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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短篇鬼故事精编第36部分阅读

    说乌云,连白云也不多。虽然这些只是传言不可尽信,但挖出八棺一事,派出所里有详细记录,是千真万确的事情,只是政府为免引起群众恐慌,而刻意隐瞒而已。

    我询问过一些在广场工作的人,在四楼酒吧工作的小红说:“广场在晚上感觉蛮阴森的,而且经常会听见三楼有很嘈吵的声音,但三楼的商铺晚上都不开门营业,人影也没一个,不知道声音是那里来的。还有,要是从护栏旁边往大堂看下去,就会有一种想跳下去的冲动,所以我们都不敢靠近护栏,尤其是单独一个人的时候……”

    广场有问题是肯定的,但是有什么问题却不好说,更别谈解决方法。我们一队人搔穿脑袋也想不出端倪,只好去拜访一位较有名气的道士,听取他的意见。

    刚向道士说明来意,他就摇头叹息:“这个广场本来就不该建,现在除非把它拆掉,否则还会继续有人死在那里。”

    我请他详细说明,他说:“那一区是龙脉所在,因此人流如鲫,自古就是经商旺地。但广场的位置处于八颗龙牙之上,而龙牙又是暴戾之气最盛的地方,频现血光是必然的。清朝时,有一位高人以‘八棺镇邪’之术,将八具穷凶极恶的死囚尸体入棺,埋葬在八颗龙牙的位置上。原理相当于把安慰奶嘴放在婴儿口里,让恶龙安然入睡,暂不作恶害人。

    “然而阵法一成,八副棺材及里面的尸体一千年一万年也不能动,动了必然会使恶龙惊醒,轻则为祸一时,重则祸害一方。现在恶龙不但被惊醒了,还连口里的‘奶嘴’也被抢走,它只是偶尔害一两个人当作打牙祭已经很不错了。”

    我问他有没有解决的方法,他说:“除非把广场拆了,再施以‘八棺镇邪’之术,否则还会继续死人。”

    我把所有收集到的资料提交给上级,上级的回应只有两个字——保密!也就是说,这事将会不了了之,广场仍会继续经营,继续有人跳楼。

    我能理解上级决定,毕竟清拆广场将会触动一大群人的利益,而且也等于承认广场闹鬼的传闻,还可能使众多官员被拉下来,我想这才是重点。

    正所谓,人不为已,天诛地灭。一年多死几个人不算什么,但被拉下马,或政绩上蒙上污点,却是关系自己的一生的大事。孰轻孰重,当权者自有判断,平民百姓除了无奈接受,还能怎样?

    倘若在您所居住的地方附近有一个如上文所言的广场,劝君务必退避三舍,免得招来横祸。请注意,本文并非一个“故事”。

    第一卷  254 罗布泊诡异事件

    这个故事也是酒桌上听来的。讲故事的人是一个姓赵老司机,他为南疆某地区的勘探队开了一辈子的车。(具体哪个地区我就不说了,怕遇见熟人)50多岁就内退了。

    那件事发生在1992年。勘探队决定对罗布泊地区进行一次彻底的地质勘察。当时的罗布泊,已经彻底干涸,真正成为了寸草不生的不毛之地。勘探队派出了7名队员,两辆北京jeep(当时还没有陆虎,巡洋舰之类的)。老赵就是其中一辆车的司机。

    勘探过程很顺利,小队花了三天时间深入罗布泊腹地,取得了第一手的地质资料。但在回来的过程中,发生了意外。另一名司机开的车在高速行驶过程中为了躲避戈壁滩上的石块不幸翻车了,所幸里面的队员只是受了轻伤。但那辆老jeep却就此报废。由于老赵的车上已经放满了设备,人也坐满了,报废车上的三名队员是无论如何也挤不进来的。队长当机立断,自己与那三名队员一起留守在这里,由老赵和其他两名队员开车尽快到县里找一辆车接他们。为了减轻车的重量。老赵卸下了一些设备。在给留守队员留足了水与粮食后,老赵与其他两名队员赶紧朝县城开去。

