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神师手记》
正文 神祗介绍
神祗:
命运女神:(the_goddess_of_fortune)
影响范围:集体+机遇
属性:降临之人拥有绝对的幸运和吸引力,作出的自然选择自动进化为最优选择。号召力翻倍,追随之人勇气倍增,而且绝对忠诚。
征兆:一种特定的疾病(如癫痫等),最终遭到亲密之人背叛。
————
大勇猛菩萨:(梵:摩柯尼罗)
影响范围:个体
属性:降临之人获得虎之巨力,鹰之视野。勇为天下先,威不可挡。
征兆:年轻之人却印堂暗黑,早逝
————
风伯:(落幡咒)
影响范围:自然
属性:改变气象,于无风处起风,心之所向,风之所向。风弱可起拂面桃花,风强可推摧城黑云。
征兆:不明
————
所罗门王:(kg_loon)
影响范围:集体
属性:降临之人拥有强大的鼓动性,容易吸引和洗脑追随者,信仰一旦建立,便广泛传播。追随者在特定时候,有妖化的迹象。
征兆:目光单纯,信仰坚定,言语间往往铿锵有力
附属神:所罗门七十二魔神
—————
天之神:(god_of_above)
影响范围:个体
属性:拥有之人,将会自比为天。强大的自信,无与伦比的霸气。战斗时候摧枯拉朽,战无不胜。强大的威势让身边之人不由自主俯首膜拜。
征兆:永远的孤独感,并且处于挑战自己(天)的矛盾中
————————
诺亚:(共济会)
影响范围:个体+机遇
属性:拥有之人,将会激发所有的潜能。时常于百思不得其解中获得最好的点子。于分崩离析之前力挽狂澜。如牛顿之被苹果砸,科学家之最爱。
征兆:特别容易吸引仇恨,经常被特定人群视为死敌,被刺杀身亡的几率急速增高。
正文 神祗分类
世上神祗千千万,分起类来很简单。
总的来说,就四种啦。
集体,改变他人;
个体,加强个人;
机遇,不断扔出的骰子,
自然,改天换地,举世无穷之造化。
有的神祗只有一方面,有的神祗却综合了多方面。
正文 人设 孟晋
孟晋,j,
双子座,上升摩羯,总是很悲观,自认为是最苦逼的富二代。身高185,长相实则清秀,还算帅气。不过常年一套白色套头衫,还总喜欢将帽子戴上。孤僻,在家中受到排挤。只和厨师毛叔的关系不错。
正文 人设 可可
科瑞莫瑞兹,chloe_oretz,,中文名可可,好莱坞少女影星,出演过海扁王中的超杀女。现在学院上学,比孟晋高一级。生性活泼,中文很好,功底十分深厚(能看懂中文书籍),座驾是一辆宝蓝色的兰博基尼aventador
正文 00 序章
序章
这是一个没有太阳的清晨。河谷间的雾气升腾而起,向着远处的群山蔓延开去。蓝色的天空此时却被乌云染成了灰色,漂浮中的云隙间偶然有一线银色的亮光,不过却转瞬即逝。一串串飞鸟高声啼叫着从森林的枝头掠过,平添了几分萧瑟之感。
一座青石垒砌的城市就坐落在不远处的山头,大概是因为雾气太盛的缘故,城头上原本清晰可见的动态此刻也都变得模糊起来。
尤里乌斯凯撒将目光从那座青石城市上收回,紧蹙的眉头就如同这天气一样,看上去糟糕无比。
ad52,9月,高卢,阿莱西亚。
这已经是凯撒大军包围阿莱西亚的第六个月。被一道数十里的围墙圈住,有着八万人口的阿莱西亚投降只是时间上的问题。不过在维钦托利(阿尔维尼人的部落首领)的昼夜巡防,严厉惩罚之下,这些坚韧的阿尔维尼人竟然将战争拖入了残局。
当前些日子罗马的探子回报,数只阿尔维尼人的援军共计十万余人正朝着阿莱西亚昼夜驰援之时,凯撒就明白,生死一战,就在这刻到来。
一排排的罗马士兵在围墙后面集结待命,他们一个个伤痕累累,却都满怀期待的望向凯撒。因为他们都是凯撒最忠诚的第十军团,他们也都相信战无不胜的凯撒一定会带来胜利和荣耀。
凯撒登上了一处高台,他环视一周,那特有的低沉声音便在营地里响起:“这已是我们进入高卢的第六个年头,黑夜渐长,饿狼渐饥,罗马,欲饮尽高卢的最后一滴血!元老院期待着我的败仗,那座孤城里的维钦托利,他也恨不得将我碎尸万段!数倍于我的敌人正在星夜驰援阿莱西亚,一场生死大战,随时都有可能到来!”
