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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皇帝李治第34部分阅读

    口气,继而就是滔天的喜悦和自豪,其景可想而知。

    现如今的大唐,已经有李治孙子辈李隆基时期开元盛世的迹象,大唐像东方明珠般,释放独属于自己璀璨文明和盛世的光芒。

    大唐的军队在破突厥、征辽后,强大有目共睹,无数西域小国派使者前来朝拜结交。

    而征辽一役后,那幸存的五万大唐军,如今也都是皇家军校学员,百战而归,不仅仅是身份地位的提高,而且所得赏赐也让他们大发了一笔横财。

    尤其是李治宣布,军不干政,政不糜军后,大唐军队的发展,卸掉了一身沉重的负担,那些文官在不用担心自己的权柄之后,对于军队的建设也不再如平常那般阻扰。

    一时间,大唐军队如脱缰的战马,肆意的加速狂奔在天地中。

    只是大唐军队至今还是人力不足,这就是农耕民族的缺点,游牧民族可以全民皆兵,女人孩子齐上阵,而农耕民族却必须保持相当大一部分壮年男子用于生产。

    所以在有了高句丽、新罗、百济三国俘虏后,李治将最精壮的挑选出十万人,让玄奘在这些人中传播佛学,再配上军中天下党的政委党员洗脑,争取让他们心向大唐,让红军的坚毅和狂信徒的疯狂,早日的在大唐结出饱满的果实。

    打造出一支强力军队,也让大唐的军力缓和一下。

    只是就算如此,大唐的军队在李治看来还是不足今后之用,李治对大唐军队的改造,参考了后世的集团军制度,新军中分主战部队和辅助部队,不过这样,也使得将来会有很多军队不满员。

    坦白说,这也是没法子的事,谁让李治受后世邓爷爷的影响,兵贵精不贵多,对大唐士兵的要求太严苛了。

    年龄、身体、甚至还有政治倾向,那都是要考核的。

    可不是像以往那样,什么人都要,不仅浪费国力,而且军队战斗力减弱,打起仗来,后勤加重,全靠人海战术欺负人。

    大唐的风光是需要底气的,如今离昔年强汉霸世,还是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想要如后世动辄百万大军,更是一件为期不短的事,很难!唉,隋末之后,中原都快被打烂了,十室九空,人口凋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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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行入内后,众人看着周围青石铸就,涂上白石灰的整齐士官宿舍,还有办公楼,这种极具现代气息的平房,引得一干臣子们啧啧称奇。

    作为大唐皇家军校的副监工,房遗爱妙趣横生的向李治一干人等进行解说。

    程咬金凑房老爷子边上,用肘撞了他一下,笑嘻嘻道:“房老大,你家那两个小家伙,如今都很是出息啊。”

    房老爷子听了后,矜持的笑了笑,仰起头,摇头摆尾的悠然向前走去,也不言语。

    后面一脸惊奇的程咬金,郁闷的嘀咕道:“这老小子拽起来了,尾巴翘的这般高。”

    视线内,一队队的方阵,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之内,教官大吼着,让学员们列队操练,哪怕李治等人来了,也依然一如既往,丝毫不因为来人身份的尊贵而停下。

    一长两短的哨音中,笔直有力的正步,沉重有力而又节奏的脚步声,在校场上回荡。

    待看到李治等人走近后,才大喝道:“全体都有,向陛下敬礼!”

    呛啷之声中,一柄柄寒光四射的横刀被拔出,斜指上天,面向李治方向。

    李治看了,也是对着众人大喝道:“将士们幸苦了。”

    “一切为了帝国!一切为了校长大人!”方阵中的军校学员们大声回应道。

    在李治过去后,“唰”的一下,斜指降天的横刀,嗖地一下回收,立于右手一侧,动作整齐划一之极。

    李治尽管心头火热,但面上还算平静,反而是后面李靖、程咬金、长孙无忌等人,失了镇定的形象。

    几十个军阵,李治每走过那个军阵时,那操练中的军阵就会停下来,一如刚才,待走后再重新操练,皇帝的威严在此时此地尽显无疑。

    当李治来到校场上的点讲台上后,俯视下方无数错落有致的军阵,一旁的李业栩不知何时出现在李治左前方,对着下方已经停下来的军阵大喝到:“向陛下见礼。”

