩垫底到高考状元;从默默无闻到同学们的谈资;从高一到大一;这个女孩子以一种独特的方式走进沈知南的视野---即使是负面形象。

    而这种独特的方式是悲壮的,以自尊为代价的

    正文 第九章 见到江宛清

    林朵的寒假过得极充实:一周上三天小提琴班,两天泡图书馆,周六到养老院当志愿者,周日窝在家里享受闲适的时光,有时会到表姐开的花店帮忙。+言情内容更新速度比火箭还快,你敢不信么?

    布悠蓝的假期极短,整个寒假就在家里呆了春节几天,便又回去。读美术很辛苦,但是为了梦想奔波,无论如何,都算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布悠蓝走后,林朵就重新过上了这种充实又有规律的生活。

    周日,又是暖阳。林朵早早来到表姐的花店,昨晚答应了表姐今天帮她看一天店。往常只是在店里打打下手,今天是要自己独当一面,还是有些发怵。

    林朵背对着大门,在整理新到的花。听到推门声,扬起笑脸转身。“你好,欢迎光临!”

    笑容在下一秒凝固,但还是很快敛去了这种诧异的不礼貌的目光。

    “你好,请给我一束百合花。包装不要太花哨,尽量简单素雅一些。”来人兀自开口,柔柔的微笑,对林朵奇怪的目光恍若未见。

    “好的,请稍等,马上就好。”

    林朵怎么也想不到会在这里见到江宛清。脑海里自动出现她的信息:沈知南的女朋友;大附中毕业的,如今在北京读美术,说起来跟布悠蓝还是同个学校的,不过她的成绩比布悠蓝好很多;是校花,在学校有一大票追求者长得超漂亮;家里超有钱……布悠蓝说起这这些的时候,语气酸酸的,像一个得不到糖果的孩子撅着嘴,小声抱怨。那样子真实又可爱。

    林朵与江宛清不认识,但她认得江宛清。

    高中的时候,只有周六下午放学不用小测。所以一到放学的时候,她跟布悠蓝就搭公交去中校门口那家奶茶店---沈知南会在六点半的时候,准时出现。

    她不知道沈知南是不是每天都去,可是每周六,她一定会看见他的,当然有时是跟眼前这个漂亮的女生一起出现的。举止亲密,关系不难猜出。

    林朵并没有沉浸在自己的思绪太久,就赶紧往墙角的百合花走去。虽说是帮表姐看店,但她还是不想有客人因为她,对花店不满意。

    她走向墙角的位置,才发现现在时间有些早,百合花根本还是个花苞。为了最大程度的保持花的色泽和香气,表姐订花的时间稍微比其他花店早,要的花也总是要精确计算盛开的时间。毕竟花是极其容易失水干萎的。一旦卖不出去,就折本了。

    林朵有些懊恼,这么粗心大意,怎么帮表姐看好店。快步走到客人面前,真诚的抱歉。

    “不好意思,因为时间有些早,现在百合花还没有开放,您还要吗?”

    “什么时候会开?” 江宛清听到这句话,微微蹙了一下眉头,很快就微笑着问出这句话。

    “大概是要等到下午两三点钟。”

    “额,可是我现在就要耶。呃……那个,有水仙吗?”她现在是要去看望生病的外婆,外婆喜欢百合,可是总不能拿着一束未开放的花苞去吧。好在外婆也蛮喜欢水仙的。

    “有,请您稍等片刻。”林朵说完,就径直去忙了。

    “你好,这是你的花,一共xx钱。欢迎下次光临。”林朵客气的将花束递到江宛清面前。

    “谢谢,很不错的包装。你的手艺很好哟。”江宛清接过花,细致的观赏着,在付钱的时候,突然开口赞美了林朵一句。

    虽然也是与他人无异,水仙配上文竹、满天星等,但是在花的处理以及包装上,确实是独特、很有亮点。

    “谢谢。”林朵明显对于这句不在意料之中的话有些措手不及。仰起脸,只能挤出这么干涩的两个字。

    对面的女孩子长得太过漂亮,五官漂亮的女生不少,但这个年纪,像江宛清这种有气质的女生却不多。柔弱美丽、知性淡雅,身上有一种安静恬淡的气质。这样的女孩子就像一块发光石,随时吸引别人的目光。像布悠蓝所说,很多人追。也不意外。

