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原地,没有吭声。
只是他原本弓背曲膝的姿势却忽然变了,腿站直了,背也挺得笔直,嘴角还露出了一丝神秘莫测的微笑,显得颇为从容,哪有半分害怕的样子?
“九天玄刹,化为神雷!煌煌天威,以剑引之!”
那道士见范飞根本没有逃跑的意思,于是咬了咬牙,朗喝出十六个字来。
这十六个字似乎被道士输入了道家真力,如声声霹雳,字字惊魂!
…………………
(本书于10月28日上传,由于经常每章三四千字,而10月31日又爆发了十章,所以现在虽然离发书还不足一个月,但总字数只差一丁点就满20万字了,满了就下新书榜了,这让我有点不甘心。现在我首页没有推荐,只有新书榜第二还在首页,而我还想在新书榜上多赖一天,多加几个收藏,所以决定把明天的两章推迟到晚上十一点左右再更新。这很无耻,不过还请书友和榜上的其他作者朋友们能多多谅解,呵呵。以后我会尽量多爆发,还请大家继续支持,拱手。)
第一卷 自古英雄出少年 第六十五章 道士的师父是和尚?
更新时间:2010-11-26
听到道士吼出这句声势极壮的话后,范飞的眼睛睁得更大,嘴角的笑意却更浓,还带着些戏谑。
“轰……轰……轰……”
天空中的雷声还在继续,道士的召唤天雷行动也正在进行中!
道士眼露凶光,用手一挑发髻,满头长发便披散下来。他将那柄桃木剑用力在空中挥来挥去,极有节奏感和力量,而且剑身上也忽然窜出一道火光,似乎马上就要引来九天的玄雷,一举将范飞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凡人给劈死。
一旁的围观群众都屏气凝息,等待着看道士用剑指向范飞、射出雷电的那一刻。
只是这道士挥了好一阵桃木剑,也只是干打雷不下雨,天雷迟迟不肯降落,桃木剑上的火光也忽然熄灭,这便让众人有些失望和焦急起来。
“哈哈哈……”范飞忽然用右手指着道士,仰天狂笑起来,笑得肆无忌惮。
“你笑什么?”那道士愈发怒了。
“没招了吧……哈哈哈……什么神剑御雷真决,什么九天玄刹、化为神雷,这不都是《诛仙》里的台词吗……哈哈哈……大哥,你好歹有点专业精神行不行,弄几句网络小说中的台词出来,就想把我吓跑?”范飞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范飞最初时确实被这雷声给震惊到了,可是细细一听,又觉得那不是雷声。再听了一两声,范飞便以自己灵敏的耳力听出来,那不是打雷,而是有人在远处放那种礼花炮,这一切只是巧合而已。而正因为这种巧合和先入为主的判断,所以在场的围观群众竟然都没听出来这是礼花炮的声音。
正因为这样,范飞才没有被吓跑,而是笑眯眯地看着道士继续演戏。等到听到“煌煌天威,以剑引之”这些煞有介事的台词后,他终于忍不住狂笑起来。
“哇,我也想起来了,真是《诛仙》里的台词!”
“是啊是啊,我说怎么这么耳熟呢?原来这家伙在装神弄鬼,故弄玄虚!”
“胡说!他没装神弄鬼,这道士真会道术!你看他一举剑,天上就炸雷了!”
“是啊,他剑上还能喷火呢!”
“喂,会不会是《诛仙》里写的这个御雷真决,本身就是道家法术啊?”
一旁的众人顿时议论纷纷,毕竟《诛仙》这本书实在太出名了,年轻人有不少都看过。范飞这么一说,顿时让众人想起了“神剑御雷真决”和“九天玄刹、化为神雷”这几句话的出处。
“放屁!”
听了范飞的话,那道士气急败坏地把剑对着范飞一指,朗声说道,“这是我师父传给我的无上道家真决!”
“那你引一道天雷来劈我啊!你不会说雷公雷婆今天不在家吧?”范飞慢慢地止住了笑,握紧了右拳,一步步地朝着道士走去,冷声喝道,“不要在这装神弄鬼了,你就是个偷了东西还不敢承认的无耻小偷!我现在就抓你去公安局,看你还能耍出什么花样!”