    由于报废地点尚在罗布泊腹地,开车去县城也要一天左右。老赵以最快的速度,超目标赶去。走了有两个钟头,老赵忽然看见前方远远处有一个人影。老赵吃了一惊,这不毛之地怎么会有人呢?那人所在的地方也是车子的必经之地,强烈的好奇心驱使他加足马力,朝人影开去。走得近了,老赵看清了,那竟然是一个老者!!虽然现在赶路要紧,但在这种地方遇见人不能不管。老赵下了车,对那老人喊了一下,老人看起来倒不劳累,轻快得走过来。老赵说:同志,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啊?那老人说:我是考察队的,出来找水,迷路了。老赵心下怜悯,决定搭老人一程。老赵说:我们要去县城,你搭我们的车吧。老者看起来既不兴奋,也不激动。平静的说:好。

    车上的人给老者腾开一个位置。老者上了车。那老者看其来很书生气,戴个眼镜。开车过程中,老赵问那老者来自哪里。老者说:上海。老赵又问了一下他到这里来的原因,老者貌似话不多的样子,就简短地说来考察。老赵想老者可能是累坏了,也没再问。车上的队员给老者递了水,老者也没表现出饥渴的样子,也就象征性地喝了几口。车上的人觉得有些奇怪,那老头不像是困在这里获救,倒向是来旅游,随便搭个便车。

    路上老者一句话也没讲。车又赶了半天路。老赵与另两名队员要解手,于是就停了车。三人下了车,就留那老者在车上。三个人把尿都灌在了随身的塑料瓶里备用。在这不毛之地,尿也能救人啊。三人灌完了尿,准备上车。有个队员忽然叫出声来:那老人,不见了!老赵大吃一惊,赶忙过来一看,果然,刚才还坐车里的老人,不见了!!

    老赵急忙吩咐队员四处找找,奇怪的是,方圆都是开阔地,但那老人就如同蒸发了一样,就是没了!!老赵觉得十分不可思议。这是已近下午,老赵觉得现在回县城找车救那四个队友最为要紧,于是决定:不找了,先走吧!

    在那天的凌晨,老赵顺利赶回县城,找了辆jeep,又连夜赶回了罗布泊。在第二天的将近中午,救援的车辆找到了留守的队员。于是两辆车顺利离开了罗布泊,完成了勘察任务。

    在车上,老赵就向队长回报了见到老头又消失的情况。队长也是惊奇万分。说回去一定向上级汇报。

    回去后,这件奇事老赵一直念念不忘,多次找上级领导反应情况,但却屡屡不见答复。队长也汇报了,同样没什么结果。当时新疆还不大稳定,哪有闲工夫管你这种似真似假的事情,也就慢慢压下去了。

    两年后,老赵在一本书上读到八十年代年一个科学家在罗布泊失踪的案件。他忽然觉得那老者的脸确实与这个失踪的科学家几分相似,但又一想,科学家是在八十年代失踪的,但看到老者是1992年,差了好多年呢。但老赵越想越觉得老者长得确实像这位科学家。要是真是他的话,那科学家已经在罗布泊里游荡了近10年!!

    那老者究竟是什么人?他为什么突然出现,又突消失呢?老赵始终也没有找到答案。他想,这辈子,也许是找不出来了。。。。

    第一卷  255 火刑

    早在1986年,北京市就率先实行强制火葬政策(汉族)。时至今日,殡葬改革已开展至全国,骨灰盒几乎是现今每一个中国人的最终归宿。对比土葬,火葬的确有不少优胜之处,能有效防止病毒传播,更能节省大量土地。但在中华数千年的文化中,为何一直都是以土葬为主,火葬在史书中甚至鲜有提及呢?

    祖先的智慧是不容忽视的,现代所谓的科学与数千年的智慧沉淀相比,无异于管中窥豹。

    巡警队的小张带来一个老头子,他说这个老头子三番四次地跟火葬场唱对台戏,四处劝说别人不要把先人的遗体火化。这可是跟中央提倡殡葬政策背道而弛,但对付一个顽固的老人,别说使用武力,语气不客气点也不行。巡警队的萧队长跟我有点“交情”,这块硬骨头,他当然得掉给我啃了。

    小张挺有礼貌的,给我递烟点火,客套两句就火烧屁股似的溜走了,留下这块老骨头给我慢慢享受。

    老人家大多喜欢喝茶,所以我泡了壶十年普洱,打算跟老头子消磨一个下午。反而别的工作已交给其他队员去办,我能名正言顺的偷懒,细想起来,我好像很久也没放过假。当然,我的下属也一样。