    这让她想起她自己。其实很早的时候,林朵就听过江宛清的名字,不为别的,仅仅因为她是沈知南的女朋友。她想,是何等优秀的女生,才能俘获像沈知南这种天之骄子的心。那时候,还是隐隐做梦:可以变得优秀,可以跟沈知南同个学校,可以有不一样的事发生。可是今天,见到江宛清本人,才知道像她这种女孩子才能配的上沈知南。

    配不上,一直是林朵刻意回避,不愿提及的。多少年,只是辗转在同学口中听到他的消息,多少年,只是小心翼翼的跟在他身后,争取每一场比赛名次都能离他更近。在长久的高中三年,他们只见过寥寥数面,几次偶遇,几次在比赛现场。可是这样对于沈知南来说,她依旧只是一个无关痛痒的人物。未曾留意,一无所知。这八个字是沈知南对林朵的真实认识,亦是林朵的心魔。

    听到林朵的回答,江宛清只是温和一笑。真诚无比。然后转身离去。

    林朵盯着江宛清娉婷的背影渐远。才慢慢疑惑:住在城南的江宛清怎么会到城北的花店呢?

    其实,他们城市的城南城北并不是千差万远,都是在市区,只是城北是旧城区,开发较早,很多市政办公楼、学校都在这边。而城南则是新城区,是富人,高档会所的聚集地。

    正文 第十章 有些人美好到令人羡慕

    晚上八点,表姐回来换班。寻找最快更新网站,请百度搜索+

    林朵携一身疲惫,裹紧大衣,龟速走向公交站点。华灯初上,在这条颇有人气的步行街,开始热闹,开始喧嚣。可是这一切都与她无关。她无意去欣赏别人的生活,哪怕那再好。

    林朵有轻微的人群恐惧症,在人多的地方会没有安全感:一有陌生人跟她超过安全距离就会很不舒服,天知道她有多讨厌人挤人的摩肩接踵的感觉了。所以一要出门,她必定会比一般人的时间表早上半个钟,巧妙避开人群拥挤的时段。

    今天是因为意外看见江宛清,所以情绪有些奇怪。步履缓慢的走,为了让冷风给自己一丝清明。

    她对天发誓,绝不是因为江宛清太优秀,她自卑了;也不是因为她是沈知南的女朋友,她羡慕了。而是一种莫名的为自己忧伤的情绪。从中学开始,林朵就很想要有这种安静内敛的性格。无论如何,她总是不喜欢自己身上尖锐的刺,不喜欢自己固执己见。她太年轻,总是锋芒毕露,说话总是尖锐到要一针见血。她以为是直爽率真,却不知这是伤人伤己的利器。

    布悠蓝总是骂她:你丫的说话可以委婉一些吗?

    她总是言语犀利的刺中别人最不容窥视的藏有秘密的角落。这固然是一种同龄人难有的洞察,却容易招人愤恨。也是,她自己的秘密死死守住,掩在心里最角落的地方,轻易不拿出来。她自己都唯恐被人窥视,又总是喜欢自作聪明的刺探别人的内心,这种内心秘密被人撕开的难堪,她又怎会不懂!

    她这种人,怎么受欢迎!所以高中三年,她越来越不喜欢说话,深怕一个不小心就说出什么不好的话,毕竟年轻气盛,又如何不盛气凌人。可是随着她成绩的提高,获奖的增多,这种性格又被解读为眼高于顶,矜傲,看不起人。