“咄!我这天雷刚才已经放出去了,只是你这凡人目不能见,没料到你命数中还有几分克制天雷的妖孽能量,竟能抵挡住我的天雷!不过你不要得意,待我请祖师爷下凡来降你!吁……急急如律令……东边的祖师爷,快快下来……”
那道士听到“公安局”三字后忽然慌了,天雷也不引了,旅行袋和被称为千年灵宝的签筒也不要了,说话也前言不搭后语了。他左手的中指和拇指捏着法决,右手提着桃木剑,踩着似是而非的九宫八卦步在场内来回狂奔了一阵,然后就径直往东边跑去,跑得比兔子还快。
刚才人群散开后,围着的人群总算让出了几个空档,而东边的空档便是最大的。
围观群众还正沉浸在道士能引来天雷的震憾中,也没谁敢拦这提着剑乱挥狂舞的道士,满心要看他怎么引来祖师爷下凡。
“站住!”
但就在道士奔出人群的空档时,一个警察忽然出现了,一支乌黑发亮的手枪笃定地指着正提剑乱舞的道士。
这警察自然就是听到动静而赶下楼来的吕恒。
“误会,误会!这都是一场误会……”
见了吕恒身上的警服和这支手枪,道士的气顿时泄了,赶紧停下了脚步,脸上露出了狼狈至极的苦笑,连声解释道。
“道士,快隐身啊!”
“喂,再不叫狗出来就迟了!”
那几个传奇骨灰玩家胆子也大,见了拿枪的警察不但没被吓跑,还给道士出起馊主意来。
道士再度满头黑线。
“警察办案,闲杂人等散开,小心枪走火!”吕恒一句话就轰散了围观群众,然后开始细细审问那道士。
在枪杆子的威胁下,道士乖乖地坦白从宽,他从旅行袋里掏出了身份证和道士证,供警察同志仔细审查,并将前因后果都说了一遍。
原来他叫何步尘,还真是个道士,今年17岁,因初中时看仙侠小说看得太多,痴迷于修仙之术,几年前便去一个道观当了个小道士。但他的师父本身也没有什么道术,何步尘修炼了几年,一直没有什么成果,只学到一些算命卜卦之术的皮毛本领。
何步尘年龄稍大后也开始清醒过来,觉得现在修仙修道都是扯淡,这辈子必定成仙无望,加上道观远不如寺庙香火旺盛,连吃饭都成了问题。他心灰意懒之下,便开始周游各地,帮人算卦赚钱,好歹也胜过去做民工。
在某前辈高人的指点下,何步尘弄到了几根有类似打火机功能的特制“桃木剑”,可以用来举剑喷火,同时利用仓鼠来故弄玄虚、设下骗局。他屡试屡灵,遇到的“大贵人”虽然不太多,但一旦入套,便往往很相信他,把身上的钱都送给他当“天机费”。所以何步尘便一直用这种方法钓鱼,从不主动与路人攀谈,坐等路人上钩,正所谓“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只是他没想到,今天居然栽在了范飞手里。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红尘。
何步尘前一阵摆摊时得到一个富人的青睐,邀请他去怡香园小区帮自己瘫痪在床的父亲看命相,并给了他一笔酬金。何步尘看完相回家时,无意间在小区一处草坪上发现了一直跟在他身后奔跑的红尘,顿时心念一动。
何步尘养的一只仓鼠前不久忽然病死了,签筒中正好缺一只,于是他便从旅行袋中取出一个装有一只仓鼠的签筒托在手上,大摇大摆地出了小区,而红尘也果然跟了出去。
出了小区后,何步尘便把签筒放在转角处的地上,然后躲在一旁的角落里。
签筒里是一只公的“老公公”,和“白婆婆”的母鼠红尘同属于罗伯罗夫斯基小仓鼠,因此红尘闻出了同类的气味,才喜出望外地跟在了何步尘身后。不出何步尘所料,他一躲起来,正在发情期的红尘便忘记了危险,竟然高高地跳了起来,落入了签筒中,和“老公公”谈情说爱起来。而当它们情正浓时,目睹了红尘奇特跳跃能力的何步尘便悄悄用衣服堵住了签筒盖子,然后如获珍宝般地捧回租住的旅店中。
红尘不甘心束手就擒,在何步尘在旅店里抓它时,它愤怒地咬了何步尘一口,何步尘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它降服,让它当了阶下囚。从此之后,何步尘每次抓红尘,都只掀开一点小口,然后伸一根小铁钳进去钳住它,省得再被它咬着……
红尘被囚,又被迫与“老公公”分开,因此极为愤怒,始终不肯吃东西,而且它的牙很利,几次差点把铁丝做的跑轮给咬开,于是何步尘就用细麻绳绑住了它的嘴巴,又给它换了个表面光滑的塑料跑轮,让它无处下口下爪,准备好好饿红尘几天,等它彻底被训服后,再把它嘴上的麻绳解掉。
不过为了训练好红尘帮自己赚钱,何步尘也妥协了一下,每晚收摊后,都会将“老公公”扔进红尘的笼子,让它们恩爱几分钟……这么一来,聪明的红尘也就听了他的话,只要听到那声“吁”字,就会使劲奔跑,把那只签顶出来,让何步尘可以重新看到“三签齐飞腾”的戏剧效果。
“她”忍辱负重,在黑暗的签筒中夜夜奔跑,所求无非是那几分钟的相见而已……谁说动物没有感情?