没有一个人露出不安的神情,事实上,这些士兵的视线都未曾从他们的将军身上移开一分一毫。
一名白袍的祭祀,从凯撒身后闪出身来,用他手里的橄榄枝叶,蘸着新鲜的羔羊鲜血,在凯撒的脸上涂抹起来。
“我以命运女神的名义在此起誓,这场战争,胜利,会属于我们,荣耀,将归于罗马!”
凯撒高高地举起了自己的佩剑,整个营地里,便就此起来。
是役,凯撒的军团击败了五倍之敌。阿莱西亚战役,成为了他生涯之中最辉煌的一个亮点。
多年以后,当布鲁图斯的匕首扎入自己的胸膛之时,凯撒在临终之时又想起了那位白袍祭祀对自己说的话。
“你将奉献出自己这一世的健康,神灵将会时不时地折磨于你,而最终,你的性命也将被最亲爱之人夺去。不过以此交换,命运女神将会加持你身,战场之上,箭矢都会绕你而去,而你身边的士兵也将战无不胜!”
命运女神:(the_goddess_of_fortune)
影响范围:集体+机遇
属性:降临之人拥有绝对的幸运和吸引力,作出的自然选择自动进化为最优选择。号召力翻倍,追随之人勇气倍增,而且绝对忠诚。
征兆:一种特定的疾病(如癫痫等),最终遭到亲密之人背叛。
……
黄沙漫道,这已是一座空城。
几百名骑兵从远处的大漠中疾驰而来,一路呼喝着卷起一阵尘烟。
快马冲进了城门之后,这才慢慢放缓了速度,为首的那名将军,竟然有着一张稚嫩的脸庞。
“这座镇子,又空了么?”霍去病喃喃自语着,眼睛则从那一间间即将倒塌饿得废屋中扫过。
突然,他那如鹰般敏锐的目光扫到了一口枯井旁的人影。
那是一个脸色渗白,因为脱水而陷入昏迷的年轻僧侣。
“水!”
霍去病翻身下马,身后的骑兵们则递过来一个水袋。
当清水濡湿了僧侣的嘴唇,并顺着他的喉咙一路灌下,不多久,这年轻僧侣就睁开了眼睛。
“这位师父,怎么在这儿昏倒过去了?”
“匈奴人……他们绑上了整个城里的百姓,一路向西去了……”年轻的僧侣嘴巴一张一合,吃力地说出了这句话。
霍去病小心地将僧侣扶到附近一处背阴的地方坐下,“放心,我是霍去病。天子命我同卫将军出征,就是来捉匈奴人的。”
“可是……他们人太多……”
面对着单于数十万的部队,霍去病身边这支八百人的骑兵的确显得单薄。
“匈奴未灭,何以家为呢?他们人多,可是我们却不怕死。”霍去病望着这座废弃一空的城市,突然感慨了一句。
“那么……”突然,这位年轻的僧侣挣扎着站起来,左手放于自己的肚脐处,半弯成如意状,右手伸直,双指合拢,呈利剑状。
“大勇猛菩萨,曼荼罗遍知院之左,南无摩柯尼罗。”
言毕,这僧侣气喘吁吁地再次坐下,豆大的汗珠便从他的头上落下。
果然,就在三天之后的战斗中,霍去病竟然一击即中,斩敌两千余首。就连单于的父亲也被他一刀斩于马下。
接下来的六年,霍去病横扫整个大漠,大小百馀战,无一败绩,勇冠全军。
而当二十四岁的生日即将到来之际,霍去病却倒在了病之上。弥留之际,他的耳边似乎又响起了那位年轻僧人的声音,“既然不怕死,那么便用少活的年岁,来换取整个大漠的安宁吧。”
大勇猛菩萨:(梵:摩柯尼罗)
影响范围:个体
属性:降临之人获得虎之巨力,鹰之视野。勇为天下先,威不可挡。
征兆:印堂暗黑,早逝
……
一头乌黑的散发,在月光之下乱舞。
数十名东吴的将士,在这片芦苇荡中的空地里,按照八卦方位齐齐站定。
“孔明兄这次能够成功么?”鲁肃站在不远处,看着一身道袍,持剑乱舞的诸葛亮,满脸的忧心忡忡。毕竟谁都很难想象,尤其是作为一个士大夫,百万人的对阵,赤壁之上的决战,竟然会要依靠孔明说的玄之又玄的“借东风”。
这等鬼神乱力,竟然成了救命的最后一根稻草。
月光清澈,连云都不曾有一朵。寂静的夜晚似乎空气都是静止的,东风真的会有么?