    “大唐皇帝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数千人拔出横刀向天,身体笔直,屹立如那经过万载岁月,千年风霜雨雪洗礼的苍松,气势铺天盖地。

    横刀如林,点将台上的李治,呼吸瞬间一紧,面容也潮红了,大口大口的吸气,目光中雄心勃勃,灼热得堪比头上的烈日。

    李治深吸一口气,上前大吼,声音化成声浪,滚滚而去“大唐皇家军校的学员们,你们看到了你们头顶上的国旗了吗?这就是我们大唐的国旗!你们一定看到了!那炽热的骄阳,那幽美的月牙儿,他们是天空的主角,是岁月的见证者,但是他们却在金龙的脚下瑟瑟颤抖,那金龙不是朕,而是所有大唐子弟们,你们都是炎黄子孙,是龙的传人,你们代表着大唐人民的荣光,无论你是汉人,还是突厥人,抑或是柔然人,只要你是大唐子民,你们的一切,就都在我大唐的保卫之下。大唐的将士们,让太阳能够照耀的地方成为我大唐子孙们生长之地吧,大唐的将士们,正如朕给你们看到的世界地图,正如你们的军歌《征服天堂》,在未来,朕要带领你们,去征服天地,去征服天堂,征服一切!!!”

    这是李治同学的最后一句话,也自此之时,为今后的大唐军队定下了最重要的定义:保护和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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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小妖,小妖会继续努力的!!!谢谢各位大唐的兄弟们了,谢谢!!!

    第二十九章 神秘客人,太华山下

    当李治从大唐皇家军校回宫后,天上纷纷落落的,下起了初冬以来的第一场大雪,柳絮一样的鹅毛大雪在天空中飘飘洒洒,不一会儿,大地就好似披上了一层雪白的大衣。(顶点小说手打小说)

    在距离大唐帝都长安城以东一百二十多里的华阴县境内,五岳之一的太华山脚下唯一的一所客栈,此时却迎来了风雪夜归中的第一班客人。

    有一声没一声的听着屋内炉子上烧开的水,发着的连续不断的“嘟嘟”声,那是水泡被热气胀破的声音,在温暖如春的屋内却好似被放大了数倍。

    这家独特的客栈的掌柜,名叫张三贵,是一个矮矮瘦瘦的老汉子,要不是身上厚实没有补子的袄子,那样子和一个地里刨食的老农,是没有多大分别的。

    乌黑的有点发亮的手,杵着自己的下巴,此时张三贵正有气无力的耷拉着自己的眼皮,打着盹,那上眼皮和下眼皮不时的还要纠结在一块儿,外面下起了大雪,天地间一片苍茫,雪落人间,十来米外都看不见人影。

    “呼!”

    客栈厚实的帘子被掀开,一个同样矮小的身影,快速的闪了进来,老掌柜眼睛猛的一张,一看是店里的伙计王小五,那双一瞬间闪烁细小精光的眼睛又重新闭了上来,浑浊沧桑,眼角还有一块巴巴的青黄的眼屎。

    “啧啧啧,这鬼天气,雪下的跟磨盘大一样,看来明年地里的庄稼可得疯长不可。”

    王小五骂骂咧咧的,使劲的拍打着身上的积雪,脖子上雪花被屋内温热的空气包围着,化成一道细细的冰水顺着王小五脖子流进背里,让王小五打了一个哆嗦。

    张三贵勉强打起精神,划拉一下乌黑的爪子,低闷的斥道:“小王八蛋别偷懒,马喂完了没有,这雪一旦结冰,天气可就冷了,冻伤了驿站里的马,仔细你的皮。”

    “知道啦知道啦,不都弄好了吗,不信你自己去看去。”王小五不满的抗声起来,看得出也是一个倔牛脾气,好像想到什么,王小五搓了搓手,凑到张三贵的柜台前,趴在上面,嬉笑讨好道:“我说掌柜的,你看外面这雪下的,都看不清远处的太华山了,要不,今儿个我们就先歇着,早点回去,也好过在这儿耗着不是。”

    张三贵还是浑身没力的趴在一米五左右的柜台上假眯,眼皮都没抬一下,老神在在好似没听见王小五的话,老半天才嘀咕了一句:“不行!”