    我和这位姓林的老头子就对坐在办公室入口处的茶几前,整个办公室就只有我们两人,很安静。这样的气氛很好,很适合聊天。

    我给林伯递了根烟,但他说已经戒烟多时了,我笑说:“我爷爷今年九十六了,还每天抽两包烟呢,他已经抽了超过一个甲子了。”

    其实我这样说,是因为我想抽烟,但如果对方不抽,我也不方便抽,毕竟现在是我的上班时间。林伯犹豫片刻,还是接过我的香烟,我立刻给他点上,不让他有后悔的机会。

    林伯深深地吸了口烟,惬意地闭上双目,仰天吐出长长的烟柱,然后对我说:“你爷爷百年后,千万别火化。”

    我真有点想吐血,爷爷已经是个百岁老人了,“百年”这个词实在不适合用在他身上。但林伯显然没注意到这点,接着又说:“对先人来说,火化不是一种殡葬方式,而是一种酷刑。”

    “何以见得呢?现在我国有十三亿人口,如果不推行火葬,那以后大部分人都得住到墓地里。”我说。

    “我年青时也是这么想。”

    “为何现在不这么想呢?”

    “如果你在火葬场工作过,你知道火化是一件多恐怖的事情。小朋友,让我告诉你一个故事吧……”林伯闭上双眼,像是回忆很遥远的过去,片刻之后道:“大概二十年前吧,那时北京开始推行火葬,省政府也响应号召出资建了个火葬场。

    “因为在火葬场工作终日要与死人打交道,愿意到这里工作的人没几个,而且当时正值经济起飞,是个当乞丐也能锦衣肉食的年代,要找人来这里工作谈何容易呢!

    “后来,火葬场好不容易才找来两个人,一个是老陈,另一个就是我。我们俩本来是‘捡骨’的,就是那种替别人把已入土两三年的先人骸骨取出,装入宝塔供奉的人。因为我们本来就是终日与死人打交道,加上火葬场也与政府沾上边,福利挺好的,所以我们就进去工作了。

    “当时,火葬是自愿性的,虽然政府有补贴,但是愿意送先人遗体来火化的没几个。因此,虽然火葬场就只有我们俩,但工作还是挺轻松的。我还经常开玩笑说,没有比这份工作更好的活儿。直至那一天之前,我也经常这么说……”

    林伯突然沉默起来,从他脸上的表情看来,似乎在回想起一些不愉快,甚至是痛苦的回忆。我一直都认为,要让一个男人放松,最好的方法就是给他一根香烟。

    林伯吸了口烟后,继续说道:“我记得很清楚,虽然已经过了快二十年,但我还是记得很清楚。那天,天色很阴沉,很压抑,太阳被厚厚的云层完全掩挡住。虽然那时是早上十点左右,但我也得把火葬场的灯全都开着,因为我们需要火化要一具遗体。那是一具老党员的遗体,其实那年头愿意火葬的都是些老党员、老革命。听说他是自然老死的,在和孙子散步时,突然说觉得很累,累得站不起来,就坐在地上睡着了。然而这一睡,就再没有醒过来。

    “没有大堆大推的纸扎品,也没有一袋袋的香烛冥镪,只有几束鲜花。我想这位安静地躺在廉价棺木内的老党员,生前一定是个清官,所以我和老陈做事时特别小心,希望他能舒舒服服地走完这最后一程。

    “现在的火葬场都是不让家属观看火化过程的,就算看也得隔着厚厚的玻璃。但在当时则没有这样的规定,家属要看的话,我们会让他们派三两个代表看,只要不妨碍我们的工作就行了。

    “我们小心地把老党员的遗体搬进火化炉,关紧炉盖,一切都跟平时没两样,只要一按点火键,半小时后,遗体就会化成一堆灰烬。可是,可是可怕的事情就在我按下点火键之后发生了。我到现在还记得很清楚,当我按下点火键不久,火化炉里传出一阵撕心裂肺的吼叫,在这之前,我从未听过如此恐怖的叫声,仿佛是从地狱深处传出来。