“幡悬宝号,普利无边,诸神卫护天罪消愆,
经完幡落,云旆回天,各遵法旨不得稽延,
急急如玉皇上帝律令!”
诸葛亮突然一甩头发,露出他那在月光下白得有些渗人的脸。他用一阵不同于平日里的激昂声音,吼出了最后一个字。
在士兵和鲁肃的惊呼中,天空中竟然飘过了几朵乌云,而树立在四周的经幡,竟然也高高扬起。
平静下来的诸葛,抬起头来,看着那吹得正烈的东风,满意地点点头。接着掏出块方巾,小心地擦了擦嘴角溢出的鲜血。
用一道简单的落幡咒来请风伯,代价可不会轻松。
风伯:(落幡咒)
影响范围:自然
属性:改变气象,于无风处起风,心之所向,风之所向。风弱可起拂面桃花,风强可推摧城黑云。
征兆:不明
……
“戈弗雷!我十一个了!”雨果的声音从小山丘的另一侧响起。
“我十三个,兄弟,加油啊!”听到了雨果那一贯轻快的声音,戈弗雷笑出了声来,用脚踩住了那尸体,用力地从胸膛之上拔出了自己的长剑来,然后一脚将尸体踹下山去。
就在他们这一问一答间,一排排的火把从远处移动而来。山丘底下满是那些浮动的火焰,就像黑夜里那该死的催命鬼火一样。一百个,还是两百个?戈弗雷已经没有心思去细数,不过他却很明白,恶战,这才刚刚开始。
耶路撒冷,东北部的一座无名山丘上,鲜血染红了每一寸的土地,而尸体,则像是山间的碎石一般随处可见。
这是一场战争。
山顶上的九个骑士,和山底下数不清的敌人间的战争。
长途跋涉到耶路撒冷的基督教徒,和那些在半路截杀他们的异教徒间的战争。
关于信仰,和为了巨额财富的贪欲间的战争。
火把的包围圈一点点的接近,把雨果,戈弗雷等九个人一点点逼紧。当他们的背贴上另一个的背时,这场战争最终来临。
白色的红十字战袍已经破损不堪,冰冷黏湿的锁子甲也变得越发沉重。罩面的铁质头盔早已不见,手上的长剑,是唯一支撑着他们早已脱力的身体还立着的理由。
“所罗门王啊,将您的力量和智慧都借与我吧。
您的财宝,将由我们守护,您的子民,将由我们守护,您的自由和博爱,也将由我们守护!”