    王小五还待再说什么,客栈外突然响起了一阵碎乱的马蹄声,踏着被大雪浅浅覆盖的泥土,闷闷的,但却很是急促。

    “妈的,这回是真的不用歇着了,唉,既要开驿站还要开客栈,所幸薪俸还可以,要不然早不干了。”王小五将小二必备装备之一,毛巾往肩上一甩,未动声先传,叫道:“客官是宿夜还是准备打尖啊?”

    王小五心中暗骂的迎了出去,这里不得不提一下。

    李治在过往的十数年岁月里,征询了自家老头子李世民的同意后,将天下每一个驿站都发展成了驿站和车马店的综合体。

    这样的新式驿站,不仅可以供官府之人传递文书和情报,来往途中食宿、换马,还能够供南来北往的商人和游行的士子住宿,贴补朝廷每年花在驿站上的大笔银钱。

    这一换算下来,每年竟还能替朝廷小赚一笔,而且最重要的是,李治可以将自己的锦衣卫像天网一般,撒遍天下,疏而不漏。

    顺便说一句,这种新式驿站的名字,为了简单好记、有特色,全部都叫做“有间驿站”。

    闲话休提,再说那王小五,前脚刚刚迎上去,那厚实的牛皮门帘就被掀开了。

    寒风卷着飞雪一下子吹进了客栈,就连屋内炉子上狰狞的吐着舌头的火苗,都好似墙头草,在风雪下,向一边倒去。

    王小五本能的向后扬了扬身体,眯起了眼,柜台上的张三贵也是一个哆嗦,清醒了,两人这才打眼看去。

    一身黑色裘衣的中年壮汉踏进了屋内,分开两旁,一左一右的将门帘掀开,进来一个身材略显瘦弱的年轻人,年轻人一身白色狐袍,名贵的很,身后则是十来个同样黑色裘衣的壮实汉子,这些人的头上全部都带着斗篷,微微低着头,看不见眼睛,只露出鼻子以下的嘴角。

    因为天气渐冷,一路狂奔之下,嘴唇冻得铁紫,看得出这些人是长时间策马疾驰,因为他们的背后基本上都看不到什么雪花,但前胸却能形成积雪了。

    这一进门,就自主的拍打着身上的积雪,但不同于王小五的骂骂咧咧,这群神秘的客人全都是一声不吭,好似哑巴了一般,沉默中透露出一种生人勿近的距离感。

    王小五做店小二也不是一天两天了,长久的历练之下,这逢迎拍和的本事、分寸,也不知不觉间拿捏十分到位,离最近的客官足足有一丈的距离,王小五弓起身低头谦恭的道:“各位客官一路奔波,不知是打尖还是住店,要不小人先给几位客官上点热汤暖暖身子。”

    那瘦弱的年轻人身后,一个格外粗壮的身影,猛的闪现在王小五面前,吓得王小五向后退了一步,那柜台后的张三贵眼角闪过一丝精光,却是一闪而逝,随即又恢复那一副半死不活的老农模样。

    这个粗壮的中年人,没有抬头,但温和的竟略有点细腻的声音却让王小五心情莫名松了不少。

    “这位小兄弟,去给我们准备一口热食就行了,如果有熟牛肉,也不用管多少,热热就给我们都端上来吧,对了,最好再热几壶酒就更好了,大冷天的我们家公子也要暖暖身子不是。待会我们吃过就走,哦,对了,这是我们的饭钱。”

    中年的粗壮汉子的话语中隐隐间以那瘦弱的年轻人为首,但看其他黑袍汉子的反应,好似又是他们的首领。

    中年汉子随手掏出一块拇指大的银角子,除了付饭钱,还能让王小五小赚一笔,但也不算阔绰,如那走南闯北的普通商旅一般,前提是没有那一身神秘的打扮就更像了。

    王小五心头一喜,如今这银子可是越来越值钱了,赶忙点头哈腰的上前接过,还撇了撇眼一边仍然趴在柜台上的张三贵,心里一松,急忙往后面厨房跑了去,就连肩上的毛巾,都被带起的风吹的飘了起来也不甚在意。

    一行人各自找了座位坐了下来,那中年的粗壮汉子和瘦弱的年轻人两个人一桌,其它黑衣汉子则是四个人一桌,刚好两桌,不多不少。

    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十人才刚刚坐下,那一边王小五已经抱着三个白瓷大汤碗过来了,颇有点技巧,大汤碗里则是滚热的露着浓浓热气的牛肉。