何步尘本来是不肯说出这番实情的,只说红尘是自己从武昭县宠物市场上买来的,只是悲剧的是他并不知道武昭县的宠物市场在哪个角落,听惯了谎言的老警察吕恒和有些小心机的范飞连连追问,不久便得到了真相。
“警官先生,这只是一只老鼠而已,值不了几块钱,我这可够不上犯罪,最多就是违法而已,我认罚还不行吗?”何步尘最后苦笑道。
吕恒也觉得很有道理,于是罚了他五百块,把钱揣进了自己的腰包,自然没开收据。
何步尘交完罚款后,快手快脚地收拾好东西,如释重负地大步离开。
红尘却忽然急了,在范飞手心里使劲乱钻着。
范飞忽然想起了何步尘刚说过的那个故事,赶紧跑了几步追上去,叫道:“何步尘,把你那只‘老公公’卖给我,价钱好商量,怎么样?”
“做梦!我死也不会卖!”
何步尘扭头瞪了范飞一眼,又低声冷笑道:“今天我认栽了,不过你可别撞我师父手里,否则……嘿嘿!”
“那你就尽管叫你的牛鼻子老道师父出来吧,我奉陪到底!”见了何步尘这副嘴脸,范飞知道给红尘配对的事指定没戏,也不再勉强,只淡淡地一笑。
“我师父可不是什么牛鼻子,他是一个得道高僧!等你遇到他那天,你就知道他的厉害了,管教你知道什么叫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何步尘冷笑一声,扔下一句莫名其妙的狠话,然后扬长而去。
“道士的师父是和尚?”范飞愣了半晌,然后挠了挠头,苦笑道,“靠,又在忽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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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友“香蕉叔叔”提供的道士龙套“何步尘”出场。)
第一卷 自古英雄出少年 第六十六章 圆圆的硬东西
更新时间:2010-11-26
“喂,你还不解开它嘴巴上的绳子,赶紧给它喂点东西?几天没吃东西了,会饿死的!”这时吕恒走了过来,从钥匙串上掏出一把小剪刀,从范飞手里接过红尘,把它嘴上的细麻绳小心地剪断了,同时尽量小心地不剪断它的胡须。
“饿不死的。”范飞笑道,“仓鼠的两颊都有颊囊,从臼齿侧延伸到肩部,可以用来临时储存食物,或者搬运食物回洞储藏,所以才叫做仓鼠,又叫做腮鼠、搬仓鼠,它们平时都会留点东西在颊囊里,以备饥荒,所以几天不给它东西吃,它也肯定饿不死。”
这些知识都是那天用手机上网时看来的,范飞的记忆力格外好,又是用心去记忆,因此记得很牢。
“哦?有这种事?我家那几个小兔崽子也养过一只仓鼠,但没听他们说过这事啊……”吕恒听后大感兴趣,当即用右手在红尘的嘴巴两边轻轻地捏了捏,点头道,“嗯,果然好象藏了点食物,可能是玉米?也可能……嗯?”
说到这里,吕恒的脸色忽然凝重起来,又继续仔细地捏了捏红尘的颊囊,惊道:“这里面有个圆圆的硬东西!”