九个人几乎是同时举起了手中的剑,他们的脸上只有平静,他们祈祷的声音,随着敌人们的前进的步点,一点点变大,在这无声的黑夜里,就像是一首高昂的歌。
就在这时,那些持剑的异教徒们却惊恐地发现,在他们的背后,那片广袤的沙漠中,一阵和山顶上类似的吟唱也在响起。当他们转身之时,在火光的照耀下,那是一个个质朴的面庞。拄着拐杖的老人,手持着木剑的小孩,提着铁叉的猎人和两手空空的妇人。
包围了山顶的异教徒反而被包围。
这是一场战争。
压迫者和人民间的战争。
多年以后,一座圣殿在那座不知名的山丘上立起。当初在山顶战斗的九个人,也有了一个被历史传唱的名字——“圣殿骑士”。
所罗门王:(kg_loon)
影响范围:集体
属性:降临之人拥有强大的鼓动性,容易吸引和洗脑追随者,信仰一旦建立,便广泛传播。追随者在特定时候,有妖化的迹象。
征兆:目光单纯,信仰坚定,言语间铿锵有力
附属神:所罗门七十二魔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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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万人现在都匍匐在地。
有曾经的敌人,有曾经的盟友,有的只是草原上最普通的牧民,有的却是各处草原上的王。
他们现在都一丝不苟心悦诚服地跪着,朝向同一个方向。
蓝天下,碧水间,一处高台。高台之上,有着一个并不算多高大的人影。
刚满三十岁的铁木真,站在高台之上,俯视着这些如今自己的子民。而在他身边,一位萨满正在手舞足蹈地祈祷。
和札木合的决战就在眼前,而这一战,就将决定谁才是草原上的雄鹰,谁只是被鱼肉的牛羊。
“札木合那家伙,古尔汗?众汗之汗?”铁木真冷笑一声,从他那张巨大的铺着虎皮的鎏金王座上站起来。
那萨满见状,嘴里念着谁也听不懂的词语,手里将一些白色的粉末弹在铁木真的身上,弯下腰来,恭谨地伏下。
“你要是古尔汗,那么我就是海之汗,我已经厌烦了成为那一支展翅的雄鹰,总有一天,我就会成为那海,这世间最广博的存在,到时候,只有成吉思(大海)汗才配得上我的称号!”
铁木真张开了自己的怀抱,高举起了双手。
一个个子民的头都埋得更深了,这时候,一种无比的空虚感却突然袭来。
当我打败了札木合呢?当我统一了整个呼伦贝尔呢?当我南下征服了那些南蛮子呢?西进,向着那天边征服呢?
就征服了整个世界后呢?就算我成为了世界之主,可是,我能成为那天,那海吗?
铁木真摇了摇头,这些问题现在都无关紧要。但是,一想到总有一天要面对那些问题时,他又变得有些担心起来。
天之神:(god_of_above)
影响范围:个体
属性:拥有之人,将会自比为天。强大的自信,无与伦比的霸气。战斗时候摧枯拉朽,战无不胜。强大的威势让身边之人不由自主俯首膜拜。
征兆:永远的孤独感,并且处于挑战自己(天)的矛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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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候已到。”
一个声音在黑暗中传来,接着这间黑漆漆的密室里便亮起了数盏油灯。昏黄的灯光越来越亮,终于照清楚了林肯周围的景象。
环绕着自己的十多个兄弟,都穿着他们最正式的礼服:小羊皮裙,白手套,绶带,脖间悬挂的巨大宝石闪烁着漂亮的光泽。他们的胸前,那由圆规和曲尺组成的金质徽章,则是他们这个团体的标志。
共济会。
这流传了上千年的秘密结社,总在那风云诡谲的紧要关头,扮演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而现在,历史又走到了转折的节点上。
是毁灭,还是重生。
即将在葛底斯堡的土地上揭晓。
“我的兄弟们,在这儿,我真挚地请求你们,我将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我们的信仰,并且随时准备着为之牺牲。而现在,我请求你们,助我一臂之力,创造新的历史。”林肯举起了一个骷髅,这只剩半边的骷髅,实际上是一尊酒杯,里面倒满了红色的上等美酒。
“aye!”围绕着的兄弟们,也都举起了手中的酒,一饮而尽。
“你会得到你想要的!”一个被银面遮住了脸,但是仍然能够从他灰白头发辨别出年龄的长者大声喊道。
“至上的诺亚啊,工匠之王啊,在这最关键的时候,保护我们的兄弟吧。我们的兄弟需要您的帮助。”
围绕着林肯的兄弟们,手牵着手围成一个圆圈,接着便绕着林肯开始了转圈。他们越走越快,嘴里的吟唱也变得越来越响亮。
“从守门人到至高尊主,您都是一视同仁。现在吾之所求,便会获得汝之庇佑!”