    想到这,她不禁露出一丝极为难看的苦笑。有一类人,是美好的代名词。只消一眼,就足以念念不忘,像江宛清,像沈知南。

    就像之前对于江宛清就是几个单薄的不生动的形容词:漂亮。有钱。成绩好。人缘好。很多人追。真实看见,才发现这种女孩子是上帝的宠儿。美好到令人羡慕。

    情绪低落的回到家。家里温和的光线与在车窗外不断闪现的橘黄|色路灯无异。可是前者是暖的,后者无论多柔和,始终让人觉得冷到骨子里。她想,可能这盏是属于我的吧。家是一个美好的词。温暖让人充满力量。

    洗漱好,坐在书桌边。打开台灯,开始记录心情。轻轻的用晶蓝色的水笔在洁白的纸上写上字。她喜欢晶蓝的纯粹,她有一个奇怪的癖好:只用晶蓝(私底下,考试或其他需要用炭黑的还是有用的),记得有一次不小心买到纯蓝色,一整盒现在还塞在不知哪个角落,一根都没用过。纸也不喜欢有划线的。

    “我喜欢你,与你无关。无论我曾如何小心翼翼的接近你的世界;无论我曾多少次为你在夜里辗转反侧;无论我曾在自修的时候,多少次停下笔,想象你此刻的模样;无论我曾多少次在心里描绘你的轮廓,想象有一天能离你更近。

    可是这些都与你无关。”

    林朵心里漫上一股苦涩和不甘。

    平常,她是没有这么矫情的写下这些可能那个人一辈子都不知道的感觉的。往常,她都是记录今天她做了什么,背了多少单词,做了多少习题,参加什么比赛又遇见你了……她总是不厌其烦的絮絮叨叨那平淡无奇的生活,那些奇奇怪怪的情绪,那些一面之缘又很有趣的人或事。

    也许很大程度上,还是希望有一天可以两个人一起翻这本日记;或者假装喜欢的人就在自己的世界中,不再遥远只可远观。但无论是哪种心理在作祟,但终归让她改掉了话多的毛病,不再神神秘秘八卦别人;不再言辞锋利,语不伤人死不休。

    关灯躺上床的时候,林朵认命的发现,无论她多么不想承认,多么努力的想保持自己的骄傲,但是江宛清跟沈知南真的很般配。

    另外江宛清的出现让她不知所措。那些原来在另一个世界的人都一次两次多次地出现在自己的世界。无论是天意还是人为,这种改变都让她有些不安,毕竟这种波澜不惊的生活已经太久了,她隐隐觉得她与他们的故事不会就此结束;又有按捺不住的兴奋,毕竟她不是一个安于守着自己记忆过日子的人。

    正文 第十一章 妈妈更年期到了

    因为昨晚的心事重重,差点失眠。言情穿越书更新首发,你只来+于是一下生活规律的林朵眼底不可避免的出现些许青色。

    可是即使睡眠不足,还是早早起来。她可没有忘记今天要上小提琴课呢。

    她是真心喜欢小提琴的,所以即使每次课都有几个人没去上课,但她还是坚持着去。况且,学费也不便宜,她可不想辜负妈妈的心意呢。

    时间有些赶,来不及吃早餐。看到桌上好不容易妈妈有时间给做的早餐,林朵心里有些诧异,一年中妈妈给做早餐的时间可不多啊。

    哀怨的盯着桌上她爱吃的油条,哀嚎一句:好可惜。却也不得不放弃吃早餐的时间争取不迟到。迟到是不礼貌的行为,这是她从小受到的教育。

    冲到玄关,林朵俯下身体换鞋,林妈妈突然打开门,优哉游哉的踱着步子进来。着实让林朵吓一跳,原本妈妈早上不是最忙的,连早餐都来不及做,今天又是早餐又是散步的,闹哪样。

    不会下岗了吧?!不行啊妈妈,我还没有能力给您养老,您可千万坚持住了!

    “妈,今天不上班?”林朵含糊不清的问。口里还塞着一颗鸡蛋。

    “朵朵,妈妈今天不上班啊。今天调休。我没跟你说?”林妈妈有些惊讶。看到林朵火急火燎要出去,更是不解。

    林朵简单‘哦’了一下,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啊。

    “好吧,那您就在家好好休息。”

    “要出去啊?这么早去哪?”