“啊?”范飞刚才一直将精力放在和何步尘斗智斗勇之上,也没去摸红尘的颊囊,听了吕恒这话,当即疑惑地凑了过来,问道,“圆圆的硬东西?”
吕恒没有吭声,左手忽然加劲,使劲地捏开了红尘的嘴,右手再在颊囊里捏动了几下,范飞便看见一个黄灿灿而又亮闪闪的东西从红尘的嘴里冒了出来。
那居然是一枚黄金钻戒!
黄灿灿的指环外端,镶嵌着一颗棱角分明、个头较大的钻石,在路灯下散出着灿烂的光芒,一看就价值不菲,绝非那种低档钻戒可比。范飞没事时也在步步高商场看过几枚五位数以上的钻戒,但比起这一枚来都要黯然失色。
看到这枚黄金钻戒后,吕恒和范飞都是大吃一惊,同时倒吸了一口冷气。
红尘看起来很聪明,在范飞叫出它的名字,又叫出“的儿嘟”的专用训练语言时,它便知道是救自己的人来了,并配合地来了个后滚翻。之后范飞果然救了它,而它也就把范飞当成了救命恩人,一直老老实实地躲在范飞的手心里。而吕恒帮它剪掉绑住嘴巴的细麻绳时,它也一直很温顺地配合着。
但当吕恒去掏它嘴里的东西时,一直很老实的红尘却忽然剧烈地挣扎起来,四肢拼命地动着,试图挣开来。但吕恒早防到了它这一招,用左手握住了它的整个身子,只留了个头部在外面,它也就不能像抓伤何步尘的脸那样划伤吕恒的手。
范飞开始还以为它是不肯吐出嘴里的食物,也就没去阻止吕恒的动作,直到这枚黄金钻戒突兀地显现出来,范飞才大吃一惊,心中暗叫不妙。
而在红尘张嘴吐出这枚钻戒时,那股强烈的黄金味道同时直直地冲入范飞的鼻子里,让他瞬间想起了一些以往没太注意的细节,也忽然明白了一些事情。
许逸凡这个七十多岁的老头,为什么会对一只才养了几个月的小仓鼠感情如此深厚,甚至超过了对自己孙女的关爱?而在红尘失踪后,许逸凡宁愿绝食也要把它找回来,甚至还许诺给范飞五万元报酬,这件事本身就透着古怪。只是喜爱宠物胜过亲人的老头老太太也有不少,范飞当时也没有去深想,或者说没有想明白。
而此刻看到这枚钻戒,他便想起了在许静家中探查时,那股遗留下来的仓鼠味道中始终夹杂着一股极淡的黄金味。当时他还以为这只仓鼠是像许静所说的那样,经过了一些生化变异,所以皮毛上带着这种味道。而现在看来,那股黄金味道肯定就是这枚黄金钻戒留下的。也就是说,红尘在失踪前,嘴里就一直藏着这枚黄金钻戒了!
范飞又忽然想起了“九爷”这个称号。
在范飞初遇到丁易时,许逸凡正和丁易在一起,并露出对丁易很敬畏的拘谨模样,连长椅都只坐半边。但丁易对许逸凡的态度却有些奇怪,以他那样的强者,肯耐心倾听一个老头无休止的牢马蚤,这本身就不寻常。而且当许逸凡怀疑丁易的手下在帮他找红尘时偷了他的钱包,丁易也没发怒,反而半开玩笑半当真地说了一句,要把那些“手脚不干净的人”的手脚给送到许逸凡府上来,而且当时丁易的表情一直是苦笑着,这又说明什么?
加上丁易偶然叫出的那一声“九爷”,就说明丁易其实在内心里比较尊重许逸凡,不敢轻易得罪他。而许逸凡作出的那番对丁易的敬畏相,或许是他对丁易的故意调侃,又或许是做给外人看的……
连丁易这个黑白两道通吃的主都敬畏的九爷,真会是个普通人吗?