吐出最后一个单词后,兄弟们都停了下来,他们用手指结出一个六芒星印式,然后排着队,一个个将印式按在了林肯的背上。
林肯感到自己的背后传来一阵阵温热。
“演讲?监察官威尔斯不是邀请我参加那陵园的演讲么?”
一个点子突然出现在了林肯的脑海中,那一个个清晰的词句,仿佛神示。
数天之后,在那陵园之中。
一个戴着高长礼帽的中年人,对着人群,大声地喊着,
“……我们要使国家在上帝福佑下得到自由的新生,要使这个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永世长存!”
他那尖细的肯塔基腔调,在这一刻却变得格外雄浑。从这处偏僻的陵园中,一路传开去,一直传到了那葛底斯堡的战场上,一直传到了这片伟大土地的任何一个角落。
诺亚:(共济会)
影响范围:个体+机遇
属性:拥有之人,将会激发所有的潜能。时常于百思不得其解中获得最好的点子。于分崩离析之前力挽狂澜。如牛顿之被苹果砸,科学家之最爱。
征兆:特别容易吸引仇恨,经常被特定人群视为死敌,被刺杀身亡的几率急速增高。
正文 01 最苦逼的富二代
第一卷:此间有少年
01:
晚上八点,江南某城。
靠近市中心的一间出租房内,孟晋的手指在键盘上夸张地飞舞,黑漆漆的房间内没有灯光,只有那显示器映在他脸上的荧荧蓝光,还有那老旧台式机的风扇嗡嗡作响。
“啊哈哈!”到了最后,他的手指快到已经看不清动作,那噼里啪啦敲打着键盘的声音甚至盖过了风扇的轰鸣。
“gg。”这可不是输掉比赛后的怨念发泄,却是站在胜利者高度的优雅礼仪。作为一名兽族选手,孟晋的ap却可以轻易上300,在vs这样的平台内,一般的路人当然要败下阵来。事实上,在最后的一波大战里,孟晋的部队基本上是无损就拿下了敌人。当对手看到孟晋的小y先把魔牌扔到地上,然后喝下一个大蓝,再将魔牌捡起这样的极限操作后,就愤而gg离开了游戏。
(gg=good_ga,竞技类游戏结束时先敲出视为投降,后敲出为胜利者的友好表示。ap,代表微操作的一个数值。小y,游戏内的一个英雄。)
在这个年代,还在vs的对战平台内钻研war3(魔兽争霸3,一款著名的竞技类即时战略游戏)的,大概都是些上了年纪的大叔和那些大学里的某些宅男,当然,还有孟晋。
不过,孟晋可不是这个游戏的死忠。泰坦陨落,罗马2全面战争,刺客信条……让他觊觎的游戏千千万,只是这老旧台式机能够运行的游戏却屈指可数,而war3就是这些游戏中最有可玩性的一款。
“孟晋!过来下。”就在电脑前这少年沾沾自喜地准备看一遍游戏的回放时,出租房的客厅里就传来了一个独特的女声。那声音并不大,甚至初听时还觉得颇为恬静。可就在那平静的声调下,却有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命令感。
耸拉着脑袋,孟晋关掉了游戏,打亮了灯,拖着有些乏力的步子,走到了客厅里。
“喏,这是你的晚餐。从省会的金鹰帮你打包的。早点吃完就休息吧。刚高考完,也不要太放松了。等成绩出来还要填志愿什么的呢。”
一袭素白的套裙,发髻高盘,精致的妆容,指甲修得整整齐齐的手指拎着一个纸袋。
“哦……马老师。”孟晋接过了纸袋,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点了一点头。
“那么,你爸还在下面等着呢,文宇也在,那我就先走了啊。过几天我们来帮你搬行李。”听到了孟晋的称呼后,面前这女人的表情明显一僵,不过转瞬又露出了她那标志性的笑容,似是关心地拍了拍孟晋的脑袋,关上了门就走下楼去。那高跟鞋在楼梯间哒哒的声音,越来越远。
孟晋将纸袋里的餐盒拿出来,放到微波炉里加热时,瞥了一眼楼下。