    “我和老陈都是终日与死人打交道的人,但也吓得几差点没尿出来。老党员的儿子及儿媳当时也在场,儿媳吓得跌坐地上,儿子呆了片刻突然大叫‘爸还活着’,接着就想冲上前打开火化炉的炉盖。

    “老陈见状扑上去推开他,大骂‘你不想活了,现在打开炉盖,我们都会被烧死’。他说得没错,火化炉是全自动的,按下点火键就不能停下来,如果强行打开炉盖,炉里上千度的火焰会喷出来,就算不把我们烧死,也得烧成残废。

    “但儿子可不管这些,与老陈打起来,不停说他父亲还活着,我们是杀人凶手之类的话。我见老陈有点拗不过他,就上前帮忙把他按下来。直至火化炉里再也没有传出那可怕的叫声。”

    林伯双手抚脸,把这段往事说出来,是释放感情,还是往伤口撒盐,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现在需要香烟。为林伯点燃香烟后,他又继续说:“事情后来闹得很大,但最终还是给压下来了。毕竟,这事要是传开了,殡葬改革就不可能再进行了。之后,上面下了规定严禁外人进入火化室观看火化的过程。虽然没有家属在旁,但我和老陈每次火化遗体时,同样是心惊胆战……

    “我算过,大概每火化三十具尸体,就出现一次老党员那样的情况。这二十年来,我不知道亲手烧死了多少人,我觉得自己的双手沾满鲜血,我是个杀人魔王,啊……”林伯突然失控,仰天吼叫。

    我把失控林伯制服,虽然他精神似乎有点问题,但并没多大攻击性。从医院得来的资料证实林伯三年前因精神病需长期住院,半年前病情出现好转,便回家休养。

    从林伯家人口中得知,他的确在火葬场工作了十多年,直至三年前,同在火葬场工作的老陈以自焚的方式自杀之后,他的精神就开始出现问题。

    我就此事向一位法医讨教,他说:“知道什么是假死吗?那是低等生物一种自我保护的原始本能,当遇到恶劣环境时,身体机能将会出现接近停顿的状态,跟真正的死亡极为相似。”

    “人类也会出现假死状态吗?”我问。

    “理论上不会,但是古今中外关于人类假死的记载屡见不鲜,不过总是把原因归咎于返祖现象,我个人认为并非如此。比如林伯所说的那个老党员,他并不是因为身体机能衰退而自然死亡,而是因为脑溢血或者其它突发性病因而引致濒死状态,继而激发出他的原始本能,进入假死状态以保存性命。但假死与真正的死亡从表面上看来,几乎没有任何区别,就算经验丰富的老医师也难以分辨。可是在火化炉内受到高温刺激,老党员立刻就从假死中苏醒过来……”

    “唉,可怜的林伯,他因此背负上了错不在他的心灵的罪责!”

    我们同时陷入了沉默。

    第一卷  256 灵魂鸦片

    自鸦片战争以来,毒品给我国人民带来无穷无尽的祸害,吸毒者妻离子散有之、家破人亡不乏。虽然政府屡次大力打击毒贩,但利字当头,挺而走险的亡命之徒大有人在。

    脸色苍白、双眼布满血丝的刘队坐在我面前,双手颤抖地捧着一杯速融咖啡。他是省公安厅缉毒处最资深的干警之一,终日与心狠手辣的毒贩交手,曾被毒贩用手枪顶着太阳|岤依然面不改容。但此刻,却为何如同惊弓之鸟?老实说,我很好奇,但我却不会开口询问。不在不合适的场合说不合适的话,是我的处事原则。

    刘队用了十五分钟才能把情绪稍微稳定,但他的口齿仍是不太伶俐,略为含糊地告诉我发现在昨夜的恐怖经历……

    “昨晚,全省统一行动抓捕那些瘾君子。本来,这并不是什么重大行动,无非是把那些寄生虫拧去蹲几天,或者踹到戒毒所,但是,但是……”其实,刘队这句话是经我整理过的,他的原话有点语无伦次,而且说了几句就不得不停下来,再次稳定一下情绪。能让一名老练的干警如此不安,绝非寻常事件。