    也没切,就这样端了上来,冒冒失失的,看得出王小五很激动,不知是银钱的作用,还是这些神秘人隐约间摄人心神的气势。

    但出奇的是,这伙明显非富即贵的人竟没有在意,不待吩咐王小二,纷纷各自取出匕首,切肉吃了,就连那年轻人也是如此,看得出这些人确实是饿了不浅。

    十个人同时取出寒光烁烁的匕首,王小五心神猛的震动起来,也不敢再看,赶忙低转着头回到后面厨房,继续忙活起来,将后面蒸好的热馒头和米酒端上来。

    那柜台上的张三贵此时却表现的慌慌张张,随即面上露出强压下吃惊的样子,低下头,也不敢再看这群神秘的客人。

    隐约间,那领头的粗壮汉子,看了张三贵一眼,不知所谓的点了点头,好似放下心一般。

    这群人各自取食,彼此间也没有相互耳语,屋内多了十个人,但还似刚才那么安静,屋内“嘟嘟”的开水声音,声声入耳!

    “哒哒哒!”

    又是一阵马蹄声在驿站外凭空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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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更送上,今晚三更拜上。

    第三十章 千钧一发,这不是武侠

    和刚才的碎乱想比,这一次来人要少得多,听声音,好像只有三匹马而已,但屋内另外两桌的八个粗壮汉子,却是微微马蚤动起来,右手同时伸进黑色裘衣内,按住了自己的左腹,一股煞气凭空的在店内升起。(顶点小说手打小说)

    门帘再次被打开,首先出现在屋内的是一把刀柄,刀柄拨开门帘,门帘露出一个不大的缝隙,然后外面的身影,迅若脱兔般,闪入驿站内。

    看到这三人,驿站内的气氛瞬间紧张到了极点,一阵“卡擦”声响起,刚刚抱着一笼馒头跑到前厅的王小五呼吸一紧,他听得出来这是刀出鞘的声音,以往自家杀猪宰羊磨刀的声音就和这十分相像。

    王小五可从没有见过这样的场面,一时间抱着蒸笼愣愣的站在那里,不知所措,平时的机灵劲,也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那领头的护卫首领和年轻人一直是坐着的,颇有泰山崩而面不改色,此时那年轻人继续取食,而护卫首领模样的中年壮汉,却拿下了斗篷,缓缓的站了起来,露出一张略显粗犷的虬髯,皮肤却很是白皙细腻,眼神中精光四射,在雪光的映射下,放佛能摄人心魂,盯着突然出现的三人略带点感慨道:“你们不该来。”

    “可是我们已经来了。”这是三人中带头之人所说,男中音,低沉低沉的,很那些壮汉不同,这三人一个中年、一个青年还有一个少女,感觉竟是颇为瘦弱,但对面之人表现的却甚是忌惮这三人一般。

    “”

    又是一阵沉默,后来的三人中,那个青年,此时早已在那上窜下跳的拍着雪,像一个闹腾的猴子一般,露出剑眉朗目十分英俊长相,嘴上挂着邪邪的微笑,怎么看也像是一个俗世佳公子,红尘大丈夫,当然,前提是左肩上没有扛着一把未出鞘的横刀。

    “我说各位,一路上死了那么多人,和我们饶了那么多圈子,就是为了来太华山?唉,何必那么幸苦呢,早死早超生,不如就让我西门十三送你们早日投胎,如何,哈哈,能死在我西门十三的刀下,十八年后必定又是一条好汉。”握着横刀的刀柄,西门十三用刀鞘拍了拍自己的脖子,很嚣张的狂笑着,激怒着对面之人,但眼神却一直清明,没有离开过对面十人的一举一动。

    “今天是最后一战,临死前你们也吃饱了,可以上路了。”这么酷的话,当然不是西门十三那个热血脑残型能够说的出来的,小姑娘西门十四红唇轻启,说出的话却比屋外的白雪还要冷上三分。

    那三人中的老大,西门太一,一直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和那护卫首领模样的中年人对视。

    “唉,公子,你从后院先走吧,如今已到了太华山,卑职看样子以后很难再保护公子了,公子以后要多多保重,这三人,就让卑职和卑职的属下拼死阻拦吧,断不会让他们威胁到公子的性命的。”护卫首领带着点感伤的叹道。