    “妈妈,我要去练琴啊。今天周一啊!”话音刚落,随即想到什么,冲回房间。差点忘记拿琴了。等到拿好琴,要开门的时候,林妈妈还是站在玄关处。

    “妈妈,你怎么了,站在这里干嘛,快点去坐下啊。你不累啊。”

    林妈妈一脸愧疚,心虚的说:“朵朵,我给忘了。你陈阿姨昨晚打电话说要去出差,这周课不上了。”

    末了,等了好久不见林朵回答,弱弱添一句:“你今天不用上课了。”

    沉默良久。林朵终于开口。

    “妈妈,我服了你了。更年期差不多到了吧。要小心啊。”林朵不无无奈的说,大早上的,急死她女儿了。

    两个人端坐在饭桌上吃早餐。好不容易吃到妈妈做的早餐了。方记的粥粉面再好吃,终究比不上家里的,让人有归属感和幸福感。

    “爸爸上班去了吗?”林朵吐一吐舌头,调皮的说,“有没有感动哭了。”

    “你个熊孩子。吃你的,就你话多。”

    林朵在父母面前都是乖巧懂事又活泼可爱的女孩子。或许是被宠坏了,所以她以前说话肆无忌惮犀利又尖锐。可是现在不会了。人总要学会长大,除了爸爸妈妈,谁愿意无条件包容你呢。所以她学会守好防线,不容易被人家攻城掠地,也不轻易越别人的雷池。各人相安无事,皆大欢喜。

    “对了,朵朵。吃完饭,陪妈妈一起去市场买菜吧。”林妈妈一句话打破了客厅安静的气氛,同时成功拉回了林朵的思绪。

    “好啊妈妈。”

    正文 第十二章 熊孩子

    菜市场就在林朵家附近的小吃街。+言情内容更新速度比火箭还快,你敢不信么?离林朵家的小区蛮近的,所以,即便是工作很忙的林妈妈,一天都能抽出点时间买菜。

    母女两人手挽手走向市场。已经有多少年没有这样跟着妈妈出来买菜了。林朵心里不无唏嘘,一转眼,她已经长这么大了。时间果然是把杀猪刀啊。

    被妈妈带出来买菜,林朵还小,四五岁的年纪,爸爸上班了,妈妈买菜又不放心放在家里。按她话说,林朵就一熊孩子,好动又有用不完的好奇心,破坏程度超大。一次就是林妈妈去买菜的半个钟里面。她用玻璃杯摔电视机;去厨房扒拉东西,把一盆妈妈忘记开火的水倒在自己身上;拉坏了电话线;布娃娃泰迪熊躺在浴缸里,浴室里都是洗发水。

    在后来的时光里,这段捣蛋记忆就完好保存在林妈妈脑海里,从此林朵在林妈妈眼中,就是一爱折腾的熊孩子。

    林妈妈愤恨的一次又一次控诉的时候,林朵通常都是瞪大眼睛,装无辜的,她实在是想不起了。自然也不记得为什么这么做。虽然她曾经怀疑这是妈妈杜撰出来降服她好动、搞破坏的,但是经过妈妈煞有介事,声泪俱下的一再描述后,林朵终于相信自己曾犯下如此“十恶不赦”的“滔天罪行”了。

    不过据说当时原因是:电视里坏人要杀掉好人,形式很危急。林朵急的不知怎么办,就把桌上在喝水的杯子摔过去。这样就看不到了。心里沾沾自喜,坏人不能做坏事了,朵朵是个红领巾。可是她不知道妈妈回来吓成什么样子。电视在冒烟,连电路都被烧坏了,要不是有自动断电,估计就着火了,想想都后怕的;

    没的电视看,无聊了,坐在地上发了一会呆,电话响了,是那种很尖锐的,在安静环境下特别恐怖的那种刺耳的声音,请原谅林朵是一个智商发育比较晚的---不会接电话。既害怕这个声音,又不知怎么让它停下了。扯来扯去,翻来弄去成功的把电话线扒拉下来,于是世界安静了。