范飞当时在听到那声“九爷”后,也再次留心地观察了一下许逸凡,发现他的右手食指已齐根断去,所以他只有九根手指。
当时范飞就联想到,九爷的称号,恐怕就是因为这九根手指而来……
只是范飞当时一门心思放在丁诗晨和追债上,也就没有多想。而此刻,他忽然想到,在武昭县,从古至今对付小偷的狠办法就是剁手,有的剁手掌,有的剁手指……而其中剁手指的方式往往是剁食指或中指,因为小偷夹钱包时一般是用食、中二指,一旦少了其中一指,想再探囊取物就不太可能了,这贼的身手也就基本废了。
这么推算起来,许逸凡恐怕以前就是个贼!而且他肯定不是个小贼,估计是个贼王或者神偷,总之不会干净。
还有,许逸凡还在向范飞许诺那五万元报酬时,曾骄傲地说过一句话,说他纵横江湖几十年,这点存货还是有的……当时范飞以为许老爷子是在开玩笑,而现在,他几乎可以断定,许逸凡曾做过很多年的贼王,直到一次失手后,被人剁去手指,这才郁闷地收山。
只是俗话说得好,一日是贼,终身是贼。虽然许逸凡有不少积蓄,但他仍然手痒,于是在得到红尘这个奇特的小东西后,便刻意训练它去偷别人家的珠宝。毕竟红尘身形小,动作又敏捷,从排风扇、门缝、空调管道、下水道之类的缝隙中钻进去、溜出来都是很容易的事情,偷点珠宝实在是小菜一碟……
红尘在偷到这个黄金钻戒后,在回家的路上遇到道士何步尘,被何步尘捕获。而红尘嘴里既然有这个钻戒,就不肯开口吃东西……这是一种可能性,而且正确率估计很高。
当然还有另一种可能,即这个钻戒是红尘偷偷从许逸凡的宝库中衔出来的,然后被道士逮住。而许逸凡一旦发现赃物丢失,便害怕事情败露,所以一定要找回红尘,说“活要见鼠,死要见尸”,甚至不惜找丁易帮忙,并以绝食相逼许静、以五万报酬相诱范飞……
不管是哪一种可能,许逸凡都脱离不了干系,也脱不了这个贼王的嫌疑。
现在的关键问题是该怎么办?
现在一旦说出这只仓鼠是许逸凡养的,吕恒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老警察,肯定会怀疑是许逸凡利用红尘去盗窃别人的珠宝,毕竟在名侦探小说中,这样的事例并不少见,比如用鹦鹉之类的宠物去偷别人家的财物……
而这样一来,红尘肯定会被吕恒作为“作案工具”控制起来,自己那五万块就得不到了,而许逸凡也会倒大霉,肯定得抄家坐牢,甚至坐牢至死!
至于许静……她好歹是自己的同班同学,还是丁诗晨的闺蜜,自己能够眼睁睁地看着她家倒大霉吗?
更何况,这只小仓鼠还值得五万报酬,甚至更多,只要范飞能抓住合适的时机开价!
范飞本能地觉得,自己应该把红尘交还给许逸凡,并从他那拿到五万块报酬。反正他这钱来得也不干净,红尘也帮他不知偷过多少东西,而且自己也正缺钱,还欠了吕恒五千块报酬,并为了红尘和道士大打一架,为什么不堂堂正正地拿走这笔报酬?
所以这么正反两方面一想,范飞就决定帮许家,也帮自己。
他需要这五万块,也不愿意坑了许家。
他懂一点法律,知道这或许就是包庇。但这时他的小农意识又占了上风,觉得这也不算什么大错……
心念电转之间,范飞已将这些前因后果都快速地在脑海里推算了一遍,并迅速地作出了决定。不得不说,这依赖于他强大的潜能,特别是有些令人发指的推算和计算能力。
所以当范飞貌似神情呆滞地看着那枚戒指的同时,他的心思却如旋风般刮了好几轮,不但想清了这枚戒指上透露出来的所有信息,还作出了决断,效率可谓惊人。
“这是什么?”这时,吕恒已从红尘口中取出那枚戒指,眼神如电般地看了范飞一眼。
“戒指。”范飞缓缓地答道,同时在心中急速地思考着对策。
既然主意已定,那么接下来就该是他和吕恒的斗法时间了。
第一卷 自古英雄出少年 第六十七章 毁灭证据
更新时间:2010-11-27
“这戒指是你的?”吕恒眯着眼睛看着范飞。
“怎么可能?”范飞笑了起来,轻松地说道,“这好像是钻戒吧,而且这颗钻石还不小,估计能值不少钱,我这穷学生哪买得起?”