    那一直取食的年轻人停下了手中的匕首,沉默的点了点头,抬头深深的看了护卫首领一眼,又看了看其它粗汉,拱拱手,就往后院走去,西门十三三人也没有拦的意思,那年轻人走到门口,背对着众人,沉声道:“沈忠,活着回来见我。”

    说完,身形一闪,没入屋外的风雪之中。

    沈忠苦笑的摇摇头,看着对面的三人,道:“临死之前,问一下,不知我那二弟,如何了?可完成了心愿。”

    西门十三转过头,撇着嘴,装作什么都没听到,西门十四这个凶悍的小姑娘也是,只有西门太一沉吟了一下,才道:“且告知沈兄,虽然鄙人与沈贤沈指挥使同属一个主公,但我们和沈指挥使并不是很熟悉,不过听说他在征辽大战中,他辖下亲自训练的夜行卫,助主公屡屡破城,立奇功,如今深受主公信任,沈家如今很是兴旺。”

    沈忠欣慰的点点头,感慨道:“虽然二弟背弃了父亲的遗志,投了李氏皇族,但如今看来却也保了我沈家一脉,将家父一生轻身功夫发扬光大,为国立威,不多乃父‘肉飞仙’之名,如今想来,昔年二弟的背叛倒也可以博得父亲在天之灵的原谅了。”

    “哼,自古以来朝代兴旺本是常事,如今我大唐威震宇内,万国来朝,扬我汉人荣光于四海,却还抱着前朝余孽的大腿,笨,比猪还笨。”西门小姑娘一脸的不屑,要不是估计着眼前这家伙是夜行卫指挥使沈大人的大哥,早抡刀子上去了,哪有这么废话的,明显和自己冷艳桀骜的气质不符嘛。

    听了西门小姑娘的话,沈忠哈哈的大笑起来,拎起桌上的酒壶,猛的灌了一大口,仰天狂笑道:“我沈忠秉承父命,有我沈家一人在,必保杨家一脉一息尚存,以报杨皇昔年对我沈家知遇之恩,做一忠孝两全之人,烈女不嫁二夫,忠臣不侍二主,我那二弟既已保我沈家一脉,再无遗憾,这父亲的遗言就让我这个做大哥的一力承担吧,让他去追求他要找的富贵吧,哈哈哈。”

    西门十三摸了摸鼻子,这是他每次动手前的征兆,怎么改也改不过,从这点上说,作为一个顶尖的刺客,却是很致命的,可惜西门十三的武艺真的很高,高的即使有人发现他的动手预兆,也阻止不了。

    在沈忠笑声中,闪电般滑步到那八个大汉身边,面色漠然不变的抽出扛在肩膀上的横刀,在空中划出一条优美的弧线,那早已虚势而动的八个粗汉,齐齐大吼。

    吼声中,两个粗汉,已被西门十三横刀划破喉管,一条红色的西线出现在那两人的脖子上,红线渐渐的崩开,张开成一道粗大的血色大嘴,鲜血好似喷泉般从中汹涌而出,激射在半空中,带着丝丝的热气。

    而此时的西门十三却已经退回了原处,横刀入鞘,其身其刀,不带一丝鲜血。

    另一边,好似心灵感应一般,在西门十三动了的一刹那,西门太一和西门十四也动了,西门太一缠住了同样即时而动的沈忠,另一边西门十四,左手一道血色的虚影迸射,如电蛇般缠住一个粗汉的脖子,一拉,“卡擦”一声。

    另外幸存的五个粗汉此时长刀已经齐齐劈向西门小姑娘,手一抖,虚影收回,乃是一条遍布倒刺的鳞状长鞭,狰狞可怖。

    西门十三眼睛眯了起来,如雷动般,梦幻的架住了五把长刀,西门小姑娘左手一番,一枚小巧的飞刀突兀的出现在掌心,一甩,“嗖”的一下,划破长空,之间那剩下的五人直直的向后倒下一人。

    说来话长,一切却都是在电光火石的霎那,被西门太一缠住的沈忠大吼道:“放箭,快。”

    “小心,袖里箭。”西门太一脑中电光一闪,惊道。

    但在这么近的距离里,袖里箭却是利器,西门十三大惊,身形原地猛地一个旋转,将一个粗汉的手臂接着旋转之力,斩断。

    但另外三人的袖里箭却借此射了出去,直奔西门小姑娘。

    “嗯哼!”