那幽黄的路灯下,属于老爹的那辆大奔s350的发动机响起,接着悄无声息地从这小院子里驶了出去。
已经夏天了,没有空调的出租房里有些闷热,哪怕孟晋将风扇开得最大,身上的汗珠还是争先恐后地从毛孔中钻出。这一天,离他的生日没有多久,而他,即将十八岁。
孟晋一个人住在这靠着学校外的出租房内。刚才那个被他称作“马老师”的是他的后妈,和他的老爹还有后妈的儿子马天宇一起住在市郊的别墅里。叫她老师并不是毫无缘由,实际上,孟晋还在初中的时候,马芸就是他的班主任。不过当他那单身的老爹参加了一次家长会后没多久,她就成为了自己的后妈。
打开餐盒,将里面的食物当作一顿普通的晚餐来看,规格的确有点高。一小块香煎的鹅肝,几个新西兰进口的柠檬汁生蚝,半碗意大利通心粉,还有一块分层的巧克力芝士蛋糕。不过当孟晋满头大汗地一个人在出租屋里吃着后妈带来的残羹剩肴时,这顿晚餐又显得有些苦涩了。
其实在旁人眼里,从各种角度来说,孟晋都是个名副其实的富二代。老爹在90年代初就辞去了公务员的工作下海经商,不多久竟然混得风生水起。一个建筑公司让他在过去的二十年间赚了刚过亿的身家,让他的衣橱里塞满了范思哲和纪梵希,让他的手表都是江诗丹顿和劳力士换着戴,让他除了公务用的s350外还有一辆保时捷panara的顶配。当然,也让他轻易地就迎娶了号称“全市最美单身妈妈”的马芸,还让他,马芸,马天宇一家三口快乐幸福地生活在市郊的那栋法式大别墅里。
有着这样牛逼的老爹,怎么说孟晋都应该是学校内那个可以横着走的太子爷,让无数女生明里暗里议论纷纷无比倾心的贵族富少了吧?
错了。那样的人是马天宇。
如果一定要称孟晋也是富二代的话,那么前面还要加上个定语,“最苦逼的”的富二代。
至于他为什么苦逼,一切都要从他那奇葩的富一代老爹说起。
按理说,自己赚的盆满钵满,品味也颇为不凡,自己的儿子怎么说都是一个翻版的小二代吧?不。孟晋的苦逼生活,恰好就是一条和老爹逆向而行的单行道。
当周围的小伙伴们都开始玩任天堂时,老爹扔给了他一台小霸王;当小伙伴们升级为电脑时,老爹就扔给了他一台任天堂;当别人都开始用psp,ps2,xbox360时,他就拥有了第一台老旧的台式机。
初中的时候,他还曾经在某个瞬间为老爹给他整了一套阿迪达斯而感动,不过等上过一天学时,那段惨痛的经历就成了他这一辈子都逃不开的黑历史。“阿达迪斯(adadis)男”让他成为了整个初中最有名的笑柄。当到了高中时,马天宇连巴宝莉这样的牌子都穿腻了后,孟晋也终于有了可以在康威和美特斯邦威这样的牌子间选择的资格。
老爹总是嚷嚷着“年轻人要艰苦朴素”然后塞给他几十块钱的零花钱,而同时期马天宇的钱包里就只剩下成打的红票子,后妈马芸也老是给他一副那职业化的微笑,却总在对话间不经意皱起了眉头,背过去又不知道说着什么样的坏话。
面对这样的奇葩一家,孟晋作出了高考前独居的要求就显得再合理不过。秉着“能够节省上下学时间”的借口他就在高三一整年都独自生活在学校外的这出租屋内,虽然每天早上到校门口时,司机开着s350来送马天宇也就慢了个三分钟。
落得个眼不见心不烦。
三下两下就把这些精致的残肴扒拉到肚子里,孟晋惬意地打了个饱嗝。他可不是和老爸后妈还有马天宇在南京金鹰的西餐厅里正装进餐,怎么舒服怎么着。
他又踱到电脑面前,看了一眼平台内自己创建的房间内,没有一个游戏者。看来23级的级别和疯狂凯撒这响亮的名头还是让他有些影响力。于是披上了件自己最喜欢的白色套头衫,孟晋就下了楼。
六月初的天气足够闷热。不过孟晋却装腔作势地还将套头衫的帽子戴起,也许是受了太多的美国电影的影响吧,那些超级英雄平日里都是这打扮。不过路旁那些匆匆走过的行人都是一脸怪异的眼神,大家都换上了短袖,这个家伙长袖还要戴帽子,疯了吗?