    林朵就是这样和关岸结成青梅竹马的。一个二得过分,一个爱撒娇娇弱的可以。小时候的林朵,长得不是可爱的芭比娃娃,又不是漂亮的小公主,又有点天然呆,做游戏跟她一组就必输,久而久之,小伙伴们都嫌弃她了;而关岸则是一个甩着鼻涕,四五岁还要妈妈抱抱,冲妈妈撒娇,还娇弱到动不动流鼻血晕倒,小伙伴们更是唯恐躲避不及。

    关岸总是不厌其烦的一遍又一遍描述那时的场景:

    巷口的桂花飘香。他躲在巷口的围墙里看小伙伴们嬉戏打闹。有些落寞地闻着风中夹带的一丝桂花香,突然眼前出现一个高大的黑影。没错,就是林朵,那时的她有些胖。

    “没人跟你玩,你跟我在一起吧。”像肉团的胖嘟嘟的手重重的拍了一下胸,语气稚嫩,神情却像一只斗胜的公鸡,不可一世。

    可能是居高临下的缘故,平时智商不够用的林朵居然有一种霸气。在温和的阳光下,毛茸茸的轮廓柔和到不像话。桂花香气从林朵背后的方向袭来。竟一下子让小小的关岸怔楞了。

    或许被蛊惑了吧,神志不清的伸手握住林朵伸出来肉嘟嘟的小手。关岸在叙述时总是痛心疾首,对于神志不清,遇人不淑这类词语总是怕用的太少。以此来挽回他所剩不多的面子。

    至此以后,他们开始狼狈为j,恶作剧,装可怜,搞破坏。是附近有名的熊孩子。很神奇的一件事:两个人自从一起混了之后,林朵不二了,关岸再也不会撒娇卖萌流鼻血了。有可能小时候的玩伴很重要吧。

    其实这些细枝末节的事,林朵早就不记得了。那些真实深刻到以为会记一辈子的伤痛和幸福都在时光中渐渐淡化成几个干巴巴的形容词,更遑论这些遥远的童年轶事。不过即使对于事情不是很清楚,但是林朵猜想那时候的想法,莫过于一种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强弱论了。

    正文 第十三章 两个红领巾

    林朵还在发呆,也没留意妈妈说了什么之后就走开去挑菜了。言情穿越书更新首发,你只来+等到她回过神来,妈妈已经在看排骨了。

    林朵很喜欢这里,虽然她有人群恐惧症,但是菜市场这种闹哄哄的场面,让她有真实的感觉。在学校呆久了,思想会脱离社会。在菜市场,有世间百态,是普通人的努力生活的写照。

    世界上哪来那么多不食人间烟火,高不可攀。

    贴近生活最普通的部分才会珍惜生活,既不会虚度光阴,在装逼与迷茫中碌碌无为,又不会好高骛远,盲目到脱离生活。

    林朵安静的缓慢的走着,她可没有忘记妈妈还在后面。正尽力躲避人群,突然听见一声熟悉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

    “大爷,大爷……大爷,你停下啊。”

    脚步一顿,条件反射的转身。就愣在当场。

    沈知南?

    她这是出现幻觉了吗?居然在这拥挤的嘈杂的菜市场看见沈知南!

    这种美好到令人以为远离人间烟火的男生居然就出现在这。

    一个骑着半米高小三轮的老大爷急冲冲的往她这里骑过来,下一秒就在她面前掠过身影了。

    林朵看着老大爷小三轮上装着的凌乱的蔬菜,再看看沈知南手里拿着的一个土豆。忽然明白,或许她现在应该化身为红领巾,上前喊住老爷爷。

    脚步凌乱的往前小跑,深呼吸,用尽所有肺活量:“老爷爷,老爷爷,你的土豆掉了。土豆。”

    许是离得比较近,老爷爷终于停下来了。林朵回头向沈知南方向望去,看见斜升的太阳正好挂在他左上角的头顶上,此时的太阳只是发出些许的微弱的光芒,通红通红的。沈知南手里拿着个肥胖的土豆,有些呆愣的站在那里。隔不是很远,可以清楚看到他此刻惊讶,懊恼,松了一口气,又拼命忍住笑的样子。

    即使是帅气如沈知南,但是这么多种表情前后不同变换,还是有种违和的滑稽。切换的如此自然。

    就像自动放映的ppt。

    念头一出来,林朵吓一跳,脑海里居然自动生成这个比喻,确实有趣。

    不过,沈知南现在脸上像便秘的表情是怎么回事。摸摸脸,心里居然产生一种不好的预感。难道刚才一不小心做了什么影响形象的事?