范飞也想过把这颗戒指说成是自己的,比如祖传的或哪个大老板送给自己的,这样就不存在盗窃的问题的。但这种谎话很容易被揭穿,吕恒打一个电话就能搞定,所以还是赶紧撇清的好。
“那这只仓鼠是你养的总没错吧?”虽然范飞在审问何步尘时已多次声明红尘是他养的,但吕恒还是再次确认了一句。
“是,它是我前一阵从马路边捡来的,也不知是从谁家跑出来的,就养了一阵。”范飞含糊地答道。
范飞从许逸凡那听过红尘的不少事,知道这只“白婆婆”是珍稀品种,市场上要卖到几百元一只,自己既然表现出了勤工俭学的穷学生身份,自然不可能吃饱了没事做,去买这么贵的宠物。既然如此,不如说是捡来的,这样对它的原主人也就留下了点伏笔。
“哦……那它嘴里怎么会有这个戒指?”吕恒继续审问着范飞。
“嗯,这种事是很古怪,我想有三种可能。”虽然脑海里正在快速地推算着,但范飞还是满脸轻松的表情。
“哦?哪三种?”吕恒挑了挑眉毛。
“第一种,是红尘本来就从大富之家跑出来的,当时嘴里就藏了这个戒指,只是我一直没发现。第二种,这是那个叫何步尘的道士偷来或骗来的戒指,他一时脱不了手,又怕被人找到,就把戒指藏在红尘的嘴里,所以他把红尘的嘴给绑得严严实实,就是怕它吐出这枚戒指来。也是因为这样,他才会为了一只几十块钱的小老鼠和我大打一架。”范飞摸出根烟点上,又给吕恒递了一根。
“嗯,有道理。”吕恒沉吟了一会,最终还是点了点头,长叹了一声,“看来不该放那个道士跑掉的,明早看看能不能再找到他,希望他今晚没离开咱们县城……”
“当然还有第三种可能。”范飞看了一眼那个钻戒,又漫不经心地笑道,“这个很可能是,我在步步高商场看过那些钻戒,哪有这么大的钻石?我估计这钻石是用塑料做的,指环也不是金的,而是镀铜的。我在那些小摊上就见过这种钻戒,不过几块钱、十多块钱一个,给那些没钱买钻戒的人充门面的。吕哥,你拿去鉴定一下,如果是假的,就给你家儿子当玩具玩吧,不过得洗干净,红尘嘴里有很多细菌的。”
“嗯,你这么一说,我才觉得摸起来轻飘飘的,恐怕真是塑料做的。”吕恒眉毛一挑,再度摸了摸那个钻戒,脸上露出了一些喜色。
作为一个警察,这种东西是不是塑料做的,他一入手就知道。只是范飞这番话可是给他搭了个台阶,他完全可以把这个无主物占为已有,然后拿去换钱,改善生活……
而范飞见到吕恒脸上的欢喜神情,心下顿时松了一口大气。他刚才说的第三种可能,完全是揣摸了吕恒的心理而特意说的,因为他相信这个贪心的警察不会放过这个中饱私囊的机会,就像他刚才私下收了何步尘的五百块钱罚款一样。用一个钻戒,就能换来自己要得到的五万块和许家的平安,范飞觉得这是一种双赢的结局……
吕恒和范飞说笑了一会,便把钻戒塞进了右裤口袋中,然后把挂在腰间的手铐扯了出来,笑道:“好了,天色不早了,我得去修这副手铐了。”
“修手铐?”范飞疑惑地看了吕恒一眼。
“唉,还不是今天和你比武时把手铐摔坏了……”吕恒苦笑道。
“哦哦,那你赶紧去吧。对了,你把红尘还给我吧,我也要回家了。”范飞笑呵呵地伸出了右手,心里却暗自警觉起来。
吕恒不太喜欢笑,刚才却一直在笑着和他聊天,这有点反常,加上吕恒一直没有把红尘还给他的意思,现在还拿出了手铐,这让范飞觉得有些不对劲,便暗自蓄满了全身的劲道,这才伸手去讨要红尘。
“好……”吕恒点了点头,将左手里捏着的红尘递了过来。
就在范飞刚要接住红尘时,吕恒的左手拇指和食指忽然抓住了范飞的食指,右手闪电般一伸,将捏着的那副手铐往范飞手腕上铐来。
范飞心下一惊,好在他早已有了些准备,当即一个小擒拿手反扭住吕恒的左手食指,同时身形往前一窜,便躲开了手铐的袭击,并把吕恒的整个左臂给反扭到了他的背上。
范飞的手劲比吕恒要大,吕恒也没料到范飞早已看穿自己的心思,一不小心就被制住了。
“嘟啦啦!”