    “大概凌晨一点半左右,我带着三名下属搜查一间出租房。间房有灯光,但敲门却没人回应,我就下令把门撞开,房门一开,我就闻到夹杂尿腥的浓烈烟味。房内污烟瘴气,一遍狼藉,衣物、饭盒、烟头烟灰铺满这十来平方的房间。房间内唯一的家具是一张单人床,床上躺着一名瘦得皮包骨的男人,他只穿着一条内裤,我能清楚看见他大脚内则严重发黑,长期注射毒品的瘾君子都是这样。而枕边的一小袋白色粉末,以及床边和地上那些使用过的针筒,还有注射用水及安定等针剂也证实了我的推测。

    “我守在门口,叫两名下属进去把男人抬走,另一名下属则用证物袋收起粉末、针筒等证物。就在这时候,这时候……”

    刘队说到这里,脸上露出莫名的恐惧,仿佛看见地狱苦境。我安慰了他两句,他没理会我,只是不停地翻自己的口袋。我知道他想要什么,给他递了根烟,并为他点上火。

    刘队三两口就把一根烟抽完,我再给他递了根,他的情绪才好点,又继续说:“我当公安二十多年,可以说没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的,但那一刻,我竟然被吓呆了……那个男人,那个瘦骨如柴的男人在我下属拉起他的时候……”

    刘队似乎极不愿意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但作为一名资深的干警,他知道必须告诉我当时的每一个细节。经过一轮内心挣扎后,他终于再次开口:“那个男人,不,那个恶魔刚被拉起就发出尖锐的嚎叫,我们都被吓了一跳,那叫声简直就像正坐在电椅上受刑的死囚。虽然他的嚎叫让人感到不安,但我们都是训练有数的警员,立刻就反应过来,准备把他制服。可是,就在这时候……”

    刘队顿了顿,内心似乎仍在挣扎着,但很快他就继续说下去:“那恶魔扑向拉起他的警员,张口就咬他的脖子。这样的事情我们经常会遇到,那些瘾君子吸毒后可能会发狂,有时甚至会发挥出比常人更大力量,但不管怎样,一个瘦骨如柴的瘾君子是不可能与两三个强壮的警员对抗的。可是,那恶魔竟然硬生生地把警员的喉咙咬破,鲜血就像喷泉一样喷出来,把整个房间都染血了。

    “另一个合力制服他的警员当场就吓呆了,其实我当然时也吓呆了。但恶魔似乎并不当一回事,推开被咬破喉咙的警员,扑向另一个……”

    刘队说着语带抽咽,男儿泪悄然落下,死去的是跟他出生入死的好兄弟,能不落泪吗?我递上纸巾,并再次为他点烟。

    刘队的情绪稍稳,又开始继续说,我想,他是怕想多了会说不下去,又或者想尽快结束这场“酷刑”。

    “恶魔扑向另一名警员,他的手就像匕首一样直插入警员的肚子,然后,然后发疯似的把警员的肚皮挖开,把血淋淋的内脏全掏出来……

    “那个收集证物的警员想逃出来,但被恶魔扯着他的左手,拿着装有粉末及针筒等物的证物袋的左手,硬生生地把整条手臂扯下来……

    “我到这时候才反应过来,我感到很害怕,害怕下一个就是我。我慌忙地拔出配枪,把八颗子弹全打在他身上,子弹打完了,我还不停地扣着板机,我怕这八子弹也不能把他打死……”

    送走刘队后,我很想亲眼看看这位“恶魔先生”,因为正如刘队所畏惧的,他并没有死去。当然,他已经失去了活动能力,正躺在医院,要不然我也不能在这里见到刘队。

    我带着鬼瞳来到医院,病房门外有四名真枪实弹的武警把守,由此可见,上级对此非常重视。这也无可口非的,能瞬间杀死两名训练有数的干警,并使一名重伤至残,而且被54式手枪近距离连轰八枪还死不了,如此危险的人物能不重视吗?

    出示证件、表明来意后,我们在主治医师及两名武警陪同下进入病房,武警进门立刻把枪口瞄准躺在病床的恶魔。

    年过五十的主治医师给我们解说恶魔的情况:“他一共中了五枪(刘队有三枪打空了),虽然都不是重要部位,但子弹都是贯穿身体的,理应当场就流血不止至死。可是他送院时失血量并不多,而且伤口已经自行止血,我从医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遇见这样的情况。我几乎不敢跟其他医生讨论他的情况,因为那怕是实习医生也会把我当成疯子看待。这实在太不可思议了!”