    沈知南真的是被林朵惊到了。文文弱弱的女生,跑起来像风一样。他今天是来找市有名的小吃街的,没想到不小心拐错了一个路口,走到这个菜市场来。哎,乱哄哄的,人群极是拥挤还有一股令他很难受的海鲜味。

    正想走出去,却发现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大爷费劲的踩着小三轮远去,到水果摊的时候,从车上掉下了一大袋土豆,袋口没封紧,有些溜出来了,滚得有些远。

    沈知南忙赶上去,想要喊住老大爷,本来他的声音不算很小的,但是这菜市场闹哄哄的,他又隔着有些远,所以老大爷没有听见。可是为了防止有人偷拿,他又不能上去追,于是只能在原地干瞪眼。

    林朵喊住老大爷时,他正在拐弯,林朵对着他的背影在喊,沈知南正好能看见她的表情,当真是‘用尽了全部肺活量啊’两颊鼓得圆圆的,晨风吹起她贴在脸上的长发,于是,像只小青蛙的效果就愈加明显。

    沈知南在心里暗骂自己不厚道,嘴上却溢出了爽朗的清笑。

    “姑娘,怎么了?”

    “姑娘。”老爷爷停下车,心急的叫了几遍林朵。

    “哦哦哦……老爷爷,你的土豆掉在后面了。”林朵赶紧解释。手指胡乱指向沈知南的方向。

    “啊?啊!”老爷爷看到沈知南手里的土豆赶紧掉过头。那可不是一两个,而是整整一袋啊。今天早早收摊,下午还要出来把它们卖光才能回本呢。

    林朵则是在老爷爷调转车头的时候赶紧跑过去,和沈知南一起帮忙捡起地上散落的几个。

    老爷爷止不住心疼,又喃喃自语安慰自己:“幸好土豆耐摔。”

    把土豆还给老爷爷的时候,得到他的连声道谢。今天家里有点急事,这才急匆匆的收摊,菜也是随意搬上小三轮的。心里着急,竟然连土豆掉了都不知道,若不是这两个年轻人,就折本了。

    “没事!”

    “不用谢”

    两个声音同时响起。惹得老爷爷一声爽朗的轻笑。末了,准备离开时还不忘打趣他们:“小伙子,可要好好锻炼啊。”说完意味深长的看了林朵一眼。小姑娘好生能跑,肺活量也不错。

    林朵被那个意味深长的笑容激的浑身不自在。莫名其妙!

    条件反射地看向沈知南,看到后者默契的眼神和隐隐的笑意时,心里默默把老爷爷全家问候了个遍。

    哪壶不提开哪壶。

    可是林朵的脸还是隐隐有些要烧起来的样子。

    正文 第十四章 我们没有这么熟悉

    看着老爷爷骑车背影远去。+言情内容更新速度比火箭还快,你敢不信么?

    扭头看向旁边的少年,帅气的侧脸,坚毅又不失柔和的轮廓,让她微微出神。

    她想问,你怎么在这?她对于一下‘高高在上’的沈知南出现在菜市场,还是有些不习惯。

    还想说,这么巧,刚好陪妈妈出来买菜就看见你了。

    当然心里有一句话,我昨天看见你女朋友了哦。

    可是所有话在即将说出口的时候,还是被她拼命咽下去。他们只是多见过几次面的陌生人。至少对于沈知南是这样。

    无论如何都不应该用这种“好久不见式”的熟人间的问候方式。他们之间,没有这么熟悉。

    林朵心里有些苦涩。要是没有小树林的偶遇,没有在游乐场的意外。或许,她会为这个得之不易的面对面的机会,惴惴不安,心里止不住窃喜,小心翼翼刺探对方是否对她有印象。

    每次校级以上的比赛都会把各个得奖的人的名字写在校布告栏的光荣榜上。后面再注明学校。所以一直以来,在光荣榜上,能够紧紧靠着沈知南这个名字就是她在枯燥辛苦的高中生活,坚持和努力的动力。