    虽然拨去了两支袖里箭,但还是有一只射中了西门小姑娘的右胸,所幸被西门小姑娘左手及时夹住了,没有穿胸而过,而借这个时间间隔,西门十三像是足球队员进球后跪倒滑行一般,滑进剩下三人缝隙间,不知从哪里又变出一把横刀,双刀挥舞般从三人间划过。

    没有转头再看,西门十三扑到西门小姑娘跟前,惊恐的叫道:“十四,你你怎么样了?”

    脸色苍白的十四,苦笑道:“箭口不深,但箭上有毒。天啊,小呃”

    西门小姑娘眼睛猛的惊恐的叫了起来,西门十三一怔,在西门十四眼中倒影看到了那只端了一只手臂的最后一个粗汉,竟捡起了袖里弩,射向西门十三。

    “完了!”这是西门十三最后一个想法,意外总是在所有人想不到的时刻发生的。

    但就在这时,“嗖”,数枚弩箭将断臂的粗汉射倒,千钧一发间,救了西门十三一命,这不是平常弩,而是连弩,哪怕是军中也很少有的,一来威力比不上军弩,二来造价颇为昂贵,但在近距离,却是无敌利器。

    一时间,哪怕是最后困兽犹斗的沈忠也不由的看向的弩箭来源之人,竟是--张三贵,是他,怎么可能是他!

    西门太一不能也不想马上杀了沈忠,毕竟人家是夜行卫指挥使哥哥,能不杀就不杀,现在看其分身,弯腰近身,一个贴身靠,鲜血猛的碰出,身形弯成一个满弓倒飞了出去。

    摇摇头,张三贵叹气道:“唉,你们是夜刺卫的吧,不用猜了,我是夜鹰卫的,老了,快退休了,来这个小驿站安度晚年,没想到这样都能遇到事,同属锦衣卫,不想看这个小姑娘死,就出手了,呐,这是我的令牌。”

    趴在柜台上瞄准的张三贵收起了连弩,掏出了一块明晃晃的铁牌,十分像后世的不锈钢,上面一个大大的“鹰”字,后面则是代号。

    西门十三和西门太一对望一眼,滔天之幸啊,在这里都能遇到锦衣卫的,虽说天下驿站中锦衣卫隐藏不少,但像这样的小驿站,一般是不会有的,当真是滔天之幸啊!

    急忙从怀里掏出解毒丹,让其服下,再掏出另外一颗,外抹。然后西门十三将西门十四小姑娘交给西门太一。

    拎起横刀,来到已经气息奄奄的沈忠面前,面色铁青道:“忠孝两全吗?好,你家十三爷今天就成全你。”

    刀尖向下,高高举起,猛地

    “小兄弟,给沈某的面子吧,我这哥哥已经废了,你们放过他吧,回去我会和你们档头亲自说的。”话音中,一个身影在西门三人的感知之外,出现在屋内。

    紫色蜀锦的飞鱼服,胸前则是青天白鹤,乌纱帽,腰间金色刀鞘的横刀,后面隐隐现出十数名红色飞鱼服的身影。

    西门十三心中一叹,可惜啊,手中的横刀无声无息的被收起了

    张三贵心中感慨:这都什么事啊,一波三折的,还是无知是福啊。想完,看了看早就吓晕了躺在地上挺尸的王小五,颇为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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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更,这不是武侠,别误会哦。

    天雷阵阵的自白?唉,传罢!

    《大唐皇帝李治》从开始到如今也有快一个多月了,说句心里话,小妖没想到会走到今天。(顶点小说手打小说)

    当初小妖写这本书的时候,完全是抱着推到武媚娘这个畸形而又变态的而去的,室友和我打赌最多也就五六万字就会太监,当时小妖很无耻的只是笑笑,因为小妖确实想太监。

    不信的话,你可以看作品相关“养肥了再上传?”,就可以知道当时小妖的心情了。

    这就是为什么读者们老是说,一个刚刚生下来的孩子,声带都没发育,就能说话,而且表现的那么妖孽,难道不怕被灭?