    “犯人什么时候会醒来?”虽然没经过法院审讯,我们只能称床上的恶魔为“疑犯”,但我现在却说不出“疑犯”这个词语。

    医生似乎有点犯难,不自觉的扶了扶架在鼻子上的眼镜,说:“他的头部没有受伤,失血量也不多,本应早就能醒过来。但是他现在却处于深度昏迷状态,就像电视剧说的那样,他随时也可能苏醒,但也可能永远也不会醒来。”

    鬼瞳突然走近病床,两名武警立刻警惕起来,集中精神瞄准。她凝神看着恶魔,片刻之后说:“他不会再醒来了!”

    哦,对了,我还没给大家介绍鬼瞳。她是个衣着时尚、打扮入时的年轻美女,在外人眼中,她跟普通的白领小资无异。但能加入我们小队的又怎会是个普通人呢?她异于常人之处就是她拥有一双与生俱来的阴阳眼,能看见一些常人看不见的事物。

    “有什么发现?”我问。

    “他的灵魂正在溶解,已经溶掉一半了。”鬼瞳说。

    对病房内的武警及医生来说,鬼瞳像是在说梦话,但受过专业训练的武警只管自己的任务,才不管鬼瞳的胡言乱语,医生也知道这不是个普通的病人或罪犯,所以也没有插嘴。

    “知道原因吗?”我说。

    “不好说,正常人的灵魂是奶白色的,悬浮于头顶三寸处,与大脑的大小相约,意志坚定者会散出耀目华光,反之则暗淡失色。而他的灵魂不但已变成暗灰色,还只有拳头大小,也许是中了降头术或者诅咒。我估计三天之内,他的灵魂就会完全消散,没有灵魂的肉体不会有苏醒的可能。”鬼瞳说。

    既然从医院得不有用的线索,那就只能换个方向了。案发现场就没必要去了,因为那十来平方的房间早就被翻个底里朝天,就差没把墙壁地板铲下来。

    我到鉴证科走了趟,取出从案发现场找到的少许白色粉末,根据鉴证科的初步化验,这些粉末有鸦片成份。我向来对鉴证科不抱太多幻想,他们所谓的最终化验结果,往往就是初步化验结果。因此,我要用自己的化验方法来化验这些粉末。

    “天书,把这些粉末化验一下。”我所谓的化验方法就是把粉末交给天书,小队的另一名女性。她是个典型的书呆子,眼镜镜片有寸许厚,不戴眼镜的话,十步之内必定会绊倒。正如我之前所说,能加入我们小队的必定有其过人之处,她的长处就是过目不忘。她很喜欢百~万\小!说,尤其是一些奇闻异志,加上她记性好,久而久之就成了一本活百科全书。这对我们小队的工作有很大帮助。

    天书花了一天才把化验结果弄出来,至于她是用什么方法来化验,我从来不会过问,就像我从来没想过拥有一双阴阳眼,我只要知道谁拥有阴阳眼就行了。

    “粉末由多种物质组成,虽然只化验出其中四种,但我能肯定它是灵魂鸦片。详细情形我已经写在报告上。”天书递给我一份报告。

    报告写得非常仔细,我摘录出其中比较重要的部份:

    成份:罂粟花、引魂草、曼陀罗花、经血等。

    罂粟花:镇静、镇痛效果超群,是鸦片的主要原料;

    引魂草:传说中生长在黄泉路上的诡异植物,但现实中亦真实存在,通过秘法炼制,能作灵魂药引之用;

    曼陀罗花:有强烈的麻醉作用,并能令使用者产生幻觉;