范飞使劲反扭住吕恒的左手食指,顿时让他吃痛而松开了左手,红尘也终于脱开束缚而掉下地来。而范飞就是在这电光火石的一刻,沉声叫出了这三个字。
刚刚落地的红尘听了这三个字,顿时像闪电般地窜了出去,眨眼间就消失在了黑暗中。
许逸凡曾对范飞说过,红尘的嗅觉和目力都很强,还很会认路。他以往带红尘上街时,有两次红尘东奔西跑地走丢了,结果等许逸凡回到家里,红尘早就在家里等着他了。所以许逸凡断定红尘这次的失踪绝对不是因为迷路,要么就是被人抓住关在笼子里了,要么就是已经死了……
所以范飞将红尘放走,是知道它肯定可以找到回家的路。当然,这也可以起到毁灭证据的作用,这样的话,吕恒手里就没有了“作案工具”这一证据了……
至于那句“嘟啦啦”,也是许逸凡教给范飞的训练暗语,意思就是告诉红尘有紧急情况,让它先走,在家里等自己……
这句暗语果然很灵,红尘听到这句话,便跑得比兔子还快,转眼就失去了踪影。
而在这一瞬间,吕恒也没闲着,他强忍着左手上传来的酸痛感,身子往右一扭,继续想用手铐铐住范飞的手。
范飞一把抓住吕恒的手,将手铐夺了下来,顺手一扔,手铐顿时在黑暗中飞出了几十米远,也不知落到了哪里。
范飞这样扔手铐,是想让吕恒等一会求自己去找回手铐,就像帮他找回手枪一样,让他再欠自己一个人情。虽然手铐没有手枪那么紧要,但毕竟也是警务工具。
“范飞,你敢拒捕?”吕恒愤怒地扭头吼道。
“吕哥,说得好好的,你怎么想铐我?又想试我的功夫?”见红尘已经逃走,范飞松开了手,退开了几步,微笑道。
“那只仓鼠呢?”吕恒揉着左手腕,看着范飞空空的双手,咬牙问道。
“咦,刚才不是你抓着的吗?”范飞明知故问。
事实上,从吕恒准备铐他的那一瞬间起,范飞便明白了,吕恒这家伙或许还真的像他自己所标榜的那样,是一个有正义感的警察,他虽然有时会不择手段地贪一些小钱,但绝对不会贪污这个钻戒,所以他开始那些话都是在稳着自己,目的就是想出其不意地铐住自己。而范飞能做的,就是毁灭犯罪证据。
吕恒冷哼一声,没有答话,眼睛却四处搜寻着红尘的下落,自然是一无所获。
而他们这一番动静,早已惊却了附近的行人。只是看见一个警察和一个少年打架,他们也不敢上前,只远远地围观着,并纷纷交头接耳地议论起来。
范飞看了看四周,笑道:“吕哥,咱们是兄弟,有什么话不好说?咱们找个僻静处好好商量一下吧,别上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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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的字数有点妖孽,199999字,在新书榜老二位置上继续硬撑到晚上十一点。而更新后,也就告别新书榜了,感谢作者朋友和书友们在冲榜期间的大力支持,拱手,再拱手,三拱手……
下了榜也就松了口气,不用为榜上名次而花费大量时间去拉票了,也不用考虑爆发以及每章字数多了会影响上榜时间的问题了,呵呵,以后的每章会尽量多些字数,并努力争取爆发。不过1号要出趟差,4号才能回,所以这几天的任务是存稿,定时更新,就暂时不能爆发了。
发书不足一月,在新书榜第二的位置上呆了近三周,虽说有《问镜》在,只能当个万年老二,但也算没什么遗憾了,呵呵,再次谢谢大家的支持。
下榜后的关注度会少些了,请大家继续支持我,红票收藏神马的,砸昏我吧。