    当然不怕,因为小妖当时真的只是写的玩的,一切都是玩,有人又会骂,你既然写着完,干嘛还写,还传到网上,这不是坑爹吗?当时小妖没想那么多,也还没有上升到这种道德程度,所幸没太监。

    小妖喜欢晴了大大的《调教初唐》,六兆多的书,至今已看了三遍,甚至曾今熬通宵看他的书,笑爆掉了,不怕得罪无数历史档大大,小妖最喜欢的,唯一看三遍的就是《调教初唐》,乃是历史类的扛鼎之作。

    我在我的第六章的后半章,参考了他,像我喜欢的晴了大大致敬,(上面有说),他的书一直是小妖的追求,你会说小妖无耻到极点,这是抄袭,还说的如此冠冕堂皇,呵呵,说实话,小妖写第六章之时,已经决定在下面十章内推到女皇,然后太监了。

    但后来我室友说,这样你会被那些投你推荐票的读者骂死。

    小妖很懒,又宅又腐,前途未卜,每天上万字更新,影响学习,打字又没有大大们快,在电脑旁边都快累死了。

    但还是继续写,因为小妖发现有人投我的评价票,这是要钱的啊。

    第一次写历史对小妖来说很大挑战,很多地方小妖不知如何写,天天遇到瓶颈,想的快爆掉了,后来总算坚持下来了。

    不知各位有没有注意,小妖前期的章节参考了许多,《调教初唐》《秦歌一曲》《铁血大明》《西游记》《神雕侠侣》《明朝的那些事儿》《货币战争》《边城浪子》《新大秦帝国》《伯罗奔尼撒战争史》《厚黑学》《秋雨散文》《张爱玲散文》鲁迅的《朝花夕拾》果戈里的《死魂灵》,另外还有一些玄幻仙侠类书籍。哦,对了,还有百度百科。

    为了这本《大唐皇帝李治》,小妖参考了很多书籍,曾经为了鲁迅对于中国人民的人性描写,找了几个小时,要对于所有读者陌生,但要犀利经典的语句才行。

    有人觉得《大唐皇帝李治》这本书实在是狗血,天雷阵阵,应该扑街,什么“小桂子”应该是清朝的才有的称呼,太子不应该称“本宫”,唐朝的太监不能称“臣”,后来干脆直接脑残2b的骂起来了。

    小妖很想一笑了之,甚至不看,但为了尽版主的责任偶尔也加加精华,也只能看看了。

    但每一次看了之后都感觉很压抑,突然衍生出一个念头“写书确实是又贱又脑残”,那些不为了钱写书的更是脑残到极点,别人骂你,你还要更加辛苦的码字,恐怕这就是很多人最后太监的原因吧。

    推荐票、打赏固然重要,但最重要的还是认同和鼓励,小番茄的第一本书《星峰传说》,据说,之前也是扑街作品。

    小妖不是月关,不是庚新,也不是特别白,更不是晴了大大,今天看了新一期的作家访谈,是《凡人修仙传》作者忘语大大,原来是一中年大叔啊,不知小妖这句话会不会得罪很多“凡人”迷,小妖没有他们阅历多,也没有他们下笔沉着老辣,有时灵感来了,天马行空的就来了么一章,然后想尽办法,去填那个坑,上官青衣和金喜善,就是那么蹦出来的。

    今天写这么一章,是小妖想了许久的,网站的编辑大大们,鬼知道什么时候让小妖上架,估计猴年马月吧,小妖很有永远活跃在公众档的预感。

    有些话,不吐不快,甚至在下笔之时,小妖沉默了几分钟,到底该不该写,这样写,恐怕只会产生三个结果:

    一:骂声像潮水一般涌来,将大唐淹没。

    二:下架一票人。

    三:大大们感动啊,推荐票大海一般用来,小妖在推荐票和打赏的海洋中,翻滚着前进

    有人说,那你干嘛还要这个外写,人家小番茄、耳根、血红,这些大神可从来不写。

    呵呵,所以嘛,人家是大神,而小妖却只是小妖啊,离大神十万八千里呢,到现在还没有结成金丹呢。

    况且恶语伤人六月寒,那骂声如潮,积毁销骨,能够让人无疾而终啊,今天早上小妖看了一下书评,竟然一天都压抑冷淡。

    所以,想了一天,还是来说一下,如果小妖以前有让各位大大不满意了,道歉,也只能道歉,后面的章节,小妖会重新抖擞精神,写出更精彩的章节,绝对会挽回你们对小妖的坏印象。