    她以为,这么多次,那么长久的占据在离他那么近的位置;对方就算不像她这么对他了如指掌,至少也应该对林朵这个名字有些印象。

    可惜,她真的想多了。

    不自觉,那天的情景出现。

    “你好,我叫林朵。”努力维持平静的模样,努力不让自己的声音显示出一丝颤抖。

    这么多年,这是第一次离沈知南这么近。他的身上有干净的洗衣液的味道。

    这样子,跟上次,在方记见面是不一样的。

    仔细的观察对方的表情,却发现他的眼里没有她想看到‘啊,原来是你’的惊喜或意外。

    这对于他来说,是一个普通到与其他名字无异的名字。

    气氛是难堪的沉默。

    “你没印象?不是吧!沈知南,林朵这两个名字在高中可是经常连在一起的。”

    林朵还来不及做任何表情,就已经被一旁的关岸喧宾夺主了。

    拜托,法官。现在不是应该让主角装出一副很受伤的样子先吗?虽然她绝对不会这样做。

    沈知南把疑惑的眼神递给林朵,询问是不是真的。

    又是林朵还未做出任何反应,关岸就已经怪叫出声:“你们经常参加同一个比赛的啊。一般情况你们的名字都是挨在一起的。光荣榜有,你不知道?”

    对上对方毫不知情的眼神。关岸终于忍不住,说了声:你个奇葩。

    “我很少会去留意这些的,反正结果都差不多。”沈知南平静的语气里带着绝对的自负和骄傲。

    不经意转头对上林朵始终在微笑,很是真诚的脸。

    一种局外人的无关痛痒,就好像他们讨论的主题不是她,而是今天天气真好一样平常。

    莫名其妙,沈知南很想撕裂她脸上的真诚。

    可是沈知南又如何知道,她内心的悲凉。

    一个疑惑的眼神,就足以表示那些努力靠近全都喂狗了。她的苦苦挣扎,她的不舍昼夜,千辛万苦挤在最靠近他的位置,却还是一个陌生的普通的名字。

    一句“反正结果都一样”像在践踏她的自尊一般。

    她不是沈知南,不是天之骄子。一步一步都是和着血和泪走过来的,每一步走的都极为辛苦。如果不是靠着‘我们名字靠这么近,他一定会看到的’这种自我安慰,她如何坚强走到现在?

    可是他不认识她也就算,还吐出这么狂妄、不可一世、睥睨众生的话,像是嘲笑她的天真与愚蠢。

    还好还有法官,不然她现在一定很狼狈。做不了这么风轻云淡的姿态。

    可能已经落荒而逃了吧。

    从回忆里走出来。纵然有千般话、万般柔情,都说不出口了。

    今天的林朵不会偏激的憎恶沈知南的那句话。毕竟,他有狂妄的资本。他的世界,就是简单而理所当然的。

    可是现在、此刻的她没有办法再跟沈知南待下去了。

    “嗨,沈知南。再见。”不知道说什么好,林朵只能扬起‘真诚的笑容’拍拍屁股准备走人。

    说得再多也只是徒增烦忧和泄露情绪。

    沈知南还未来得及说一声再见。林朵已走远。

    就这么走了?要不是林朵喊出他的名字,他还以为他们是在路上偶遇的陌生人,碰巧帮了同一个老爷爷而已。

    转念一想,他们可不就是陌生人,迄今为止,也不过几次面而已。难道不说拜拜,还要抱在一起痛哭流涕或是找间咖啡厅叙叙旧?