    经血:即曾与十三名以上的男性发生关系,并尚未生育的成年女性的经血,通过秘法炼制能起蛊惑人心之效,对男性效果尤佳。

    单凭以上四种成份分析,此粉末是“灵魂鸦片”的可能性达99。

    灵魂鸦片,古称“极乐勇士的祝酒”,出自千百年前印度某个崇拜湿婆神的部落,近几百年已鲜有所闻。

    该部落每年都会祭祀治疗与破坏之神——湿婆。祭祀方式是由两名手持兵器,全身的成年男子于烈火中撕杀,直至双双被烈火烧死为止。在此过程中,烈炎焚身的勇士不但没有露出半点痛苦之色,反而兴奋得不断欢呼呐喊。而且他们还表现出惊人的力量,往往能在烈火中拼杀两小时以上。其族人认为这是因为湿婆神在他们战斗的过程中,不断给他们施以治疗,所以他们才能在烈火中存活一段相对较长的时间。

    其实,这并非所谓的神迹,一切的关键在于祭祀开始之前,巫师给勇士喝下的祝酒。这祝酒就是混合了灵魂鸦片的“极乐勇士的祝酒”,常人喝用后,会在一定时限内处于极度兴奋的状态,身体机能几乎能发挥至极限。

    然而,灵魂鸦片的副作用是极其恐怖的,就是侵蚀灵魂。或者说,它是以燃烧灵魂为代价,让使用者在短时间内得到极大的快感,以及近乎极限的力量。

    看完天书的报告,我思考了片刻,便问她有什么看法。她露出一脸厌恶之色,咬牙切齿地说:“肯定是某个毒枭不知道如何得到了制造灵魂鸦片的秘方,把它造出来当作新型毒品贩卖。要戒除海洛英的毒瘾尚有可能,但是一旦沾上灵魂鸦片,至死之前都无法摆脱它。因为它不是肉体的毒品,而是灵魂的毒品。而且它还能使吸毒者在短期内发挥出体能极限,打家劫舍甚至抢银行金库也易如反掌。对毒贩来说,没有比它更好的毒品。”

    我点头认可,让天书去干别的事情。至此,我们的工作算是完成了,之后的事情就是把整理好的资料交给缉毒处。毕竟,我们的能力有限,我们还能做的就是把整理好的档案发到网络上,让世人引以为鉴,别走上吸毒这条不归路。

    后来,刘队终于揪出那个贩卖灵魂鸦片的毒贩,并把他打成残废。但是他只不过是个小小的分销商,真正制造的灵魂鸦片毒枭只能通过国际刑警抓捕。刘队因为此事

    第一卷  257 美女蛊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谁不想让自己变得美丽动人呢?就算我在之前就知道会有这样的后果,我也照样会使用‘美女蛊’。”说话的是一名姓冯的年轻女性,她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身体被绷带包扎得像木乃伊一样,只露出一张美丽的脸庞。

    我拿着冯小姐的身份证,一再向她确定身份,我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身份证上是一张相当丑陋的面孔,与眼前的美人儿实在沾不上边。冯小姐强调自己没做过任何整容手术,相貌的改变全因“美女蛊”——

    我以前很讨厌照相,除了证件相和毕业照之外,就再没有照过别的照片。我抗拒相照的原因是我长得很丑,从我的身份证上你就能看到我有多丑,简直就像妖怪一样。从我记事开始,身边的人都叫我妖怪,小时候还经常会被人欺负。长大后的情况也没有多少好转,因为长得丑,经常会受到不公平的对待。

    (冯小姐的语气很平淡,仿佛她说的是别人的事情,与她毫无关系。我再看看身份证上的照片,的确很丑,虽然不至于要用妖怪来形容,但说是恐龙也不足为过。)

    虽然长得丑不是罪,但是却活得比别人累。不论是工作还是爱情,我都要付出比别人更多,得到的却少之又少,有时候甚至什么也得不到。面对现实中的种种不如意,我选择了逃避,逃到网络的虚拟世界中,我在网上开店倒卖手机及配件,在qq和网络游戏中扮演着美女的角色。

    在网上我不用直接面对对方,不用担心别人会对我评头品足,这让我觉得很有安全感。倒卖手机的利润挺高的,因为我卖的都是翻新机,也就是用二手机换个外壳充当新机卖,虽然有时候一个月才能卖出一两部,但有时候生意也挺好的,所以我基本上不用为生活费而烦恼。

    工作上顺心,感情上也一样如意,因为网友不能直接看见我的相貌,就算我说自己长得很丑,他们也以为我只是自嘲而已。只要不和他们视频,不让他们看到我的照片,就能让他们有无限的想像空间,在他们心目中,我也许是个虚无缥缈的仙女。