    希望前面过往好也好,坏也罢,看小妖下面表现吧。

    小妖大三快结束了,也快要进入实习阶段了,以后可能只有晚上更新了,到时候章节来的晚,还请尽谅,但每天两章不变,争取零点之前传上,因为我们学校晚上十二点断网,悲剧那个哥哥和妹妹啊。

    这章也不需要给推荐、收藏和打赏了,大大们看过之后,一笑了之吧,就当做一个九零后作者,写作之时的郁闷牢马蚤之言,一些八零后的大哥们,理解一下吧,不是说理解万岁吗。

    快乐使人浅薄,痛苦才能使人成长,娱乐时代,娱乐大家,也娱乐下自己。

    这章上传,会天雷震震还是夏雨绵绵呢?

    有点犹豫了,唉,不管了,人生难得几回脑残啊!

    你肯定会说“确实脑残”,嗯,自问自答,别介意。

    当然,这一章不是第三更,小妖虽然无耻、下流、卑鄙、衣冠禽兽、丧尽天良,但这点良知还是有的,晚上再上传吧,零点之前,安心啦。

    这一章上去,书评区会不会爆掉呢?各种声音都有,算了,我怕什么。拼出去一身剐,敢把读者拉下马,有本事警察叔叔来抓我啊,该骂的还得骂,该支持还是支持,能改变什么,也许只有自己心情吧,嗯,现在心情好多了。

    第三十一章 变态杨善游,天下第一美女?

    “谁将依天剑,削出倚天峰”

    太华山的雄伟峻峭在五岳中也是别具特色的,幽云暗生,日出云海,断崖天堑,群峰挺秀,这样飘渺深远的山谷之境,最是能给人悠悠然不知故往的出尘之感。(顶点小说手打小说)

    而太华山无论是它本身,还是它的邻居终南山,都是我们中国知名的道教名山,古往今来,文人墨客流连其中,飞升羽化的道士传说,更是给太华山蒙上了一层绮丽的神秘面纱。

    但这么伊人心境的梦境般的水墨山水画,此刻却好似被一坨黄黄的狗屎涂了上去,玷污了这人间胜境。

    在莲花峰西北角处,有一座前人修缮的道观,临着深不可见底的深渊,淡淡的雾气轻舞的笼罩着道观,可道观内却猛的响起了一声凄厉的女子尖叫声,如猿猴啼哭,如泣如艾。

    “大哥,二哥,晴斋求你们了,求你们放了嫦曦吧,你们已经杀了他父亲文轩了,就放了她吧,她什么都不懂,她还太小,而且她也是你们的亲侄女啊,你们怎么能如此狠心呢。”

    哭泣的是一个生的纤巧削细,面凝鹅脂,唇若点樱,眉如墨画,神若秋水,说不出的柔媚细腻的女子。

    跌坐在地上,那一身黑色的道袍,随着姿势,勾勒出无比诱人的姿势,在这灯火幽暗不明的道观内,与那雪白的脖颈一对比,显得格外的夺目鲜润。

    直如那空山后雨打芭蕉,雾薄孤山。

    一种说不出的空灵轻逸,从少妇的身上浸出,更叫人添了一种说不出的情思,这是个倾城倾国的女子,是一种不应该出现在人间红尘的绝世芳华,单单那股梨花带泪的楚楚可怜,哪怕是高坐西天极乐世界的佛祖,也会忍不住动凡心。

    就容貌来说,武媚娘、上官青衣、金喜善以及有着京城第一名媛美誉的萧淑然,也都是不及的,这是一个让所有人都能够心生怜爱的绝色小妇人,若那曹操曹孟德,此刻在这里,必会欣喜若狂吧,他可实在是一个人凄控。

    可面前两人面对此绝世红颜,却心如铁石,面色冷酷犹若冰霜。

    阴沉着脸快要能滴出水来了,双眼更是一片通红,看得出这双眼的主人怒火汹涌,恐怕能够烧破九重天。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那在”有间驿站“里,在沈忠等一干属下护卫中逃离的瘦弱年轻人,此刻拿下斗篷,却是露出一张大半边尽是烧灼伤疤的脸,依稀间竟有昔日煌煌崔家嫡子,崔善游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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