“哼。其实一点都不热。”孟晋哼了句,径直走向了学校路口的那报刊亭。不远处就是扬舟中学的那宽敞的大门。
“哟,又来了哈?”报刊亭的老板是个老伯,对于这个有点儿古怪的少年很是熟稔。
“嗯,老规矩。”孟晋放下了帽子,在口袋里掏了一阵,52元,这是他目前全部的家当。
在奇葩老爹的管理下,他的口袋里就没有出现过大钞。可就算是每天的伙食只花上10块钱,他都会省下将近50快,来到报刊亭这疯狂扫货。足球周刊,航空世界,九州幻想,家用电脑与游戏,这些都是支撑着他度过断网的高三下学期的支柱。
“正好52,”老伯将一大叠早已准备好的书刊装进了塑料袋,递到了他手上,“不过收你48就好了,拿着这5快钱,去那边买杯凉茶吧,看你怪热的。”
老伯一同递过来的,还有一张原属于孟晋的皱巴巴五元钞票。
“……谢谢啦,许伯。”这一刻孟晋竟然有点儿感动。亲生老爹都可以将自己丢在出租屋内不闻不问,高考完了甚至都不屑于爬上三楼来见下儿子,而学校外的报刊亭老伯却主动减价让他去喝杯凉茶。
“还是亲生的么?”虽然这样的问题孟晋曾经问过自己无数遍,不过此刻这感觉却无比强烈。
拎着书,攥着那五块钱走向学校门前那排奶茶店时,一阵欢笑声又让他抬起了头。
一堆背着小包穿着漂亮连衣裙的女孩子手捧着奶茶,正围着一个男生笑得花枝乱颤。
而那个男生,孟晋却是无比熟悉,马天宇,自己的弟弟。当然是异父异母的。
没想到和老爸后妈去省会大餐了一顿的马天宇竟然没有一同回归那大别墅。一身蓝色的修身小西装,露出里面的v领短袖。似是无意撩动着他那烫过的卷发时,手腕上那崭新的欧米茄手表。经常被那些杂志内页广告毒害,孟晋一眼就认出了这是新出的dark_oon型号,估计要小十万呢。
孟晋又低着头,快速从他们身边走过。
就在路过的那一刻,他可是清晰地听到了那些女孩的声音,“看啊,阿达迪斯男,还穿着长袖呢,怪胎一个。”
“别管那个怪胎了,人都到齐了,我们走吧?”优雅的马天宇拦下了一辆的士,又十分绅士地拉开了车门,让那些个女生先上。
孟晋抬起了头,正巧对上了马天宇的眼神。
虽然隔着一条街,可他还是看清楚了马天宇的眼神——那淡淡的微笑,还有微微的摇头。和他的母亲自己的后妈一模一样。
看着马天宇那蓝色的西装背影钻进了车子,又瞥见了自己白色套头衫上那蘸着的不少油印,孟晋又将帽子扯住戴上,钻进了不远处的小奶茶店。
这样谁都看不见他的表情。
正文 02 九十九张好人卡
02:
5块钱刚好一杯凉茶。
接过了凉茶,孟晋自动地就缩到了奶茶店的一个角落里。虽然头上还古怪地戴着帽子,不过旁人却都没有多看他一眼。
有着空调的奶茶店,到了晚上还挺热闹。少男少女都捧着奶茶聊着天,一看就是高考完的学生,都是相约重游校园,或者是在学校附近集结活动之类。
正一点点地吸着奶茶,想着要不要开始自己打包准备搬回那个有点生厌的家时,不远处几个女生的对话却在不经意间吸引了孟晋的注意。
“最近好多人表白啊。前天刚考完,我们班上就有三个表白了,结果成了两对!”
“肯定啊。感情都压抑了三年啦,再不表白不就没机会了?而且要是成功了就爽啦,这可是一整个夏天诶!”