    我就这样一直挂在网上好几年,直至我遇上了辉。辉和我住在同一个城市,所以有很多共同的话题,而且他很有学问,几乎是天上地下无所不知,他也很幽默,很会哄我开心。我们总有聊不完的话题,经常一聊就是一整夜。网上的关系维持了一年多,他好几次向我提出网下见面的要求,但我都以自己长得很丑为由而拒绝了他。可是,他却以为我只是害怕遇上坏人才拒绝他,并一再表示不介意我的长相。那个少年不多情,那个少女不怀春?其实,我早就爱上了辉,还经常梦见与他热情地拥抱、亲吻,可是我又很害怕“见光死”。

    在情人节那天,辉在我们常去游戏论坛中发帖子向我示爱,说不论我有多少缺点,不论我的过去如何,他也会不介意也会包容,并立下“今生非卿不娶,来世再续前缘”的誓言。他的举行让我很感动,看着显示器不知不觉就流下两行眼泪。

    我被辉的诚意打动了,答应跟他见面。我们约定在一间麦当劳中见面,那天我特意穿上最漂亮的衣服,还化了妆,其实这是我第一次化妆。我尽了最大的努力,把自己打扮到最漂亮,但站在镜子前,我还是忐忑不安,因为不管我怎样扮,我还是很丑。

    虽然我很害怕见光死,但我真的很爱辉,很想和他交往,因此我鼓起最大的勇气,踏入我们约定的地方。我在麦当劳静静地等待辉的出现,没过多久就收到他打来的电话,他知道我已经到步后,说马上就到,可是十分钟过了,半小时过了,一个小时也过了……他还是没有出现,我不断安慰自己,他也许因为塞车才会迟到。但两个小时后,我终于忍不住拨打他的手机,可是刚打过去,对方马上就挂断了。

    虽然我已经明白是什么一回事,但我还是给自己最后一点希望,给辉发了一条短信。手机很快就响起,但我却迟迟不敢查看短信的内容,因为我知道这条短信是我和辉之间的句号——事实也的确如此。

    自此以后,辉再也没有接听我的电话,当然也没有主动联络我。我想在qq上给他发信息,但他已经把我拖过了黑名单。我为此哭得死去活来,后悔答应与他见面,要不然我们还可以是朋友,我还能拥有一份虚无缥缈的幻想。

    我之前从来不抽烟喝酒,但那一夜,我独自坐在河堤的长椅上,抽着让我咳嗽的香烟,喝着让我呕吐的啤酒。我想用堕落的方式来麻醉自己,而我要堕落就只能独自堕落,因为我没有朋友,或者应该说没有真正的朋友。

    我喝得醉昏昏,干脆躺在长椅上睡觉。一个女生深夜独自躺在河边睡觉,也许你会觉得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但我却不觉得,我想除了神经汉和喝醉酒的酒鬼外,不会再有人会侵犯我。就算真的有人会想侵犯我,也许我该感谢他们,因为他们能让我变成真正的女人,让我能尝试到堕落的滋味。

    然而,我等来的不是神经汉和酒鬼,也不是夜巡的治安队员,而是一个奇怪的少女。这是一个很古怪的少女,她穿着火辣辣的小背心和超短裤,但却背着一个很土气的大竹筐,竹筐里还装满很多瓶瓶罐罐。少女把我摇醒后,问我为什么睡在这里。我没理她,在地上的塑料袋里拿出一罐啤酒,仰头就往嘴里灌,但马上又连带胃酸口沫一起吐出来。

    少女大概看出我心情不好,就从塑料袋里取出一罐啤酒,问我能不能请她喝酒。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有人陪伴我当然乐意,于是我们就一起喝酒。我的酒量很浅,几乎每喝一口就吐一次,少女从竹筐里翻出一个小瓶子,倒出几颗黑色的小药丸给我,说是能解酒的。我当时已经喝得醉昏昏,也没怎么想就把药丸吞下肚子。

    吞下药丸后没多久,我又开始呕吐,而且这次吐得特别厉害,几乎把胃也吐出来了。但吐完后,醉意全消,立刻就清醒过来,不由得惊讶于药丸的神奇。头脑清醒了点,我就开始和少女聊天,她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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