    沈知南自嘲一下,在别人的目光生活久了,果然以为每个见了他的人都要顶礼膜拜。他一向都是最讨厌这样的目光。此刻,居然因为林朵的平静转身感到不舒服。

    正文 第十五章 在图书馆里的怨懑

    图书馆。寻找最快更新网站,请百度搜索+下午两点四十分,林朵坐在了她平常坐的位置。

    不知道为什么,早上明明还是晴朗的天气,在一点多却下起了雪。洋洋洒洒,空气一下子就变得潮湿。

    小心翼翼的拉开椅子,尽力不让椅子与光滑的大理石地板摩擦出尖锐的声音。将书包,大衣,围巾统统脱下来,放在隔壁椅子上。

    现在这个时候,图书馆人寥寥无几。本来,市立图书馆就不像学校图书馆。没有那么多人来自习,来的人基本也是匆匆借完书匆匆离开。更何况,现在的电子书那么方便。

    不过,各有所爱吧,林朵素来酷爱纸质书,那是一种厚重感和真实感,至少,纸质书会吸引她不辞辛苦,在寒冬来到图书馆百~万\小!说。

    翻开刚刚请管理人员索检的《肖申克的救赎》。

    林朵百~万\小!说总是习惯用手指从后面快速划过整本书,因为放久的书籍,总是不免有潮湿的味道。然后再拿出阅书卡,认真填写自己的姓名。

    这里的图书馆,每一本书里面都有一张图书卡,借阅的人在上面填上自己的姓名。林朵不知道其中缘由,但每次还是极认真的填写,在每一本看过的书上。

    漫不经心取出夹在其中的卡片,拿起晶蓝色的中性笔正准备写上自己的名字,却在下一秒,焦距凝固在某一点上。

    笔锋刚劲有力,却偏偏带着一丝清秀的味道。林朵觉得就像古代的书生,斯文却又不柔弱。不像一般男生的笔画,潦草狂乱,毫无章法。

    倒真是,像极了你这个人。

    林朵想起在初中的时候爸爸说,字如其人,想要坦坦荡荡,端端正正做人,就要把字练好,看看你这几个字,像蜈蚣一样,脚还真多。

    这种毫不掩饰的嫌弃,却始终没有在林朵心里引起多大的影响。她觉得,我字生来就是这样,改不了。

    可是在高一的时候,各个老师摆事实讲道理强调,字在高考考场上的重要作用,说得好像只要字写得漂亮,不用读书也能考上大学一样。

    而林朵,就在这样的‘苦口婆心’里,开始艰难地描字帖。

    现在的林朵想起来觉得有些讽刺,爱的教育从来得不到重视,只有这些事跟利益,前途挂上钩,才会不遗余力。

    看着沈知南的名字,林朵有刹那的难堪。这样的一个男生,不仅在智商上远远地把她甩在后头,而且,勤奋的密度也比她高。

    你在难堪什么,难道你希望,你喜欢的人没有你看到的那么美好?林朵有些自嘲,嘴角轻轻勾起。

    有些赌气,抽出另一本书《求职,从大一开始》。却没有想到,里面竟然又有那三个隽在心里的字。时间是2013年8月9号。

    刚刚那本,时间是2013年6月4号。高考前两天。

    有一个林朵从灵魂中抽离出来。高高在上地睥睨她,毫不掩饰对她的嘲讽。接着浮在半空的人又换了一张脸,那人冰冷的吐出残忍的话,你以为,我们站在一起真的合适吗。那脸又继续幻变成一张美丽的瓜子脸,洋洋得意趾高气昂,只有我配的上他。又接着变化为布悠蓝心疼的脸,算了吧,朵朵。

    手指插进头发里,将原本柔顺整齐的头发弄得凌乱不堪。

    林朵情绪有些失控,算了吧,算了吧。难道这个世界已经不公平到连喜欢一个人,都需要门当户对了吗?我还没有奢望到我们能在一起,可是为什么连喜欢都要被打上不可能和痴心妄想的标签。

    手颓然地垂到桌面上,恶狠狠?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