“诶,你们听说了没,八班的周安洛,向她表白的超过了10个啦,不过都被拒了……”
“那是当然,人家是女神啊,听说马天宇和杜三石对她也都有好感呢,但是为了面子怕表白失败都没敢动手来着……”
原本只是些无聊的八卦,可是当“周安洛”这个名字出现时,孟晋就变得严肃起来。
原因无他,因为周安洛也是孟晋的女神。
作为全市最好的中学,扬中新生入学的那天,便是这座江南小城里最重要的活动。一个个天之骄子们都会被全家老小以最隆重的姿态送到校门口,然后依依惜别泪流满面,虽然很有可能几个小时就能再次相见。
这样重要的日子里,当然也少不了评选。谁家最有钱,谁长得最帅,谁最漂亮,在入学的那天便是一目了然。而周安洛,便是毫无悬念,由当天参加入学的所有男生一致评选为的最美女神。虽然还有另一个名字“张李娜”也被提起很多次,不过周安洛的名字却一直被放在了前面,稳稳地压住了张李娜,而且这一压就是三年。
孟晋到现在还记得当初第一次见到周安洛的情景,一条白底蓝花的连衣裙,一双白色的罗马凉鞋,长发及肩,上面还有一个粉色的发卡。这样的装束,可能再普通不过,可是配上周安洛那清纯可人的脸蛋后,每一个男生都不由自主喃喃地嚷出了“女神”两字。也许综合其他方面,张李娜那超出周安洛不少,可哪怕张李娜是中韩混血,哪怕张李娜的老爸是个煤老板,开学的那天是辆宾利慕尚来送行,哪怕张李娜的身材似乎更好些,女神的名头却一直被安在了周安洛的头上。对于张李娜,旁人则更习惯于用“张大美女”的称呼。
可就是其他方面的普通,才让周安洛变得无法超越。孟晋是这样理解的,因为对他来说,周安洛的那惊鸿一瞥堪为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而对于张李娜的观感,则是怀疑她有没有去韩国整容。
“都在表白啊……”孟晋又吸了口凉茶,悠悠地叹了口气。
因为比起“阿达迪斯男”,他的另一个绰号可能在扬中更有名气——“表白狂人”。
既然说是“狂”,那就必须要用数据来说话。事实上,到目前为止,孟晋已经向九十九位女生表白过了爱意,可不幸而且可以预料的是,一个有着“阿达迪斯事件”前科的家伙,必定收到了九十九次的拒绝。
“要是没在扬中念初中就好了。”孟晋一直傻傻地以为,是因为“阿达迪斯”事件太有名气,所以在开学的第一天就被不少同样从初中升到高中的家伙认出后,导致了他的名字在第一天就排在了“周安洛”,“张李娜”等热门词的后面,也导致了他后来表白的一系列失败。
他到现在都记得来到新班上时,发现全班女生竟然有40名,足足是男生的4倍,哪怕除去周安洛张李娜,再减掉被剩下9个男生挑去的对象,仍然有29个女生可以选择时,笑容就出现在了孟晋的脸上。他当时就天真地相信,自己总有机会让某个女生喜欢上自己的。可是到了后来他才发现,自己挨个将全班的女生都喜欢了个遍,可还是没有一个女生垂青于自己。
在高一结束的时候,孟晋就完成了向全班女生(除了周安洛)表白的光辉伟业,可是结果不出意料,每一个女生都斩钉截铁地拒绝了他,而且都使用了诸如“你是个好人,但是我现在专注于学习”这样无懈可击的理由。然而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孟晋却发现当初拒绝了自己的女生却公然都交到了男朋友,于是他也第一次听说了“好人卡”这种东西的存在。
也许是认为班上的女生都太浅薄了吧,又也许是认为是自己选择的范围太狭隘了吧。接下来的两年内,孟晋将自己表白的对象扩大到了所有有机会交往的适龄女生,可是获得的答案却依旧是一个冰冷坚硬的“no”。当收到了九十九张写有“no”的好人卡后,“表白狂人”的名号就在扬中彻底打响。
然而当听到有人向周安洛表白时,孟晋那早已干涸的爱情之心似乎又跳动了一下。对于这个唯一一个自己不敢表白的对象,他还是傻傻地相信有那么一丝可能——只要自己不去表白,不被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