顺便说一句,有些书友觉得我有点小阅历,所以询问我的年龄……这个嘛,书评区有人叫我吹叔,也有人叫我吹哥胡哥,其实我的真实身份是粉嫩的正太吹,今年才十八……至于去年,当然也是十八,咳咳,下次不要叫错了哦,嘎嘎……)
第一卷 自古英雄出少年 第六十八章 被同生共死
更新时间:2010-11-27
“商量?跟我去派出所商量吧!”吕恒冷笑一声,忽然拨出了腰间的手枪,对准了范飞。
“吕哥,你这就过份了!为了一个塑料做的假戒指,值得吗?”范飞皱眉说道。
“塑料戒指?嘿,你以为我还真会相信?你知道这戒指的来历吗?你知道它值多少钱吗?”吕恒冷笑道,“实话告诉你,早就有人报过案了,戒指的照片我也看过了,所以一眼就认出来了。”
“那也跟我没有关系啊,我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个戒指,刚才连摸都没摸一下。”范飞摊了摊手,无奈地说道。
“跟你有没有关系,咱们回派出所去说!”吕恒从左裤袋里掏出一个小小的银色拇指手铐,递到范飞面前,正色道,“自己戴上,否则我就开枪了。”
“开枪?笑话!我可是无辜的!吕哥,咱们兄弟间就别玩吓唬人这一套吧?”范飞也没料到吕恒的态度会这么强硬,心中早就虚了,嘴里却还硬着。
“你说我敢不敢?你现在不再是我兄弟,而是犯罪嫌疑人!在法律面前,没有兄弟,没有人情,只有公事公办!”吕恒左手在手枪上一抹,瞬间把子弹上了膛,然后向前逼了两步,一直把冰凉的枪管顶到了范飞的额头上。
范飞见吕恒把子弹上膛,知道他玩真的了,顿时心中一惊,迟疑了一下,最后还是无可奈何地伸出手去,让吕恒铐上自己。
吕恒却还留了个心眼,怕范飞寻机打趴自己或找机会跑掉,于是只铐住了范飞的右手拇指,把另一端铐在了自己的左手拇指上。这样一来,他和范飞就成了一根线上的蚂蚱,除非把一个人的拇指砍断,否则谁也跑不了。
这是对付狡猾份子和重刑犯的手段——有些警察从外地抓了犯罪嫌疑人,在押解回来的路上,就会把自己和犯人铐在一起,防止自己打瞌睡或不留神时犯人会寻机逃走。
而为了证明捉拿范飞归案的决心,吕恒甚至还掏出手铐钥匙在范飞面前晃了晃,然后把钥匙从地上一块水泥盖板的缝隙里扔进了下水沟里,并得意地说道:“这下好了,除非你砍断我的手,或者你自己的手,否则你别想从我这逃走!”
“不用这么狠吧?吕哥,我真跟这个戒指没关系。”范飞苦笑道。
面对上了膛的手枪,他也真不敢反抗了,挨一颗枪子可不是好玩的。再说了,在众目睽睽之下,他也不敢对吕恒做什么。
于是范飞为了那五万块和同学间的义气,竟成了吕恒的阶下囚。
这一刻,他心中很有些后悔。
只是他确实跟这枚戒指没有关系,而现在吕恒除了这个戒指外,也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他偷了戒指,所以他也不怕,哪算是用测谎仪器来测,他也不怕,所以也没怎么着慌。只是这种拇指手铐铐在大拇指的第二关节上,勒得比较紧,皮肉都有些痛,很不舒服倒是真的。
“我也宁愿相信你是无辜的,不过公事公办,咱们总得调查一番再作结论嘛,我一个人说了也不算。”吕恒一旦铐住范飞,便心中大定,连哄带骗地说道,一心想把范飞赶紧弄回派出所去审问。
“这么闹了一出,我以后还怎么做人啊?”范飞看着远远围观着的人群,苦笑道。
“走吧,坐我的车走。”吕恒嘿嘿一笑,左手反抓住范飞的右手,拉着他就走,去附近的法院门口拿他的自行车。
吕恒从东塘派出所出来时,从院子里骑了一辆山地自行车,搭着范飞来了县法院。这辆山地车的轮胎很宽大,链条什么的也很粗,构造也很特殊,似乎是特制的。范飞从来没见过这种自行车,当时